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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5.31K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文学、历史名著中,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济公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这些名著有的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有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更多的是向我们讲述了一代代历史人物的传奇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史记》。《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书中记载了上千年历史人物的传奇人生。是自汉代以来,唯一一部用人物写传的方式来记录历史的文学作品,也是现代对古代文明的探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依据和线索。

书中内容全面,讲述了黄帝至汉武帝的历史故事。向我们刻画了一个个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西楚霸王项羽……它既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历史著作,又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据说,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因为直言不讳冒犯了汉武帝。于是被投入大牢,遭受了残酷的宫刑,面对厄运,他曾想一死了之,但想到自己著史书的心愿,想到历史上那些身处逆境而发奋的人们,他又鼓起勇气进行创作。在后半生,他把全部心血和对生活的感受倾注在字里行间。整整18年,终于完成了巨著——《史记》!这本书不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生动真实的历史画卷,也浸透着司马迁锲而不舍、奋斗不息的伟大精神!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生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人人应该都有的,但是读书的人却很少,为什么呢?因为有一大部分人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读书是一种折磨。不读书,又怎么会从书里学到知识呢?所以,一个有知识的人,一定是有良好读书习惯的人。

我有一本书,名字叫《童话大王》,里面有30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的精彩。比如《石竹花》,讲述的是王子爱上了一位公主,可是王子的车拉不动,于是公主就变成了一朵石竹花,王子捧着石竹花回到了王宫,他们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还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支小提琴》,故事讲述的是一个音乐家拿了一支小提琴,可以弹奏出美妙的音乐,音乐家在家里练习了好久,拉出来的音乐真是动听无比。音乐家到各地去演出。有一个商人看到了商机,想偷走那把小提琴,然后去谋取暴利,后来,音乐家知道了之后,把那把小提琴摔碎了,大家都非常惋惜。还有一个故事,叫《蝴蝶泉》,讲的是一个猎人救了两个姑娘,后来这两个姑娘都像嫁给猎人,猎人不肯,两个姑娘就一起跳进了山涧下的一个泉眼里摔死了。猎人闻讯后,善心欲绝,也跳了下去。当猎人跳下去不就,就从泉眼里飞出了三只美丽的蝴蝶,这三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后来人们就把这个泉眼叫做蝴蝶泉。这些故事都是我从书里看到的,我非常喜欢这些故事。

书是人们成长当中必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书,就像植物失去了水,夜晚失去了星星一样。所以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正如古人说的那样:“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这些后人,一定要多读书,如果没有了书,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了。所以我立志,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20xx年的一天,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一本北京动物园编的一本《走近动物》。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问:“爸爸,你这本书从哪儿买的呀?真好看。”爸爸回答说:“这是一个在北京的叔叔送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因为我几周前加了一个QQ群,这个 QQ群名字叫爱孩子,多一点。里面在组织群里的家长相互送书,那个叔叔(抱抱爸爸崔叔叔)是群主,他送给我,我又送给其他人。”爸爸答道。我心想这本书来得真不容易呀!

我问爸爸:“你见过他吗?”,“我没有。”爸爸答道。我嘴里叨念着:“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

我一边叨念着一般看着这本喜爱的书。

我没有想到,我去年寒假去了北京。在北京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簋街的一个餐厅吃饭,我爸爸和崔叔叔聊了很久,说的都是怎么爱孩子之类的。

崔叔叔是地道的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他的儿子小名叫抱抱,比我大两岁。

我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爸爸和崔叔叔异口同声地说:“是因为你才认识的。”

我们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崔叔叔请我品尝了许多北京的美味。现在我重新翻阅这本书,再一翻我又了解了不少新东西,也认识了不是的好以前不认识的东西和一些动物的习性,让我们走近动物,去认识它们,关爱它们,做它们真正的朋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喜爱之处在于崔叔叔当时并不认识我,但对我充满了真诚和慈爱。薄薄的一本书,承载了两位爸爸浓浓的父爱。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了它,我们就能一步步的上进;书就像一块法宝,送给我们很多的知识;书是一位朋友,陪我们度过孤寂的日子。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作文书数不胜数,我读了很多本,但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那本《全国国小生新课标最新分类作文》。

这本书一共被分为:记事作文、写人作文、想象作文、写景、游记、状物作文、书信、日记、诗歌、读后感、议论文这十几类。在每类作文的开篇都会告诉你此篇作文如何写才会令人耳目一新。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置于文中的节段有多精彩,我就不用说了,因为那是惯性的。在每篇作文后面,都会有一个总评,对文章进行总结,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古诗,让我们既丰富了作文知识,还学了一些没读过的古诗。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力,是老师》这篇,它告诉我们书就是一块法宝,送给我们很多的知识,还有很多做人的道理。相反,如果没有就寸步难行。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刚毅,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路要自己来打通。在我失落的时候,是这本书让我重新振作起来,在我心情很糟时,是这本书让我更加阳光;在我失败之时,是这本书对我说:“没事的,下次就成功了。”

这本书给了我人生启示,在我未来的路程中,它将给我照亮以后的路,让我的人生更加的通畅无阻。

怎么样,我这本书还不错吧!有时间你也去读读看吧,也许里面会给你人生启示,改变你的人生,让你未来的路更加光明哦!

