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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股權激勵方案4篇

欄目: 工作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2.07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權激勵方案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股權激勵方案4篇

股權激勵方案 篇1

摘要:

股權激勵對於企業改善其治理結構,提高自身管理效率,降低其代理成本,增強凝聚力和競爭力可以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作為一種有效的長期激勵方法,股權激勵對於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的改善,推進企業的發展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索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存在的問題,分析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為怎樣解決面臨的問題提出建議措施。

關鍵詞: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長期激勵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的矛盾不斷湧現,對經營者的監管激勵問題也越來越引起所有者的重視。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內部人控制和道德風險的問題,經營者的代理控制偏離所有者的目標,造成企業資產流失、效率低下等問題。如何解決兩者的矛盾,使其目標統一起來,是所有企業必須解決的問題。本文旨在分析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在設計與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其提出解決措施:一方面為我國政府管理機構提供決策依據,規範和引導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另一方面為準備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鑑,有助於和指引其根據實際情況設計合適的激勵方案。

一、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與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股權激勵對象受限

隨着我國經濟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國際化人才把中國作為其發展的平台,但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能在A股開户,這就限制了上市公司對上述人員進行股權激勵。

2、股權激勵額度設置不當

股權激勵額度設置的比例對於股權激勵實施的效果有着較大的影響,據實證研究激勵效果最好的比例為5%左右,偏離此比例較多,就會出現激勵不足或過度。股權激勵不足或過度對實施效果都會有不利影響,部分上市公司在確定方案時對此兩種影響因素未充分考慮。

3、行權條件設置不完善

績效考核指標通常包含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財務指標一般採用淨利潤或增加值,有些公司採用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指標;非財務指標一般包括市值指標和公司治理指標。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行權條件以財務指標為主,存在激勵條件設置過低與只看重短期財務指標不考慮公司長遠利益的現象。

4、激勵股份授予過於集中

目前我國股權激勵授予方式多以一次授予為主,問題是實施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只能在股價波動中鎖定一個授予價格,此種方式既無法應對市場對股價的影響,又可能會導致長期激勵效果不足。

5、違規行權

有些公司為了達到行權條件,在有效期內做虛假財務信息或其他違規行為,通過操縱會計利潤來達到行權的條件,謀取不當利益。在日常監督中,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發現虛假財務信息或違規行為時已經行權,公司可能就是利用“時間差”來行權。

6、激勵對象税賦高

我國現在的股票期權薪酬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並且是按行權日二級市場的股價和行權價的差額來計算,税率最高可達45%,税收負擔較重。

二、針對設計與實施方面問題的解決措施

1、豐富股權激勵形式

在西方國家,股權激勵一般有三種主要形式: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收購。股票期權又包括法定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激勵性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期權和可轉讓股票期權等多種形式。我國證監會頒佈的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僅重點對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這兩種較為成熟的激勵工具作了規定,由於這兩種激勵形式成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的主要激勵形式。隨着我國股權激勵需求的多樣化和不斷完善的相關法規,建議豐富股權激勵形式在我國推廣使用。

2、擴大股權激勵範圍和對象

在西方發達國家的公司中,股權激勵最初的激勵對象主要是公司經理即管理層,後逐步擴展到公司的骨幹技術人員,再後來發展到外部管理人員如董事、關聯公司員工,最後擴展到重要的客户單位等;而我國目前對於股權激勵的對象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核心技術和業務人員,範圍仍較狹窄,建議擴大激勵範圍和對象。

3、逐步放開股權激勵額度

西方發達國家股權激勵的額度是由企業的薪酬委員會自行決定的,而我國目前由證監會會、國資委對股權激勵額度的最高上限進行規定,激勵額度不能超過發行股票總數的10%。隨着市場機制有效性的不斷提升、機構投資者的大力發展、上市公司治理狀況的改善以及上市公司自治機制的完善,建議逐步放開股權激勵額度的限制,讓上市公司自主決策。

4、設置恰當的績效指標

股權激勵的績效考核一定要與目標管理緊密結合。畢竟股權激勵只是一個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實現公司長遠發展才是目的。如果不能實現股權激勵的實施與公司價值的增值同步,再好的激勵方案也不可能產生令人滿意的激勵效果。對於股權激勵指標選取而言,在發達國家也經歷了從股票價格到每股收益,再到權益回報率、經濟價值增加值等過程。上市公司在激勵指標的選取上應考慮所在行業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考慮業績和公司的價值等綜合因素,使得激勵指標的選取更為客觀合理,根據各公司所處的不同行業、公司具體特性呈現多樣化的特點,這也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績效指標選擇上的發展趨勢。

