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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小传的作文(通用24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1.28W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同学小传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同学小传的作文(通用24篇)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

德韬姓曾,外号“得道”,现年一十三岁,面黄脸大,蛾眉皓齿;生于广东,现就读于某实验中学,八年级某班。身高近六尺,仪表堂堂,往那一站,威风凛凛;喜打篮球,身高亦优,气力过人,故为中锋,且技艺甚佳;学习、做事,均甚顽皮,就算失利,亦不后悔,如是而已,再活十三年不知能否有所长进。

一日,其照例去球场打篮球,忽见己班诸人已占场地一角,便乐颠颠地跑去,不料半路杀出“程咬金”,别班几人带球来踩场,见对方来势汹汹,“得道”瞬间认怂,准备逃跑,亏其同学将其拉回,前去交涉。

对方咬定自己先来,并企图通过抵赖,将我班同学驱出场外,如此无赖之事,其竟说得义正言辞,大义凛然。得道同学却是一脸嬉笑,口水四溅与人辩驳,对方提议两班一起打,我方不肯,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我方同意两班进行比赛,输方离开,此决定正中对方下怀,因其方球术在年级数一数二,故等我班再此吃亏。对方一边偷笑,一边安排人手出战。

我方派出某朗和“得道”出战,敌方使某迁、某轩应战,大战一触即发,只见得道一改平日嬉笑,一脸严肃,浑身弥漫着肃杀之气,双方咬牙切齿。开球了,我方得道持球,使出浑身气力,一路势不可挡,突至篮下,不料某迁冲出,挡住得道投球,双方周旋,得道只好传球,球正凌空飞舞之时,某轩一把夺球,得道紧张回到自己篮下,某朗同学奋力拦球,电光火石之间,如此激烈至碰撞,双方使出浑身解数。

战况十分激烈,只见得道持球突破,双唇紧抿,眼神透出寒光,一副排山倒海之气势冲至对方篮下,上篮得分。场外我方同学奋力鼓掌,正在场上同学得意之时,只见对方某轩杀出重围奋力一投,刷,绝杀,三分,呜乎哉,对方得三分,我方战败,德韬垂头丧气,疲惫不堪,眼中怒火呼之欲出,忽感中计,不可一时冲动而作出决定。

由此可见,“得道”先生虽平时嬉皮笑脸,一到关键时候却不掉链子,严肃、认真,颇有集体荣誉感与正义感,看来其未白活十三岁,再活十三年肯定将大有长进。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2

《林肯传》,比我想象中要薄,但确实是本不错的书。

一是故事性比较强。以往读过的为数不多的人物传记,总试图大而全的涵盖下人物的点滴小事,但结果给读者的印象往往是些零星的记忆。而卡耐基写的这本传记则以林肯的出生、婚姻、仕途为主线,突出人物性格,使林肯这一形象立了起来。

二是该书以篇章细分,比较适合零存整取式阅读,所以也就很能避免前读后忘的尴尬。说起林肯,凡是稍微由点历史常识的人都听说过。印象里他应该是那种形象高大、

谈吐幽默,极具人格魅力的人。但是让我大跌眼镜的是,现实中的林肯却是那么的懦弱。大而言之,命运;小而说之自己的终身大事都不能做主。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为美国历史上极具影响力的总统呢?无怪乎在南北战争中林肯频繁换帅,面临不信任案,又让战火多燃烧了2年?是林肯那个凶蛮的夫人把他“逼”上了政界的辉煌?是政界的私人恩怨阴差阳错的使林肯成为了美国第16届总统?是李将军的骄傲冒进造成了南方军的失败?

是北方军的胜利保住了林肯的地位?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这场内战成就了林肯的名声?我想或许正如那篇当年没人在意的盖茨堡“擦不亮”,许多在当时今世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事情人物,有时却能在历史的坐标轴上找到属于自己的永恒地位。当然,我想现实中的林肯绝不是一无是处的。比如他刻苦、博学、幽默、善辩。历史教科书上林肯形象的高大化兴许就是因着南北战争的重要意义。可是如果美国不是现在的美国,林肯又能在历史的恒河中留下多少印迹呢?正如他常念到的诗:人啊,你有什么可骄傲的?平凡如浪花一朵。但即便平凡,也请追逐精彩,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兴许在一千年以后,你成为了某书中的主角。因为,历史用故事记载才传奇。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3

她,并非完美的无可挑剔,玩笑的说,单单看这个人的确看不出哪里会优秀的超出常人。

她,是一个普通无比的女孩子,长相普通,算不上好看,圆圆的脸庞,一绺绺碎布似的的头发如荒漠之中丛生的杂草,遮住了宽大额头之上发际线不太平的头顶。中下方长着一张大大的嘴,着实无法说白净。可就是这样一个她,却生来一双大而时刻炯炯有神的双眼。

这双眼,穿破纷扰发射自信的光芒。

她,是一个普通的班长,却从来是一副自信的模样。仍记七年级那些天,由于她看似嚣张跋扈的性格,直来直往,让许多人对她议论纷纷。即便如此,这个女孩从未在意,每当上台管班,永远是将双手自然搭在讲堂上,轻捋刘海,不用大声维持纪律,那双眼神尖锐,无论看向谁,都会让人无力反抗,恐怕,很少能有一个花季妙龄的女孩子会有这样自信而坚定的眼神吧!

