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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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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熱門】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提高水力發電廠管轄區域內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身和樞紐運行安全,結合水力發電廠生產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599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1.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水力發電廠管轄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故。

1.4工作原則(1)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實現由事故處理向事故預防轉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2)應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樞紐,保電網,保設備”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3)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實施。(4)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發電廠下屬各二級部門責任區域劃分,事故發生單位首先採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應急處理,控制事故的蔓延,儘量減少損失。(5)應急救援工作採用各二級部門自救與全廠救援相結合,各二級部門服從水力發電廠統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1.5 預案體系水力發電廠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各預案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不斷補充和完善。

1.5.1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作為《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是水力發電廠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水力發電廠應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規範性文件。

1.5.2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主要是水力發電廠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安全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大壩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2)水淹廠房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3)水淹進水塔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4)泄洪、引水發電系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5)大面積停電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6)黑啟動專項應急救援預案(7)起重設備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8)火災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9)電梯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0)防汛應急預案(11)地震災害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2)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保電預案(13)河道溢油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4)反恐專項應急救援預案(15)極端天氣下的防洪、防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2 風險分析

2.1單位概況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於1999年1月正式成立,是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下屬二級單位,其基本職責是負責小浪底水利樞紐及其反調節水庫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小浪底水利樞紐由攔水大壩、泄洪排沙系統和引水發電系統三部分組成,有1個進水塔、9條泄洪排沙洞、3個二級消力池、6條發電引水洞和地下廠房等重要設施。樞紐含各類閘門67扇、過水孔口119個,有多台套充水平壓系統和複雜的捲揚啟閉設備;發電部分裝有6台單機容量為300MW的混流式水輪發電機組和輸變電設備,多年平均發電量51億Kwh,是河南電網調峯和事故備用的主力發電廠。1999年底首台機組投產發電,2001年底機組全部投入運行。小浪底水利樞紐配套工程—西霞院反調節水庫(以下簡稱“西霞院反調節水庫”),位於小浪底水利樞紐下游16km處,水庫總庫容 1.45億m3,長期有效庫容0.45億m3。水庫大壩由混凝土壩段和左右岸砂礫石壩段組成。混凝土壩段佈置有發電及泄洪排沙系統,泄洪排沙系統由21孔泄洪閘、6條排沙洞、3條排沙底孔組成;發電系統安裝4台3.5萬kw機組。其開發任務是以反調節為主,結合發電,兼顧灌溉和供水綜合利用,小浪底水利樞紐反調節水庫於2004年1月10日開工,2006年11月6日截流, 2007年6月份第一台機組發電,2008年竣工。水力發電廠管轄範圍為小浪底水利樞紐區域(包括大壩、進水塔、壩頂控制樓、地面副廠房、開關站、地下廠房、各供水泵站、工區各變電所等),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區域(包括大壩、水工建築物、廠房、開關站等)。水力發電廠下設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財務部、生產保障部、運行調度分廠、發電維護分廠、水工分廠和水電供應部共9個部門。

2.2 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2.2.1潰壩造成潰壩事故主要原因有:洪水漫頂、滲透破壞、滑坡、設計缺陷、調度運行不善或其他原因。潰壩不僅使工程本身遭受損失,更嚴重的是給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特別嚴重災害,後果極其嚴重,為特別重大事故。

2.2.2非潰壩性事故按照事故出現的形式,可分為以下9大類 (1)裂縫(2)滲漏(3)管湧(4)滑坡塌坑(5)護坡破壞(6)沖刷破壞(7)氣蝕破壞(8)閘門啟閉失控(9)其他事故發生非潰壩性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也不容忽視。

2.2.3地震(1)強震:使大壩等水工建築物損壞、人畜傷亡,嚴重威脅着樞紐安全,大壩一旦潰決,會產生非常嚴重的水患災害。(2)誘(觸)發地震:其發生可能破壞水工建築物,甚至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從小浪底水庫庫區的地質條件和水庫運用工況分析,不排除發生水庫誘(觸)發地震的可能性。