5、改善我國資本市場的弱效率

股權激勵是一個能促進被激勵對象更好地為企業、為股東服務,能減少代理成本,能將其個人發展與企業的生存、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機制。但是這種有效的股權激勵機制需要具備下面的條件:公司的股價能夠真正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且與公司經營業績緊密聯繫。實施股權激勵需要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即要有一個高度有效、結構合理的股票市場為基礎,股權激勵才能發揮作用,這個市場存在缺陷或者不存在,都會影響甚至阻礙股權激勵的激勵效力。因此,我國在加快經濟改革步伐的同時,應當按市場規律辦事,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制定市場規則,明確市場主體的行為規範,對惡意炒作行為加強監管和懲罰,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6、解決税收障礙

國外股權激勵的實施往往有税收方面的優惠,而我國目前對於股票的交易行為一般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税之外,還對個人的激勵所得、紅利所得等徵收個人所得税,對由於行使股票認股權取得的價差收益也要視同工資性收入徵税。這些規定在無形中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負擔,減少了激勵對象的收益,長遠來看不利於股權激勵在我國的實施和發展。因此解決高税率,降低被激勵對象的税收應列入考慮範疇內。

7、增加激勵股份的授予次數

多次授予是一種較為合理的激勵方式,能夠給予上市公司和激勵對象一定時間和空間的選擇機會,能夠有效降低股權激勵的風險及提高長期激勵效果。為了實現股權激勵的長效性,減少市場對股價波動而帶來的行權價格影響,應當鼓勵股權激勵的多次授予,且一次授予不宜過多。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問題應從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與實施兩個方面加以解決。相信隨着我國資本市場及公司治理結構的逐步完善,股權激勵的廣泛應用,其方案設計與實施將更加貼合公司需要,為公司長遠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股權激勵方案 篇2

現代企業由於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導致委託—代理問題,由於經營者較所有者在信息方面具有優勢,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得所有者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需要通過一系列措施來控制和監督經營者,股權激勵就是其中的一種,通過這種方式可以使激勵對象與公司利益、股東利益趨於一致,與所有者共享利潤,共擔風險,以減少管理者的短期行為。隨着我國政策的放開,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實施股權激勵政策,但是成功實施激勵計劃的公司並不多,格力電器是少數成功完成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之一。本文對格力電器股權激勵方案進行了分析。

一、案例介紹

(一)公司簡介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簡稱格力電器)成立於1991年,1996年11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xx年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珠海格力集團直接持有格力電器50.82%的股份,通過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產有限公司持有格力電器8.38%的股份。

(二)股權激勵實施過程和結果

證監會要求格力電器在20xx年2月前完成股改,於是由格力集團牽頭,與格力電器管理層、股東溝通協調後,制定了格力電器股權改革方案,順勢推出了格力電器股權激勵計劃。格力電器於20xx年12月23日公佈了股權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權激勵方案,公司控股股東珠海格力集團除支付股改對價外,還做出了特別承諾,將所持股份劃出2 639萬股,作為格力電器管理層股權激勵股票的來源。在20xx-20xx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經審計的年度淨利潤達到承諾的當年應實現的數值,格力集團將按照當年年底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值作為出售價格向公司管理層及員工出售713萬股,若三年均達到標準,將出售給格力電器管理層及員工2 139萬股,其餘500萬股由董事會自行安排。公佈了股權激勵方案之後,格力電器在20xx、20xx及20xx年均實現了規定的年度利潤,主營業務收入、淨利潤、總資產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團按照股權激勵方案對格力電器的高管和員工實施了激勵措施。激勵條件及激勵措施。其中在20xx年7月11日和20xx年7月11日,格力電器分別實施了每10股轉贈5股。

二、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分析

(一)股權激勵方式

格力電器所採取的股權激勵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風險相對較小,一般適用於成熟型企業,在服務期限和業績上對激勵對象有較強的約束。公司可以採用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促使高級管理人員將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某個或某些長期戰略目標中,從而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格力電器發展態勢良好,現金流充沛,業績穩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權激勵中採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二)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