这双眼,打破尘归的印象,映着无所畏惧的目光。

她,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却敢直视自己不会的地方。在我如今的印象之中,女生的面子都很薄,每每回答错问题,大都会手足无措,脸也似温度计遇滚烫的水时迅速窜红,这位普通的女孩可谓打破了这一现象。她每当上课之时,犹为活泼,手会举个不停,站起发言时总会振振有词,从容不迫,最具代表的莫过于那双摆动不停的手,真如一个颇有经验的演说家。她也总会说错,这时,双手扶桌,缓缓坐下,眼神在此过程也会一刻不肯离开老师。无所谓自己是否说错或有些丢脸,严肃的眸中永远是坚定的目光,透出无所畏惧的性格。

这双眼,正视世间杂俗乱世,永远纯净明亮。

她,是一个普通无比的少年,却时刻保佑儿时的稚气。她经常会像个孩子一样吵吵闹闹。拍照时,她会可笑的让老师P图,上课若遇到什么可笑的事,定会让她手舞足蹈。唱歌时,哪怕跑调也时常将自己逗乐,也常常带动同学们一起欢乐,那时的她,从无班长的架子,平常女孩们的矜持,唯那眼中,纯净而明亮,无丝毫杂念。

就是这么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却时刻影响别人,她虽普通,但她,注定不平凡。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4

我们班有一位风靡全校的大“名人”,他虽然其貌不扬,个子矮矮的,圆滚滚的脸上顶着一双会说话的小眼睛,看起来十分机灵,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刘宸荣,也是我们班的“活宝”。

他是我们班最调皮的同学。有一次早读,班长正在讲台上领读,其他同学都在专心致志地跟读着,而刘宸荣却满不在乎,竟然在下面引吭高歌,唱到高潮的时候还直接跳上了凳子,做出了手弹吉他的动作。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大家哪还有心思读书啊,全都纷纷望向了刘宸荣!班长被气得面红耳赤,怒气冲冲地走到刘宸荣面前,大声训斥道:“你为什么要捣蛋,我一定要把你的“罪行”告诉老师。”刘宸荣却跟班长斗起嘴来:“我捣蛋关你什么事?"引得全班又是一阵哄堂大笑,你们说我们班的“活宝”是不是个捣蛋鬼呢?

我们班的活宝可是个“科学达人”,他的科学成绩十分优异,每次考试都能达到九十多分。更重要的是他凭借着自己的超凡科技才能为我们学校争得了巨大的荣誉。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了一场科技比赛,没错,我们班的活宝也参加了,他在学校比赛中脱颖而出,并且还代表学校参加了市级、省级、全国级的比赛。他一路披荆斩棘,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成功进入了世界级的比赛,还拿了金奖呢,据说还有不少的奖金,真让人羡慕啊!悄悄告诉你,百度上还可以搜索到他呢!

这就是我们班的“名人”,虽然有点调皮,但也非常厉害。对吗?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5

她一排整整齐齐的“门帘”盖在眼前,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整齐的束在脑后,方正的脸上一双眼睛虽然不大却有神。

听了我的描述,大家肯定会认为她是个待人彬彬有礼的才女吧,如果这样那你就错——她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理想。也许有人会不解我怎么能与倩儿交朋友呢?因为她仗义,识大体,勇于担当不推卸责任。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镜头一

午自习时,我正趴在桌子上闭目养神却听“哗”的一声——什么东西被摔在了地上。这是常有的事,我无奈的抬起头,见发怒的人竟是严倩倩而对象却是薛志杰。这可就奇怪了,更奇怪的是摔完薛志杰的书,她竟然趴在桌上哭了起来。我过去安慰时也弄清事情真相——薛志杰用鞭子打到了严倩倩,所以扔书一事理所当然算是报仇了。至于为什么哭嘛,用倩的话来说就是——打得生疼。可不一会倩回头对一直在喃喃“我摊上事了,我摊上大事了”的薛志杰说,她没事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当时我特别崇拜倩。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惹人爱,识大体的女人一定惹人爱。

镜头二

星期四上午轮到我值日,扫到孙立鹏的位置的时候,他居高临下的说了一句:“好好扫,干净点儿,你看你扫的还不如不扫,你会扫地吗?”我正在脑海中寻找什么词语来反驳,刚好倩走过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我瞪着孙立鹏说他打我,倩二话不说冲到孙立鹏面前等着他,骂了他一顿。最后孙立鹏终于回过神来低声说了一句我是冤枉的。倩却十分豪爽的说:“就当给你打预防针了,以后再敢欺负女生,那今天就等于给你注射的葡萄糖。”倩嘴上功夫超强,却不以此来欺负别人还是我们女生的“护身符”。可以当老大了哦。这就是我们班的女汉子,我的同学我的朋友。如果她能陪我走过这三年的时光,将是我最大的幸福。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6

三年,倘若弹指一挥间。大学联考,部分青春已奉献。大学,开启人生新篇章。现在,正是我的进行时。

清晨,从朦朦胧胧的月色中渐渐变明亮的操场,是我们迎接新一天的初始地。望着那渐渐从东边升起的朝阳,似乎象征着刚刚步入高一的我们,还是那样青涩、害羞、懵懂又朝气,有一颗玩乐的心。傍晚,从夕照下的世界中渐渐变漆黑的教室,是我们结束一天最好的交代。低头在教室里学习的我们就是金黄色记忆的主角,象征着即将结束高三生活的我们,那样稳重、焦急、紧张又淡然,有一颗沉甸甸的心。再回首,那些岁月已然不复存在。一切都在双脚踏出大学联考考场的一刹那,结束了。它们被埋葬在回不去的青春岁月里。

大学联考毕业的那年暑假,是我度过最开心、最满足的一个暑假,也是唯一一个没有暑假作业的假期。轻松、舒适,是最好的代名词。然而青春短暂,浪费是可耻的行为。脱离高中校园的我,自认为要在接近社会的路上展翅飞翔。自然,增加一项技能是我最想做到的。所以我毅然决然决定暑假把驾照拿到手。在为期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我顺利的通过了四项科目的考核,拿到了我心爱的驾照。我最自豪的事情,就是我可以开着爸爸的车载着一家人一起去奶奶家。虽然爸爸胆战心惊、在旁边絮絮叨叨,但面对驾驶进行时的我,还是乐呵呵的。接下来的一个月时光,我和家人一起开着车去旅游。离开了校园与书本,怀着放松的心情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很是美丽。