书是我们的引路人。它就像辛勤的园丁,为我们修枝剪叶;它就像路灯,引导我们前进;它就像烛一样,燃烧自己别人,不过,要记住要读好的书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凶猛、阴险的,可在这一本书里,却是坚强而有梦想的。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不惜一切代价,努力把狼仔们培养成超狼。谁知老天不开眼呀,大儿子黑仔被金雕啄食,二儿子蓝魂儿魂断捕兽夹,小儿子双毛在和老狼王洛戛争斗王位时葬身狼牙之下,后来女儿媚媚也抛弃了她,最后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和失败,没有退缩,前进的脚步反而更加坚定,这就是她的坚强所在。

紫岚也是有梦想的,她梦想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她希望梦想的种子开出美的花朵。

不过紫岚也有一点固执,如果她不偏见,因材施教,可能结局会好一点。同时,我也为紫岚而感到遗憾,因为她的孩子都魂断黄泉了,最后自己也死了……

我觉得文中的紫岚不应该强迫狼仔们,它们也有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紫岚很像现在的父母,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我们报了很多补习班,还总是说:要再努力一点。虽然你们心是好的,但也不能探之过急。我们有自己的爱好,有句话说得好:热爱是最好的老师。

文中的母狼紫岚对狼仔们有十足的爱,那种母爱是独特的,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扭曲的母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遗愿的母狼,它必须这样做。

不管是狼,还是人,都在谱写母爱这首伟大的诗。紫岚面对挫折时那种知难而进,坚持不懈的品质令我钦佩。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很奇怪吧!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童话小说吗?但我就喜欢《国学启蒙》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经典故事和人物事迹,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

例如书中《孝子蔡邕》的故事就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故事讲述了东汉文学家蔡邕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事迹。由于他母亲得了重病,在病床一躺就是三年,蔡邕不分昼夜,日日在病床前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时,蔡邕在母亲坟前哀伤痛哭,还在母亲墓前搭了间小屋,在那里为母亲守孝,以此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我妈妈与我的外婆、爷爷。我的外婆在二十几年前身体就出现不适,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二十几年。而我的爷爷由于胃癌,全年都住在医院养病,直到去世也有七八年时间。这么多年来,不管风吹日晒、刮风下雪,我妈妈都悉心照顾着两位老人家。直到两位老人家双双去世,我妈妈依旧伤心欲绝,苦痛流涕。

蔡邕是古时候的孝子,而我妈妈便是现代的孝女。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也时常去医院陪爷爷,回老家看外婆,帮助妈妈一起照顾老人。有一次看着妈妈照顾外婆,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当你老了,走不动,我也会像你照顾外婆一样,有太阳的时候推你出来晒太阳,帮你洗衣服、洗澡,好好照顾你。我一定要做一个像妈妈一样的孝女。”妈妈听了我的话,感动得都哭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郯子鹿乳奉亲”的孝道,看到了“王尚书拒调女婿”的清廉正直,看到了“兄弟争死”的手足之情,看到了“孔子不耻下问”的好学精神……

读书,让我懂事,明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格林童话》、《西游记》……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的。每一个小故事都蕴含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龟兔赛跑》。因为其中的乌龟坚持不懈,虽然很累,但还是勇往直前,获得了比赛的胜利。因为乌龟这样的品质,让很多学习不好的同学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像小乌龟一样,获得胜利。

我喜欢《伊索寓言》的理由还因为它的这些故事帮助了很多人。比如说《狐狸和葡萄》告诉了我们自己办不到的事也不能去欺骗自己;《断了尾巴的狐狸》告诉了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自己不好的事,也不要强加于别人;《爱吹牛的运动员》告诉了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能吹牛,如果别人让你实施,你不会,那别人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说了那么多篇故事,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像那只狐狸那样半途而废,我们要学习小乌龟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有一次我们班级里正在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仰卧起坐。我才做了十几个就不想做了。可是,当我脑海里浮现出小乌龟满头大汗的和兔子比赛的情景时,我就想:我竟然连只小乌龟都不如,对!我不能半途而废。于是我继续做着,终于,我得到了女生组仰卧起坐的第一名。

虽然《伊索寓言》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语句,但是,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好看的书:《格林童话》、《笨狼和小伙伴》、《小鹿斑比》、《小熊温尼·菩》……其中我最喜欢《笨狼和小伙伴》这本书,一有空,我就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讲了很多发生在笨狼身上的有趣的故事。《坐到屋顶上》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有一张小板凳,他搬着小板凳坐在地板上、沙发上、餐桌上都伸不直腿,最后他搬着小板凳到了屋顶上坐,还是伸不直腿。聪明兔看见了,就在小板凳底下钉了四块小木片,这下笨狼能伸直腿了,坐着十分舒服。

《当售票员》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拾到一本算术书,大家以为他数学学得好,就让他当船上的售票员,负责数数。可是如果数错了,船就会沉到水底去,所以笨狼就很用功地学数数。学会了之后,就很热心地当起了售票员,前几次都数对了,后来有一次因为笨狼太慌了,忘了把自己数进去,结果船沉了。可就在这时,笨狼不小心掉进河里了。由于船上少了一个人,笨狼原来数的数正好对了,船又浮起来。从此以后,笨狼数数总是先把自己数进去。

还有《把家弄丢了》、《晾尾巴》、《糟糕的发明》、《奶油沐浴》、《冰冻太阳光》……当我读着这些故事时,常常情不自禁地咯咯笑出声来。笨狼傻得可爱,而且善良、诚实、热情、认真,有许多小伙伴,大家都喜欢他,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喜爱这本有趣的书——《笨狼和小伙伴》。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xx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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