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所需的股票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定向發行;二是回購本公司股份。格力電器實行的股權激勵股票來源於第一大股東珠海格力集團,由於此次股權激勵是伴隨着股權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權激勵的原因之一就是解決“一股獨大”的問題,由第一大股東提供股票,沒有進行定向增發,也沒有動用股東的資金在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並沒有侵害股東的利益。通過第一大股東提供股票這種方式,將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轉移到格力電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東對格力電器的控制程度逐漸降低,更加有利於格力電器以後的發展。

(三)激勵對象的範圍和比例

格力電器股權激勵的對象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幹及控股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具體人數、股數及所佔比例見表2。

由表2可知,在20xx年股權激勵對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雖然高管在總體激勵對象中所佔比例較少,但是高管人員獲得了總量713萬股中的395.3萬股,佔總體的55.44%,其中董事長朱江洪和總裁董明珠各獲得150萬股,兩人所持有的股數佔激勵股份總數的42.08%。在20xx年,格力電器也順利地實現了股權激勵中規定的淨利潤,在20xx年10月31日,格力電器公佈了20xx年的股權激勵實施方案,方案中,股權激勵對象增至609人,較上一年激勵人數大大增加,其中,高管人數仍為6人,激勵對象中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幹和控股子公司高管上升至603人,高管中董事長朱江洪和總裁董明珠各獲得了250萬股,佔高管激勵股數中的87.6%,佔總體激勵股數的46.75%,20xx年業務骨幹獲得的股權激勵份額上升至26.22%。20xx年格力電器同樣高額完成目標利潤,20xx年2月,格力電器公佈了20xx年的股權激勵實施方案,激勵對象總數達到了1 059人,較上一年的激勵人數又大幅度提升,其中高管人員保持了前兩年的6人,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幹和子公司高管上升至1 053人,20xx年度董事長朱江洪和總裁董明珠各獲得激勵股份226萬股,佔激勵股份總數的28.16%。

格力電器三年來的股權激勵對象人數由最初的94人擴大到1 059人,使更多的員工獲益,高管獲得的股票數量較多,有利於維持管理層的穩定;高管所獲得股份數量佔激勵股份總數的比例逐步下降,説明股權激勵開始逐漸向下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勵對象的激勵程度。

(四)股權激勵的時間跨度

格力電器所實施的是三年期股權激勵計劃,我國許多企業的股權激勵時間都很短,大部分在5年左右,較長的激勵期限可以使激勵對象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業績,激勵作用更強。格力電器20xx-20xx年的淨利潤和總資產金額見表3。由表3可以看出,格力電器在實施了股權激勵的這三年中,淨利潤和資產總額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長,但是成長性並不穩定,筆者認為激勵期限較短很可能會導致管理者的短期行為。 (五)股權激勵的條件

格力電器實行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是達到預先設定的年度淨利潤,三年的目標利潤具體值見表1,公司在實行股權激勵前三年的淨利潤增長率為8.94%、15.34%、22.72%,按照這個增長趨勢,公司在未來的年利潤增長率將高於20%,但是預先設定的目標淨利潤的增長率為10%,低於平均年度利潤增長率,並且僅僅通過是否達到目標淨利潤這一標準來判定是否實施股權激勵方案,股權激勵的條件過於簡單,設立的激勵標準過於單一,使得格力電器輕鬆達到了激勵的標準。

三、啟示

通過對格力電器實施股權激勵方案的分析,可以為其他企業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提供一些啟示。

(一)合理選擇股權激勵的對象和激勵比例

應該根據企業實行股權激勵的目的合理地確定激勵對象和激勵比例。若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在於對公司內的核心技術人員進行激勵,那麼股權激勵範圍的授予以及比例的設置則主要側重於這部分員工,授予比例的設置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二)設定有效的股權激勵的期限

我國規定,企業的股權激勵有效期一般不得超過10年,企業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要根據自身情況設定有效的股權激勵期限,過短的激勵期限會使高管產生短期行為,降低股權激勵的激勵作用。

(三)恰當設計股權激勵的條件

為了提高激勵效力,企業應該設定具有一定難度的激勵條件,過於容易實現的激勵條件降低了激勵對象的行權難度,會使高管人員操縱指標來實現高額收益,股權激勵的作用較弱。因此提出以下建議:1.公司在設計激勵條件時,要結合自身情況,例如某指標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該指標行業均值,以此為標準來制定有效的激勵條件,避免激勵條件過於簡單,適當增加激勵效力。2.應該避免用單一的指標來確定激勵條件,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同時引入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來作為激勵條件,或是採用多種財務指標結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對公司形成全面的績效評價。

股權激勵方案 篇3

很多人都在問員工的股權激勵方案改怎麼設計,分出多少股份才是合適的呢?