录取通知书的下达,把我带入里人生另一个轨道——北方工业大学,我的第二个家。在秋风瑟瑟的金秋中,我带着行李来到我的新航道。脑中浮现出《致青春》电影里的画面,学姐学长,积极热情的跑过来帮你拖行李,向你介绍校园生活,一起谈笑风生的走在林荫大道上。路上挂起一个个“热烈欢迎新同学······”的横幅,张灯结彩,营造出一种和谐、美满的校园气氛。然而,转脑回到现实中,发现自己狠狠地被打了一棒,开始了完全不同的新生入学之旅。尴尬、陌生、羞涩、迷茫是最能概括我第一天生活的最好词汇。这些感觉中还有一些感到幸福的事情:就是又结实了五个宿舍好友。好舍友,好朋友。从此,大学生活开始渐渐翻开了篇章。

在最初的时间,我尽快适应了大学的生活、学习、与人相处。开始感觉到美好的大学时光就要开始了。上不同的课要换不同教室或是教学楼、教室有几百人的大阶梯教室、食堂总算起来有是个那么多、课余时间更自由,相比起我那个全封闭式的高中生活来说,简直就是地狱和天堂之别了。那每人15000MB的NCUT网,那随随便便挑的十个食堂、那优美的校园绿化、那一台台硬件设备,都是能和其他学校相媲美的。单是这方面来说,作为北方工大的学子,我感到很是骄傲和自豪。此外,学校还经常举办一些活动,比如:化妆舞会、舞林大会、过年捏饺子、青飞······都为有才艺的同学提供了非常完美的平台,当然,也让我这种观众大饱眼福,觉得生活有滋有味的。

学校推崇的“相约晨光”的号召,从开学初就已经吹响。然而一学期的我并没有落实好,心里甚是惭愧。放弃了早上的朝阳,却趴在被窝里睡懒觉的恶习,让我意识到这样只会让自己产生逃课的想法,并不得锻炼身体,从而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当然,这些是我在得到绩点之后,才领悟到的。此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在我的新航道上,让我有成就的就是参加了社联,进了办公室。办公室是一个十分锻炼人能力的地方。除了增加了工作能力外,还结识了更多好朋友。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专业,但我们部门其乐融融,完全就像一个大家庭。尽管一年之后的现在,我们已经散了。但那些一起吃饭、刷夜、做游戏、春游的画面还记忆犹新。我很满足我的大一生活还有这样的片段。

时光荏苒,一年的时间仿若东流水,一去不复返。转眼间,我这个新生也已经变为了别人口中的学姐了。我,大二了!在升入大二之前,我们参加了军训。这次可能作为我们人生中的最后一次军训,是一辈子最珍贵的记忆。半个月的时间,让我们体会了训练的艰苦、团结的力量、教官的英姿、坚毅的品质、欢乐的时光。还有最后离开的依依不舍。我真心认为除了得到了所谓的锻炼之外,最应该说的就是情谊。虽然短暂,但我没有忘记教官对我们的好,我们的教导,我们的玩笑,那天一个个拉着行李箱挥泪的我们,连话都没说完,就转身离开我们的教官。我们之间仿佛被阻断,那种分离是最痛心的。现在想想心中还是隐隐作痛。军训结束,悲伤结束,还要继续上路,迎接大二的开始。

看过金色的秋天,踏过秋天的落叶,穿上厚重的衣服。和去年一样相同的时节,一切还仿佛昨天一般,而如今已是又一年。年级的增长,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长,都赋予了这个冬天不一样的含义,不一样的感觉。身体上的成熟,心理上的成熟,都为我自己的人生路做出了新的判断,新的计划。我想,新学期新面貌新风气。我要带上不一样的我,比去年更强的我,更加努力的学习生活。抛开大一那些其他活动的分心,专心完成好我的学习,为以后的路铺好垫脚石。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除非你不做。我不想再在大二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我决心:绝不懒散、全力以赴。

生活一直是进行时,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怎样才能精彩,才是我为之努力的目标。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7

他有着短短的头发,前几天剪得更短了,看不出任何发型,实在不怎么好看!他有一双灵动的眼睛,水灵灵的,显得很有活力!这也算是他的优点吧!两颊上有婴儿肥,红彤彤的,也却像那通红的苹果!他在长相平凡,但学习上可不平凡!

最显著的,众所周知,便是他对于数学的热爱!对于数学的追求和无比的认真投入!

下课的时候,他不会疯疯癫癫。你看,他在那写作业,桌上摆着一本数学书,还有他的数学课堂本,一张草稿纸,一支笔!他的眼神多么投入!他左手撑着脑袋,右手转着笔,眼睛却死死的盯着那题目。他拿起笔在草稿本上奋笔疾书,写下了一堆堆算式!而在他的身旁,总会有嘻戏的笑声,或是大声的谈话声,与课桌碰撞的声音。但他毫不在乎,像置身于这一切之外,眼中只有他的数学题!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拿起笔哗哗哗的,在作业本上写出了这道题的答案!他轻松地吐出一口气,笑着说:“终于写出来了,嘻嘻!”他双手向上撑,伸了一个懒腰,开始和旁边的同学说说笑笑了。如果你走近一看,大张草稿本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数学题算式。

常常在上完数学课后不久,我问他:“你数学课堂作业写完了吗?”他常常说:“只有一点点了!”只有曾继鸿这样认真投入的人才能这么快的完成数学题。他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啊!