2.2.4高邊坡及滑坡體失穩邊坡失穩的突發性強,危害性大,直接關係到水工建築物的安全並造成經濟損失。高邊坡落石、滑坡等引起的傷害事故,嚴重影響人身安全及臨近道路、建築物和配電設備的安全。小浪底水利樞紐進水口及出水口均為高邊坡,地下廠房進口及樞紐周邊道路邊坡多為高邊坡。因此存在因邊坡失穩等原因引起事故的可能。小浪底庫區存在七個較大的滑坡體,在小浪底壩區4號公路中段存在東苗家滑坡體,通過近幾年觀測,目前尚未發現整體滑動徵兆,但在其他條件影響下,仍存在滑動的可能。這些滑坡體滑動,都可能給小浪底水利樞紐本身或道路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2.2.5水淹廠房水力發電廠主廠房為地下廠房,進廠通道高程較低,當遭遇西溝水庫大壩潰決、暴雨引發特大山洪、廠房排水設備故障、尾閘室控制設備出現故障等情況,則有導致水淹廠房的可能。一旦水淹廠房,將產生特大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2.6水淹進水塔當由於進水塔內充水平壓管道破裂、充水平壓閥門損壞、進水塔水工建築物損壞以及特大洪水蓄水位超過EL275m,使水庫內的水進入進水塔內部等情況,有導致水淹進水塔的可能。一旦水淹進水塔,將產生特大或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2.2.7火災、爆炸火災:水力發電廠所屬生產區域、物資倉庫發生火災,將會造成設備嚴重損壞、人員傷亡、水力發電廠停電等嚴重後果,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其中,變壓器、電纜火災危險性最大,且容易引起重大火災。爆炸:變壓器、互感器、高壓開關、蓄電池等電氣設備,如操作、維護不當,可能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嚴重損壞,甚至引起人身傷亡。空壓機、壓力管道和各種壓力容器,若設備未按要求進行檢驗存在缺陷,安全附件不齊全或操作不當,均存在超壓爆炸的危險性;使用油品的場所,如通風不暢,遇火源則可能會直接產生爆炸。2.2.8電力生產事故電力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人身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

(1)人身事故員工從事與小浪底水利樞紐生產運行有關的工作時,發生本單位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事故,由於人身事故對家庭和社會影響較大,長期以來電力系統一直把防範人身事故作為電力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2)電網事故電網事故具有停電範圍大、影響面廣,甚至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影響的顯著特徵。長期以來電力系統一直把防範電網事故,特別是防止大面積停電和電網瓦解事故,作為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工作的首要任務。接地短路(外力破壞、對地放電)、繼電保護(保護誤動、保護拒動、二次迴路故障等)和雷擊是構成一般電網事故的主要技術原因。自然災害(雷擊、霧閃、覆冰舞動等)、人員責任(運行人員和其他人員責任)、外力破壞和製造質量依次是一般電網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因。輸電線路、繼電保護依次是造成電網事故的'主要設備原因。(3)設備事故水輪機、發電機、變壓器、互感器、避雷器、電力電纜、電力電容器、開關設備、高壓電動機、發電機等電力設備在運行中由於維護不到位、檢修未按計劃完成或人員誤操作等原因造成電力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或少送電,導致電力生產事故。

2.2.9電氣傷害事故電氣傷害事故是指電流通過人體而產生的化學效應、機械效應、熱效應及生理效應而導致的傷害。電氣傷害分為觸電傷害、雷擊傷害、靜電傷害、電磁輻射傷害。水力發電廠安裝6台300MW及4台35MW水輪發電機組,存在發生電氣傷害事故的可能。

2.2.10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性分析水力發電廠存在高空作業以及機械設備檢修等作業,因此,存在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性。

2.2.11噪聲、振動危害分析水力發電廠有水輪發電機組、空氣壓縮機、鼓風機、水泵、電動機、變壓器和斷路器等,是主要噪聲源和振動源,在正常工作時,都不可避免的產生噪音和振動。長期在高噪聲區和高振動區工作的人員,容易產生疲勞,注意力不集中。因此,存在產生生產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潛在影響。