員工股權激勵,可以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兩大類。但是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實施的時候,兩種企業會有很大不同。上市企業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證券管理部門的參與,會有嚴格的規定,非上市公司,則有較多的自由發揮空間。

因此,本文只探討非上市公司的員工股權激勵問題。

首先,股權激勵的最終目標是:

1、提高員工的工作投入度,創造更好的業績,比較為自己種田與替人種田,工作熱情與投入感是完全不同。關鍵崗位的員工持股,無非是希望員工改變打工心態,把企業當作自己的企業來對待,工作態度會完全不同。

2、能留住優秀員工,讓關鍵崗位的員工長期留在企業工作,與企業一起發展。

只有達到以上兩個目標的股權激勵方案,才是成功的!

第二:員工持股幾種類型:

1、分紅股(又叫乾股),員工沒有實際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紅,這類股份,員工不用出資購買,主要和業績掛鈎,員工達到一定業績目標,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紅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員工在企業工作,就享受,離開企業就喪失,也不可轉讓。也不用承擔經營風險,純屬一種福利性激勵。

2、期權,期權指的`是,在某個時間點,給員工一個約定價格購買一定的股份,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點行權(行使購買權),當行權時,實際股份價格超過約定購買價格時,持股員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來説,員工要行使購買權,必須達到約定的業績條件,才能行權,如果沒有達到約定業績目標,則喪失行權資格。如果達到行權條件,某些員工沒有足夠資金購買全部配額股權,則可以允許員工部分轉讓購買資格,這樣期權會更有吸引力。

3、出資購買股份,這類股份是企業實際性股份,而且在當下實施,原則上需要在工商登記。員工以現金購買,按出資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擔經營風險。一般來説,企業為了激勵員工,可能會採取優惠價格讓員工購買,或者半買半送。

在操作上,採取用一定方法對公司股權進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價格給予優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萬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價格,每股大約8-10元,企業可以採取半買半送,或者按者市場價值4-6折,讓員工購買。

這類股份,與員工人身沒有依附性,即使員工離職,也可以擁有,或者轉讓。

以上三種持股方式,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以單獨採用,或者混合採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各種問題。

第三:員工持股操作的十大關鍵問題:

1、股權激勵的前提是,企業要有長期發展戰略,方向明確,前景美好,否則,股權對員工吸引不大。一個沒有方向的企業,沒有前景的企業,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優秀人才,別説股份了。

2、股權激勵,是為了促進企業業績提升,快速發展,因此所有的股權激勵,要和業績有關聯。同時,員工出資購買股份,也可以增加企業資金實力,有助企業更好發展。

3、儘量讓員工掏錢購買股權,因為付出代價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後激勵效果也不同。

4、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20%。佔比太大,企業後續引進資本時,股權太分散,致使企業缺少控制人,不利於企業發展。

5、員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慮崗位價值,員工工作年限,以及個人能力與業績表現來分配股份數量,同時,避免全員持股。認購股份,需要資格,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購買,就沒有稀缺價值。

6、持股員工數量過多時,建議採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為公司法明確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多不能超過50人。要規避這個限制,可以考慮股權代持,代持需要簽訂協議,制定相關操作規則,以避免紛爭。

7、企業要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財務必須透明,否則對員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慮員工持股的同時,企業要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並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以及經營班子的管理規章。員工在擁有公司股權,獲得收益的同時,要有機會,不同程度的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發揮其積極性,這樣員工才有成就感和歸宿感。

9、員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還是要讓股份能在企業內部能流通起來,一個,股份價格根據公司盈利情況而增加,會提高員工對公司盈利能力的關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買賣或者大股東回購股份,這樣員工出資購買時,對購買的股份難以退出的顧慮會降低,有助於提高員工認購股份的積極性。

10、要做好員工股權激勵,還得有組織準備,一個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提高方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關小組負責方案設計,後續還需要有部門來管理,這要才能使員工股權激勵方案真正落地,實現推動企業發展之目的。

以上建議,供廣大企業領導人蔘考。格局,決定成就,捨得分享的企業家,才能打造真正偉大的企業!