还记得七年级有次换座位,他坐在了后面,因为看不清老师板书的数学题目,他都急哭了!眼中泪水涟涟,而这泪中也包含着他对数学的热爱!对学习不能敷衍的责任感!我问他:"你怎么哭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然后到下一节课,他坐到了过道中间,他的目光永远锁定着黑板上的题目,我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他对知识的渴望!他还会用红笔在书上做详细的笔记,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重点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假如你和他讨论数学题,那肯定会是热火朝天!他拿着一张草稿纸,墨水在上面挥洒,留下的是这道题的关键点!如果你向他请教,他总是会在草稿本上边讲边写给你看,每一个过程都写得清清楚楚!讨论题目时,他不会扭扭捏捏的,如果他有一种好的解题方法,他会猛地站起来,指着这道题,很断定的说道:“对不对?肯定是这样!”从这可以看到他生活中很自信的一面。

现在他对其他学科也努力着,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学霸!加油,曾继鸿,作为你的朋友,我为你加油!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8

有着一头蓬勃短发的他,整个人都充满了阳光。他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如果你回过头去看他,他可能也在看着你。他的身材不错,比例协调,给人一种匀称的感党。

他的性格开朗,才来这个班级没两个星期的他,凭借他的性格已经融入了整个班级。小升中的时候,我跟班里的同学熟得也没有这么快。

他的腿长,而且粗细适中,人也挺高,但又不胖,身材很好。我没有他高,腿也没他细,人也比他胖,虽然如此,我仍是他要好的朋友。

因为腿长,所以跑步的速度自然也很快。在他没来我们班上之前,我们班公认跑的最快的是昝佳伟,他不是短时间的大爆发,而是耐力很好。春豪也一样。虽然他的速度没有昝佳伟快,但持久力毫不亚于他。他就像一头猎豹,向前冲刺。

哎,人无完人。他有一个强健的身体,成绩却不是很理想。他的弱项就是英语。每天早晨默写英语词组的时候,他的本子就跟过年一样,处处都是红灯笼。我觉得他脑子很聪明。英语方面只是不肯用心罢了。像我,一篇较长的英语文章,最多四十分钟就背下来了。一篇长短适中的文言文,十五到二十分钟就可以背到。但是,我的遗忘速度比春豪快,他以前学的课文,现在都还能背。哎,他要是肯每天多花一小时,一年下来就是三百六十五个小时,也就是十五天,能干很多事情啊。

数学算是我的强项吧,但他也不差,跟我同桌时,他不会的`就问也耐心地听我讲,一点就通啊。有些同学是比较畏惧老师的,看到老师转身走人,春豪却提着问题往办公室冲。

他是我的好友。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9

我的同桌是一个特别的人,她的成绩并不是很好,但她面对生活,面对学习,面对朋友,却处处洋溢热情。

她的成绩有些落后,面对此种景况,她非但没有厌倦,还有了更强的斗志。记得有一节数学课,面对一道几何问题,同学们苦苦找不到思路,但她却想到了一个独特的办法,不仅让同学们眼前一亮,更打开了大家的思路。一个又一个方法在她的基础上出现,课堂瞬间丰富了许多。她的努力更体现在平时,面对同学们不懂的问题,她总有独特的看法,每每道出,引得的便是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走出课堂,她更是热情,面对班级大大小小的麻烦事,她不厌其烦地接下,默默无闻的为班级付出她的那一点力量。倘若班中有什么任务,不论艰巨与否,不论多么困难,她总是义无反顾地接下,悄悄地完成。如果班中有什么奖励,她往往退的很远,看着大家开心的笑脸,她暗自送上祝福。

前几天地理复习时,老师发卷子,她每次领卷纸都是好几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份,最后余下的哪怕她自己送回去,也不会落下一个人!

国中一年半的时间,她进步最大的就是体育。刚上七年级,她根本无法跟上队伍,被同学甩下好远。到了如今,她不但可以跟上队伍,还总是站在队首,尽管最后冲刺时有许多人超过了她,但她从未放弃,默默坚守着自己的事,尽她全力,不停奔跑。

如今,她只是万千平凡学生中的一个,但我相信,她付出的努力不会白费,终有一天,她会成为一颗璀璨的星,发出夺目光辉!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0

王雲毅,字晓毅,号“大晓毅”,九班著名艺术家、板报设计家。

名如其实,一米六几的个子,头竟比我这个一米七几的人还要大,里面充满了奇思妙想。来看看此人的面相,你肯定会一下子被那双大眼睛吸引了去,两个小太阳不断向外射出炽热的活力之光,通向那阳光之地的两道拱门,是一对鬼斧神工的双眼皮儿。笑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可爱又对称,现在就坐在我的左手边。

晓毅的高超画技,是经多年沉积下来的,可谓提笔就来,且每一幅都栩栩如生。看看他的桌面垫儿吧,用五彩斑斓形容再合适不过了,立体字啦、比心的手势啦、还有一些名牌商标等等,真是应有尽有。再翻翻他的课本,每一幅插图都被他加工得富丽堂煌。也许你要惊叹:“这样一位艺术家怎么还留在学校里呀?”艺术家也需要文化呀!