2.2.12污染、毒物等危害因素分析SF6氣體在水力發電廠高壓設備中大量使用。SF6氣體在電弧作用下會產生氣體的分解,絕大部分分解為硫和氟的單原子,電弧熄滅後,大部分可還原,但有極少部分在重新結合的過程中與遊離的金屬原子及水發生化學反應,產生金屬氟化物以及HF有毒性和腐蝕性物質?,達到一定濃度可導致設備事故同時危及人員的健康。

2.3突發安全事件及事故分級1、為了有效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件及事故,依據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件及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把事件及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1)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件及事故(Ⅰ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生產區域周圍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統一協調、調度有關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及事故。(2)重大突發生產安全事件及事故(Ⅱ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上級主管部門統一協調、調度多個部門和相關單位資源和力量進行聯合處置的緊急事件及事故。(3)較大突發安全事件和事故(Ⅲ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協調個別部門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事件及事故。(4)一般突發安全事件和事故(Ⅳ級):指在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水力發電廠生產區域內小範圍安全造成危害或威脅的事件及事故。2、事故等級劃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分級如下:(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本條第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行業(專業)事故等級劃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 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組成。

3.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總工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總指揮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應急救援隊伍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嚮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3.2.2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機構為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廠安監部。主任:安監部主任成員:安監部專責工程師應急救援辦公室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3.3應急救援工作組應急救援工作組由技術保障組、後勤保障組組成。應急救援工作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的技術服務和後勤保障工作。

3.3.1技術保障組組?長:生技部主任副組長:安監部主任成?員:生技部、安監部全體人員負責應急處理時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方案,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技術工作,組織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人身傷亡事故和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3.3.2後勤保障組組?長:廠辦公室主任?副組長:生產保障部主任成?員: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全體人員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後勤及善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繫醫療救護人員,協助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3.4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隊由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組成。

3.4.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廠長副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副廠長成員:運行調度分廠全體人員

3.4.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廠長副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副廠長成員:發電維護分廠全體人員

3.4.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隊長:水工分廠廠長副隊長:水工分廠副廠長成員:水工分廠全體人員

3.4.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隊長:水電供應部主任副隊長:水電供應部副主任成員:水電供應部全體成員各應急救援隊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採取措施儘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現場救援情況。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氣象信息水工分廠接到局調度中心在局網上發佈的即將有大雨、暴雨等惡劣天氣信息時,要加密巡視和檢查,將諮詢公司庫區滑坡體及塌岸區、外部變形觀測結果及報警信息及時收集整理,並將分析結果及時報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情況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4.1.2設備信息當各生產部門出現異常情況時,各部門首先將異常設備隔離,做好防止事態擴大的措施,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處置險情,及時將設備情況相關信息報應急救援辦公室,為應急處置爭取時間。

4.2預警預防行動(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水力發電廠職工預防事故和自我保護的意識。(2)組織準備。建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落實預防各類事故的責任人、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後勤保障組織的建設。(3)設備準備。按時完成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對存在問題的設備採取措施,做好隔離,避免異常情況擴大。(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針對各種緊急情況,制定專項預案。(5)物資準備。按要求儲備必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合理配置。對重點部位、重點設備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救援物資,以備急需。(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廠內、局內以及社會通信網絡,確保防汛、電調等通信暢通,確保水情、雨情、調度信息和應急指揮指令的及時傳遞。(7)設備檢查。做好定期、不定期的設備檢查工作,確保設備的完好,對於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做到有檢查有落實。(8)日常管理工作。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制。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遇險報警(1)報警程序: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局應急救援辦公室。(2)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詳細地點、現場人員傷亡情況、事故原因、現狀等相關情況。

4.3.2遇險信息處置(1)如果遇險信息來自自動報警系統,接報人應立即安排現場人員核實,並儘快反饋現場情況,通知做好救援準備。(3)如果發現現場險情,發現人應立即將相關情況按報警程序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報警情況進行初步判斷,向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情況報局應急救援指揮部。(5)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若啟動則按預案進行應急救援工作,若不需啟動預案則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分級

