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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栏目: 执业药师 / 发布于: / 人气:1.07W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国家药品安全工作对执业药师的迫切需求,更好地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切实加强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提升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技能,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批准,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于2015年1月29日正式实施。

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新版考试大纲继续保持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类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类考试四个考试科目名称不变。中药学类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 法规 4个科目。药学类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为了适应新版考试大纲内容结构和能力层次调整的需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试卷结构和题型也将进行调整。各个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调整为120题,较上版规定减少20题。题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各个考试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计分方式较以往有变化,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