晓毅是个不折不扣的暖男。每次我上完小班课回来,书包已立在桌子上,书本整整齐齐的装在里面等我哩。要是谁不开心了,他就会机灵地岔开话题,或扮演出一副滑稽的样子,使大家破涕为笑。他几乎没有脾气,对一切事物都保持着很乐观的心态。

到了画板报的时候,晓毅就成了一员必不可少的大将。间操、自习课、体育课,都不见他的踪影,原来他正聚精会神地趴在黑板前画画呢。只见他时而爬上爬下,时而更换粉笔,时而修改线条,时而还站在远处观看检查,不给板报上留一点儿败笔。出板报常常是加班至放学还不能离开,可我从未听到过他有任何埋怨,班级的事,他也总是冲在前面。

生活里有晓毅这样一个人,实在是件幸运的事。当你开心时可与他分享,伤心时他会静静聆听,我希望,我们可以肩并肩,一起在生活之路上狂奔。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1

“哈哈哈……”如果八年级九班的教室里突然发出这样猥琐的笑声,不用想,必是吴浩铭了。

吴浩铭,作为一名八年级九班的同学,是“不凡”的,不是表现在成绩方面,而是在性格、“性能”上。

他是“爽朗”的,笑点与死海湖面齐平,只要有一点“值得”他笑,他就会爆发出一种近乎疯狂的笑声,属引猥琐、教室传响、坏笑久绝。但经过七年级的磨砺,那笑声中却多了一份难掩的心酸,一抹淡淡的沧桑。

他是无畏的,这点在球场上可见一斑:不论谁拿球,他都会奋力去拼抢,不管对手会不会一脚踢到他身上。那次,杜鸣亮带球突到禁区,防守球员只剩吴浩铭一人,只见吴浩铭冲上前……“嘭”球飞出去了!留下的是躺在地上的两人。

他是“体贴”的,无论是校门口的等候,还是问作业时的回答,这种感觉一直都在。记得运动会时,我刚跑完“女子四百”,他和几位班委就冲过来,捏腿、揉肩、扶着我“凯旋”,还送上水,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他是对集体负责的,体操比赛上,体操的动作他很熟悉,却有时很“别扭”,所以,那每一次锻炼他都看在眼里,十分努力,因为,他不想拖班级后腿,他想尽自己的努力,为班级争光!终于,我们班获得了一等奖!

这就是八年级九班的优秀学子,这就是皇甫昊聪的臻友――吴浩铭!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2

此人刘氏,双名逸翔,六尺有余身材,鼻梁上架一副黑色方框眼镜,凭添了几分文气。天资聪颖,智慧过人,仍无傲气,宽厚为本,广交善友。

自入得三中人杰地灵之处,居于九班;欲潜心求学,奈何出类拔萃,锋芒毕露。平时小测,逸翔也决不懈怠,成绩傲人,从无骄态。课上虽沉默寡言,但思维敏锐,注意力集中,心无旁骛。七年级首次期末考试,逸翔大放异彩,以年级组高分跃居班级第一,自此便久居不下,多次创造班次进退步“0”的神迹,在我们口中传为佳话。居二三名者大放厥词,扬言要打破“逸翔专制”的局面,早日实现“民主共和”,可终究因其强大而化为一帘幽梦。每当仰望着他遥不可及的成绩,总心悦诚服地长叹一声:“果然撼山易,撼逸翔难”!

这般优秀,定在班中担任要职。初入三中,逸翔凭借五湖四海无人匹敌的英语功力成功竞选英语课代表,并在历次考试中接连斩获满分,被闫老师亲口承其为“爱徒”;且能熟记众多生僻单词,同学们美其名曰“翻译家”,在班中威望无人可及。今年开学,向班长一职发起冲击,后未能如愿转行体委,虽不合心意,但无半句怨言。上任至今,兢兢业业,服务同学,虽称不上功勋卓著,但也可圈可点,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但他也不是那死啃书本之人。学习之余,操场上总能看到他的身影;考试过后,科大校园中也留下了他的足迹。九班的两大活动,足球、篮球他皆有参加。有时灵光一现,一脚远射世界波直挂死角,或一发超远三分球空心入网,都展现了他的技术高超,能文能武。体坛巨星他独爱哈登,为模仿其标志性动作“后撤步投篮”,逸翔苦练不辍。但当哈登所在的休斯敦火箭队因总经理莫雷的涉华不良言论被卷入舆论的分口浪尖时,逸翔深知“国家面前无喜好”,明辨是非,坚定不移地和祖国站在了同一战线。

关于他的事自然还有很多,这里不再多写了。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3

他有两只有力的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瞪得炯炯有神,仿佛是金鱼的大眼睛;而他那双粗壮得像铁管的腿,无论怎么努力,就是跑不快。他就是我的同学——余政樟。他是个幽默、大方却粗心的人,自从他来到我们这个班后,就没有人愁眉苦脸的了。

他很幽默,无论是谁都会被他逗笑。有一次课间,我们在玩抓人的游戏。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猎人”,刚想休息一会儿,就碰见了余政樟。我警惕地边往后退边问他:“你不是‘猎人’吧?”余政樟摆了摆手:“我才没那么容易被‘捕’到呢!”我松了一口气,跟他一边休息一边说话。

“太累了,我们能躲就躲吧!”我擦着汗说。

“不,我们去逗逗他们。”余政樟反对我的说法。

我以为他会捉弄下他们,结果发现他的方法就是说一大堆话“献给”他们,甚至把英语和自己听不懂的语言都用上了。“猎人”被逗得哈哈大笑,我们趁他笑的时候赶紧一溜烟似的逃走了。他刚反应过来,我们早跑远了。他只好看着煮熟的鸭子又飞了。

他不但幽默,而且很大方。又一次,我没带托管的营养餐。我本来打算不吃的,而我的肚子却没志气的“抗议”了起来,说起来也是,我肚子已经一个下午都没装东西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去要点吃的。可我不但只要到一点儿面包,还被气得差点吐血。有些人甚至破口大骂,当面嘲笑我。我只好吃下那一点面包,忍气吞声。那点面包连牙缝都不够塞。这时候,余政樟挺身而出,拿出一大快面包给我。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但有时,他也很粗心。那次,我们都在写作业。突然,余政樟大叫:“啊!我的铅笔不见了!”我们赶紧一起找。过了一会儿,我们才发现这个“小调皮”在角落里呢!老师听了那件事,把余政樟批评了一顿,说他没事找事,一惊一乍。

有了余政樟,我们的生活每天都欢声笑语。但我希望他取长补短,做一个好学生。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4