5.1.1 特別重大、重大(Ⅰ級、Ⅱ級)在發生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時,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第一時間內報局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按局總體應急救援預案要求處置。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應及時趕赴現場,根據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的事故類型啟動專項預案,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5.1.2 較大安全事件(III級)在發生較大安全事件(III級)時,由各分廠(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要求處置。發生較大(Ⅲ級)安全事件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統一協調各專業應急救援隊,根據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的事故類型啟動專項預案,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5.1.3一般安全事件和事故(Ⅳ級)在發生一般(Ⅳ級)安全事件時,由各分廠(部門)應急救援隊長負責指揮應急救援,並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報告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在接到報告的第一時間報廠分管安全副總指揮。各分廠(部門)應急救援隊長根據事故類型確定是否啟動專項預案或現場處置預案,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5.2響應程序

5.2.1響應啟動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確定事件等級,並根據安全事件的等級,由相應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宣佈啟動應急預案,發生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時,由建管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佈啟動應急預案;在發生較大安全事件(III級)時,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佈啟動應急預案;在發生一般安全事件(IV級)時,由各分廠(部門)應急救援隊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應立即到達事故發生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根據事件的發展情況及時向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5.2.2緊急處置(1)發生事故的部門負責人迅速到位,按規定的處置程序,指揮應急救援隊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凡能採取措施將事故隔離的應首先進行隔離,並組織安全警戒,疏散無關人員,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2)應急救援技術保障組到達事故現場後,會同發生事故單位,在查明事故部位和原因後確定事故能否控制,提供相應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迅速執行。(3)後勤保障組到達現場後,立即會同發生事故單位,確定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組織供應,並聯系開展傷員搶救。(4)如事故現場已無法控制和挽救,危及救援人員的安全時,應撤離事故現場全部相關人員,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

5.3應急結束突發事故經應急救援實施之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如事故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各級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令或授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的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後場內相關人員應全部撤離,所有參與部門應清點現場人員,並確保無相關人員滯留在事故現場。

6 信息發佈生產安全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會同局辦公室、黨委工作處對發佈和報道工作進行管理與協調。適時準確發佈事件的經過、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人員傷亡等情況。

7 後期處置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故救援過程中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以便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誌並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後,儘快恢復設備正常運行方式,恢復現場工作秩序,避免生產延誤造成損失擴大。當事故得到控制,立即完成下列兩項工作:(1)按要求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原因和制定防範措施,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向上級管理部門上報。(2)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搶修,儘早恢復正常生產。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依據水力發電廠的考核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8 應急保障

8.1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1)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視現場情況作出決定。(2)應急救援人員進入有危險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3)進入火災現場必須穿阻燃服裝,戴防毒面具,如電氣設備、電纜等着火,必須戴呼吸器,以防窒息。(4)進入電氣設備事故現場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使用經過檢驗合格的絕緣工器具。(5)涉及防汛、水上搶險必須穿救生衣。

8.2應急救援通訊應急救援期間所有涉及事故的辦公固定電話、應急救援人員的手機全部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作為應急電話,確保應急救援中通訊暢通。

8.3現場監測(1)現場監測工作由技術保障組及相關事故部門技術人員負責。(2)用於現場監測的儀器由相關事故部門負責準備,現場監測方法由技術保障組決定。(3)相關部門實驗室做好檢驗準備。(4)技術保障組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現場工作,並將監測結果的報告及時送達應急救援指揮部。(5)監測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範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建築物倒塌的可能性;現場危險物質的類型、特性;密閉情況,包括壓力、温度、泄漏情況等。