股權激勵方案 篇4

股權激勵作為重點面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它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封閉的系統,應該把它放到企業的薪酬分配製度、人力資源管理環境乃至公司治理的框架下去審視和把握。為此,要建立科學有效並符合企業特點的股權激勵計劃,有必要事先對以下方面進行檢查和完善:

一、績效管理體系的支持

"績效考核"和"業績條件",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保障作用和監管層對此的重視。

績效考核至少在兩個環節影響股權激勵計劃,第一,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的授予環節,績效考核將是對被激勵對象的獲授資格和獲授數量進行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二,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的兑現或行權環節,能否達到一定的業績條件將是被激勵對象能否兑現收益和在多大程度上兑現收益的判斷標準之一。

應當説,以追蹤股東價值為特徵的股權激勵機制本身是含有內在的績效考核機制的,即:被激勵對象的收益通過股權/股票價值的增長來衡量和體現,而股權/股票價值又是股東價值的體現--這也是股權激勵的魅力所在。但這種內在的績效考核機制並不能取代外部的績效管理體系。

這是由於:第一,股票價格有時並不一定能真實反映績效和股東價值,受證券市場的有效性的影響和內部人為操縱(例:美國的安然、世通事件)的影響,股票價格經常會偏離真實的績效表現,這就需要並行的績效管理體系來進行檢查和糾偏;第二,被激勵對象的收入體現為獲授權益的數量乘以單位權益的增值,即便單位權益的增值可以通過市場本身體現出來,但授予權益的數量在不同被激勵對象之間的分配的公平性則應當通過績效考核來有所體現;第三,以設置不同績效門檻作為調節股權激勵計劃的生效、中止或調整的"閥門"有利於保證股權激勵計劃的安全性。

更重要的是,長期激勵計劃應當通過績效管理體系與公司戰略目標對接,使長期激勵計劃成為公司戰略實現的助推器。

二、與整體薪酬包的匹配

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形成的收益--長期激勵收益將成為被激勵對象薪酬包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應當對原有的薪酬結構進行重新審視並作出必要的調整,形成新的合理的薪酬結構。

我們知道,固定薪酬和浮動薪酬是薪酬包中的基本成分,引入股權激勵必然會打破原有的薪酬結構,這時候企業將面臨如下選擇:是保持原有的薪酬水平不變,將浮動薪酬的一部分分化為股權形式?還是把股權激勵作為薪酬包的一個新增部分?抑或是打破重來?什麼樣的薪酬結構最佳?不同的崗位其薪酬結構有何不同?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要對公司整體的薪酬策略進行重新審視,對市場的薪酬數據進行分析和研究,對新的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對公司的影響作必要的測算。

三、崗位管理體系的支持

設計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同樣需要崗位管理體系的支持,崗位管理體系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基石,包含眾多內容,這裏的崗位管理體系主要指崗位職責的澄清和崗位價值的衡量,在人力資源管理領域,通常稱為工作分析和崗位評估。

崗位評估結果可以應用在長期激勵計劃的授予方案制訂上,首先,崗位評估可以幫助企業甄別什麼是企業最需要加以長期激勵的崗位或崗位羣;其次,崗位評估可以幫助企業合理分配在這些崗位上的激勵力度。例如:股票期權在授予的當時,被授予人並沒有直接的利益可以兑現,而只是擁有了一種收益的機會,這種收益機會的大小(授予數量)應該與崗位價值聯繫起來,也就是崗位價值越高、對公司績效影響越顯著的崗位,應當被授予更多的期權。而工作分析既是崗位評估的基礎之一,同時又是確定績效指標的依據。

四、決策機制

股權激勵事關公司資本結構變動和公眾股東的利益,與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加嚴格的審議和決策機制,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在其中應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除了要尋求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的批准之外,公司外部的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和諮詢機構的意見和建議也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視。

此外,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對其可能對公司造成的潛在的財務影響也應進行必要的估算以幫助股東進行全面判斷,雖然在試行辦法中對這一點並未作強制性的要求,但從美國和香港的經驗看,對這一點的要求將越來越嚴格,據悉,中國財政部也正在就股票期權的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徵求意見。

綜上,本文認為,股權激勵計劃本身的設計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如果上市公司對此沒有一個通盤的考慮和配套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貿然實施股權激勵將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是有風險的,美國的安然、世通,中國的伊利、健力寶都是前車之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