现龄14岁的朱祉霏,是一位南海某中学的就读学生。生于广东,籍贯湖南,是一朵少数民族花儿。家有一现年两岁的小弟,颇受她宠爱。

二姐弟长相极为相似。皮肤白晢,玫色双唇。一粒酒窝镶在嘴角边,甚是可爱。

其人怪哉,嗓门儿巨大。随意一吼,方圆百里必闻其声。每每同窗在堂上吵闹,便是她来威震四方。因此嗓门,伙伴们异常服从她。凭此嗓门,班长这职位也非她莫属。

但此班长不仅有先天优势,她后天的努力也不可埋没。此前有一语文读写竞赛。试题为阅读和写作。经过学校的层层筛选,此人突破重重关卡,获得宝贵的名次参赛。比赛前,需准备多篇原创优秀作文。此人每次培训后,总要和我抱怨她的手写字写得有多痛,两三天写完五六篇作文多么烦躁。照她的话来说,她的手已经废掉了,肩膀的肌肉疼到碰也不能碰一下。比赛结束,成绩公布时,朱祉霏竟提着一条半残废的手荣获南海区第一名!

此人虽学习成绩匪人,但在生活中却很是大意。近两日,不时有阵雨。此人上下楼梯共滑倒两次。其一,她身体前倾,像是要起飞似的,好在稳住身体,否则整个人面朝下摔趴了。其二,则是在下楼梯的时候身体向后仰,双脚打滑,一滑整个人瘫坐在梯间。一旁的我懵圈地杵着,直至她伸出双手求助,我才反应过来她又摔了。直至今日,她还在痛苦地呻吟着,屁股好疼!

别看这人大大咧咧的,她的内心却依旧柔软。升入国中的我们,开始了寄宿生活。即使到了七年级下学期,在考前或压力大的时候,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挂念家里,控制不住时,便会悄悄地落泪。不敢哭出声来,怕被别人发现。她常把脸别到窗边,偷偷地用手一遍又一遍抹泪。小声地在我耳边哽咽着说,她想家了。

另外,此人到如今还爱看一部动画片。多少人小时候都看过,却只有她挂念到如今。宿舍床上整齐地摆放着所有主要人物的玩偶。常常和友人分享某某人物趣事。

这个有着大嗓门,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中粗心却又保持着一颗柔软的童心的人,是此小传的头号主角。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5

此人姓宋,名嘉昱,身高一米八,体重不详,善短跑,跳跃,文武双全,活泼开朗,不可多得。

宋嘉昱上进心极强,自上次期末考砸后,一改平日的嘻笑脸,埋头苦学,立志进一考场。随后而来的月考让我们大吃一惊,他从64名一跃而上,竟直接进步53名,夺下第11名,直指班级第一宝座,这不,这次期会考试,他排年级第十名,我竟还在原地踏步,真是相形见绌啊!他的决心与意志力让我为之惊讶与赞叹。

此人文采极高,这次考试他以92分之高分夺下班级语文最高分,每次的报纸或公众号,总少不了他的一篇妙文。细读其文,内容真实,感情真切,无半分虚假与虚伪,细致到句子,竟有唯美之感,读来或激情澎湃,或回味悠长,令人拍案叫绝。小生不才,曾几番仿其文,均有山寨之感。

他的短跑也出类拔萃,稳居班级第一,与他赛跑,常会让我只能盯着他的后背,却如何也超越不了他。在我看来,他应是除体育队外跑步最快的吧。他的弹跳也惊人,是我班唯一能摸到篮板者,我离篮板起码还有一个手掌的高度。

他优点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否则又不知会写到什么时候呢!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6

本人有一挚友,姓杨名珈淇,此人活泼好动,思维敏捷,与吾平日相交甚好。

此人特长甚多,吾只知其舞蹈与美术胜人一筹。空翻、下腰、顺手就来。国画、色彩,样样具备,虽是如此,但依旧谦虚好学,不曾招摇自大。

此人时常语气急促,语速仿佛是机关枪上了膛。若是不屏息凝神,还真是来不及听懂意思。有时讲到一半,忽然停顿,是在调整呼吸,或是让大脑快些跟上语速吧。

在学习方面,此人也是中上等了,一次努力之后,成绩一跃而起,便被众人所惊叹。

此人还十分爱玩,什么新奇的东西在她那里都可以找到,一片树叶也能玩出新花样。有时十分慷慨,把这些有趣的东西分享给同学们,待人十分友善,大家也十分认可她。

此人胆子极大,平日树丛中的昆虫,无论大小,无论多少,全没能逃出她的手掌。每当大家惊慌的躲在一边时,她总能镇定地让虫子爬上自己的手掌心,研究半天,有时喜欢了就把那可怜的生物放在自己的笔袋里,引得大家发出阵阵惊呼。在她的带领下,我的胆子也增大了不少。

此人在生活中活力十足,望能保持友好关系。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7

老王啊,她是我们班最清秀的“男生”,也是最霸气的女生。

七年级刚入学的时候,“他”穿着一身黑衣,戴着金框眼镜坐在我旁边的那个组里。当时,我心里就在想“想不到这个班里居然有这么清秀的“男生”。但是后来才知道,“他”竟是个女生。

她走路很有特点,在人群里可以一眼辨出。昂首挺胸,阔步向前,给人一种自信、无畏之感,双臂高摆,气势十足,特别霸气。就像是古代仗剑走天涯的侠客,她无所畏惧。

她内心坦荡,话直说,事直做,从不拐弯抹角。她有着蒙古族的风范“直爽”。她生于包头,应该是在浩瀚草原上成长起来的,才具有如此大气,直爽的性格。

虽然它有许多男生的特点,但是本质上还是女生。就像那天的公众号,她建议分期发表,才会逐步深入人心。她真是心思细腻,为人体贴。

她有时也有太空射线的作用,而我是那被射线刺穿改变的种子。每天晚上跑步,一开始我是跟不上她的,而现在我能跟上了;一开始我很不习惯,但是在她的帮助下,已然也成为了习惯;一开始跑步的时候我说不了话,但是现在我可以再“冲”之前一直说话,跑两圈就能聊两圈。也因为我和她的“赌”,我的历史才能变成她口中的“无可挑剔”。

老王,她是一个特别的人,愿她永远是一位清秀的“男生”,是一位霸气的女生。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8

睿轩,两个无论听起来还是看上去都十分聪慧、高贵的名字,竟是一个内向女孩的“芳名”。

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在校园运动节时,她带领全班会跳舞的女生排了一个动作简单而又优美的舞蹈。我们做着她精心准备的动作,连贯地跳起来。她的脸上浮现出吃了蜜一样甜美的笑容。事后,我问她:“你从哪里想出这么好的动作?”她拍拍我,笑着说:“你还真信啊!以前老师教我的舞蹈!”她这么一排节目,有很多同学崇拜她的才华,但也有些爱出风头的女生不仅讨厌她,还给她贴上“恶毒”的标签。她,虽身为文委,但有时不得不“不在其位却谋其政”,在其它学科的课上管理纪律。可爱犯错误的同学又称她为“太平洋警察”、“管事大妈”。我有时劝她:“要不然你别管他们了吧!我都听到好些人在私下议论你了。”她好像变成了一个责任心超强的人:“他们怎么议论我不重要,老师是信任我们才让我们当班委会成员的。”凭着她的信心、耐心,继续当一个称职的人,同学却将更多的“恶名”贴她身上:奸诈、可恶、高傲……可她依然我行我素,好像没有什么事发生过似的。

其实,睿轩是一个很善良很单纯的好女孩。有一次我邀请她到我家小院子里去吃零食,院里的小狗在墙边坐着。突然,从树上摔下来一只刚试飞的小鸟,差点就被小狗当成中餐的小鸟被睿轩从狗嘴中救了出来。只有我知道,小轩她是多么的怕狗啊!之后,她还嘀咕着:“吓坏我了,但我救出一条小生命,也值了。”她看看我,还担心地说:“这小鸟不会还摔下来吧?”我笑了,指着她的头:“你可真单纯,吃一堑,长一智,你懂吗?哈哈!”

毕业前,她并没有择校。她现在在对口中学学习,而我在一所私立中学读书。有时我坐在院子里,抬头望望树上的小鸟,也会想起她单纯的话语和单纯的她。珍重!希望你我再次相见时,我们还都是那个老样子。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19

吾之同桌乃九班才子之一,姓侯,名景阳。字仿宋人,文英,号秋名居士。

其眼不甚清明,且小之又小,本是“四眼”,只因眼镜奇特,却变“六眼”。其高居中。

友甚善诗词歌赋,知古史许。或因喜读古书,故善词史。于班级内举行“诗词大赛”之时,大放异彩,作为本组之主力,带领吾等,赢得头筹。其诗词之作,常书于板报之中,于大家赏读。体育训练之时,友现其弹跳异能,众人皆服之!此学期初,友与我相竞同职,友胜,无伤同学情谊。

友同有缺处,如忆、拖、言等。其忆,吾之组员五人,早已惯之,且无与辩之,或忘课业,或忘材料;其拖,众人有目共睹,常迟于学堂,劝友多次,其效甚微。其言,老师见之,常命友表达,虽友善书,但不善言,致其意难表。

此乃吾友,有优有缺。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20

雨晨姓纪。号有“纪受”一称,现年十四。生于包头,现就读于包钢三中八年级九班。明眸善睐、蛾眉皓齿。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色圆框眼镜,度数颇高,双眼近六百度。为人不知。

身高中等、仪表端庄,往那一坐,竟显窈窕淑女般。实际大为不符。故人憨态可掬、广结善缘、待人随和,办事毅然决然、谨言慎行,着实爽快利落。

为人要强,自成绩落差不如预期目标,便奋力追赶。月考竟提升一百余名,令人羡慕。

吾便与其树立为榜样,苦寻办法,望有一日可并肩为伴。不仅成绩斐然,伦体能也出类拔萃,每日晨跑,跑前三必有她人。球场后卫,表现惊人,百步穿杨。配合行云流水。可恨那次发掘才华为晚,离赛结束仅五分钟上场,以“踢毽子”般独特球技,一鸣惊人。夺取赞许掌声。

雨晨为人落落大方,对于学习钻研到底,对于体能训练更一丝不苟,若能保持下去,将来必成大业。吾定以汝为榜样,共同进步!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21

我有一位朋友,那就是我们班的李姝萱,她是我们班一位比较疯的同学。她还有一个外号,叫“佩奇”,可我实在弄不明白这个外号是打哪儿来的。

她是一个外表文静的女生,但是事实上她并不是这样——她很疯。当你不认识她时她看起来的确很文静,但是当你和她处久后,的确不太容易想象她的疯狂。

她还有一套独家“武功”,踢踢打打不在话下,这给我们增加了许多“乐趣”,她也不太在意这些。她“保护”许多人不受恶作剧的打扰,当然也偶尔会做一些恶作剧。

她的脑回路很独特,能想到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她好像什么也不太担心,过去的事第二天一般都不会再提——心态好,生命当回事嘛。

但也有令她发愁的人,那就是徐大仙。徐大仙十分活泼,就连老师拿他也没办法,我们怎么有办法呢?

这就是李姝萱同学,她的成绩虽然不太好,但我也有必须向她学习的方面啊。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22

大“橙”子,这个让人一听就忍不住流口水的绰号当然就是传记的主人公啦!但在这个绰号背后还有一些故事呢,不信,来看!

语文课上,老师在讲台上腆着小肚子神采飞扬地讲课,同学们都正襟危坐,睁着大眼睛汲取知识。忽然,老师的动作顿了一下,那对不停转动的小眼睛定格在一个地方,我们循着老师的眼光看去,只见大“橙”子一手支着脑门,作沉思状,挡住了半边脸,身体有些向下瘫软,这时他原本矮小的身体更显得不引人注意。老师慢慢走近这位“沉思者”,因见其睡相可爱,不忍警醒,乃轻唤“大成子”。只见他悠悠转醒,看见老师,吓了一跳。自此,这一绰号便专属于他了,因此演变为大“橙”子。

但你别因为他上课易困而片面地认为他不爱学习。他平时可是很喜欢读书的,什么军事、科学、历史、天文、地理……只要是他喜欢看的书,他都不会放过,且过目不忘。往往我读几遍才能记住的书,他读一遍就记住了。想当年,我与他谈起中国历史,只听他侃侃而谈,名言典故信手拈来,一顿神侃之后,我目瞪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竟失声叫出了“好”字。没想到他矮矮小小的身子里还蕴藏着如此多的“墨水”,甚至能让我这个自谕“读过万卷书”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看来我以后还真要向他学习了。

他在生活上还有许多特殊技巧,尤其是在借钱时,更体现出了他的技巧之特殊。有一次,他经费短缺,就是解决不了肚子的问题,便来向我求助。我当时身上的钱并不多,所以并不打算借给他。在他苦苦哀求了一会之后,我还是不打算借钱给他。这时,他立刻改变了战术,做出一副很无奈、很可怜的表情。看到他这幅表情,我还真是哭笑不得,竟不忍心拒绝他,于是便慷慨解囊,给了他十元钱。看到他心满意足,兴高采烈地连声道谢时,我瞬间感到了一种助人为乐的快乐。而事后,他主动要多还我钱,而我制止了他的行为。从此,我和他的友谊更深了一层。而以后他向我借钱时,我也是第一时间借给他。这大概就是他的生活艺术吧!

“橙”,自学则嗜睡;好读书,不求甚解;囊中羞涩,无从致饭以食,每假借钱于我,必千恩万谢,计日以还且走送之,不敢稍逾约;每观其书桌,唯一人、一桌、一椅、一笔、一卷书而已。问今大“橙”子谓者谁?鄙班——成也。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23

我的同学宋嘉昱是我们几个好友的老大。对待我们几个小弟,他总是格外地关心、体谅、帮助,但凡有点好处,首先想的就是我们几个;在困难的时候,总会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着实没有辜负老大哥的这个称呼。

在第一次去学校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同学就是他,个子挺拔,气质极佳。

后来,发现他那连笔字是同学中写的最好的一个。他的字清新脱俗,与人长得一样,超世绝伦;每条竖笔锋如奇,刚正不阿,像极了他在处理人与问题的时候,总是毫无偏向,正正好好。那每一个横写得端端正正,出类拔萃,像极了他在运动会的100米赛道上,总是能依靠自身的潜能来冲进前三,那传说中的字如其人在他的身上我见到了。

那白晰的瓜子脸盘上长满了青春的标志。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在上课的时候,总是紧紧地盯着老师或黑板,一个字也不愿意错过。下课后,观察他的嘴唇,也总能想到那句话“哪组没交素材……”尽职尽责的语文课代表呀!

还记得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在刚刚开学的时候。因为一个假期没怎么运动,腿也快锈住了,依靠梁老师的一句话“都是心理作用”。起初,我坚持跑了两圈,在第三圈的时候,我就远远地脱离了大队伍,在被宋嘉昱套了一圈后的我,心里压力更大了。突然,我感觉到一只大手在后面推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他!先推着我跑了两圈,最后又一把力将我送回了大队伍,随着大部队冲刺,我也用尽了洪荒之力冲到了终点。我躺在那里一边喘着粗气,一边从心底里感谢这位大哥。

他的学习成绩更是杠杠的,名列年级前十,是我学习的榜样!

同学小传的作文 篇24

我与这位仁兄认识的年头,仔细想想,时间也长了,大约有七八年了。还记得国小初识的六年,在那时,虽说一个班的同学,但对对方都没有太大的兴趣,也不非常了解。直到来到了三中,也是九班,是梁老师,不仅打开了我们之间的友情,还打开了全班51名同学之间的同学情。

说起他,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大概就是他那神奇的天生的对于语文的灵感。和他后来对数字产生的浓厚兴趣了。他从不刻意去背一些古诗词,只是观看查阅书籍,但不知怎的,他只要看过几遍差不多就会背了。有时还可以默写。唉!我们在旁边叹息着:这就是天分啊!可就是这样一位拥有着语文天分的人,他还偏偏对数学有着浓厚的兴趣。还记得国小时我们因为四年级的奥数考试而聚在一起讨论题的时候,我、侯景阳、一班的马燕泽、四班的吕景阳,还有二十九中的一位名叫赵启融的仁兄,我们是“百家争鸣”啊。有时还要把老师逼得去给教育局打电话确认。

还记得我们最大的共同爱好:听歌。要说学习,我比不过他;而要说到这听歌,他就不得不甘拜下风了。起初的我们都爱听歌,而方向不同。同样涉猎的歌曲也大不相同。比如说我,我就是所有的歌曲都有涉猎,每样、每种都有几首熟知的。而他就不同了,不知是因为古诗词还是因为个人喜好,在各类繁多的歌海中,我这位仁兄偏偏钟爱古风歌曲。要说这古风歌曲,我可知道的多,于是,我这位仁兄天天旁敲侧击向我打听好听的古风歌曲。起初,我还一天告诉他一两首。谁知最后这位仁兄不耐烦了,他说太麻烦了。于是我只好忍痛割爱将我那500首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