9 培訓與演練

9.1應急救援人員培訓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培訓的內容如下: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1)消防器材的使用;(2)個人的防護措施;(3)危險源的辯識;(4)事故報警;(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 、“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9.2預案演練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各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各專項預案演練一次。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獎懲? 小浪底水電廠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獎勵和懲罰的按照《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安全生產工作獎懲實施細則》和《小浪底水力發電廠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條款執行11 附則應急預案的修訂和改進本應急救援預案由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管理和組織對預案進行修訂。當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救援技術改進時,必須對預案進行修訂和改進。相關支持性文件(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附錄七緊急救護法。(2)小浪底水利樞紐的安全評估報告。附件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表序號危險源可能導致的事故(事件)1洪水國民經濟重大損失2地震國民經濟重大損失3庫區滑坡、塌方影響樞紐安全運行4滲漏國民經濟重大損失5樞紐異常滲漏危及樞紐安全6火災危及設備、人員受到傷害7惡性電氣誤操作發電系統失去控制8閘門啟閉失控(汛期)影響樞紐泄洪安全9泄洪建築物事故(包括孔洞空蝕和損壞)影響樞紐泄洪安全10樞紐泄洪系統供電故障(汛期)影響樞紐泄洪安全11水淹進水塔設備損壞,泄洪系統不能正常使用12水淹廠房設備損壞及重大經濟損失13全廠對外停電對電力系統穩定性造成影響14進水塔充水平壓系統運行時振動過大充水平壓管道破裂,對樞紐泄洪及發電設備造成影響15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人身傷亡16水上事故船隻損壞,人身傷亡應急救援資源序號名稱數量存放地點1破拆工具1套生產保障部倉庫2登高作業車1輛地下廠房3梯子若干各部門庫房4安全繩若干各部門庫房5強光燈若干各部門辦公室

12.3 廠外應急救援機構小浪底諮詢(工程)有限公司設有測量部,負責樞紐安全監測工作,能夠及時向有關部門發佈樞紐安全監測信息;設有專業人員和工程機械,能夠完成水工設施的工程搶險工作。小浪底建管局綜合服務中心設有車隊和通訊隊,能夠提供應急交通車輛和小浪底水利樞紐管理區通訊設備故障處理。小浪底水利樞紐管理區公安局設有消防科,配有專業消防設備及專職消防隊員。小浪底建管局綜合服務中心設有職工醫務室,有專業醫務人員可以參加人身傷亡事故的救援。

12.4 應急救援人員聯繫方式見附件1附圖(1)在水力發電廠所轄生產區域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報告程序見附件2: ?? (2)事故發生後,應按事故應進行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程序見附件3。(3)地下廠房逃生路線示意圖。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 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對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時、有序地做好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及應急處理流程,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電梯困人故障;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統一領導,分類管理。

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運轉高效。

常備不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交通廳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廳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廳機關事務副廳長

副組長: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負責人

2.2職責

2.2.1負責電梯安全事故的總指揮與總協調。與消防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2.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電梯安全事故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

2.2.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況,並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2.2.5組織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練。

2.3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後,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程度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相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配合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現場指揮部由應急領導小組和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2.3.2現場指揮部設立三個現場工作組

綜合協調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綜合科、廳辦公室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組成。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領導有關指示和批示;疏導和維持現場秩序;協調處置救援工作,確保現場醫療救援和通訊暢通。

現場施救組,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派員參加,由消防等部門組成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勘查電梯安全事故現場,研究現場情況,提出現場處置方案,實施以救人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善後(醫療)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儘快與相關醫院(120急救)聯繫並吸收人員。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配合搶險救援工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事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3應急響應

3.1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後,事件發生現場知情人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2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並將事件進行處置。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減輕突發性事故所造成人身傷害,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挽救生命、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人身傷害。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校長室報告,校長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醫和班主任老師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2、當事人或現場目擊者要迅速採取緊急措施,制止事態發展,事故現場老師要以"生命高於一切"、"時間就是生命"為原則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

3、能到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先由校醫診治。傷病學生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由校醫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4、事故現場最高領導務必保持鎮定、沉着指揮。在場的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迅速維持好現場秩序,組織學生撤離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與發生混亂。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19"等報警求助電話。

5、應急小組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後除要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外,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進一步聽取上級指示。要儘快通知受傷害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6、安全保衞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衞值班員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故現場。

7、籌措資金,由學校安排校醫、班主任等人員護送到醫院救治。

8、務必穩定好廣大師生的'情緒,儘可能排除因事故產生的不安定因素,儘可能縮小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維護學校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工作。

9、處理好事後的接待善後工作。做好媒體工作,避免引起社會、學生家長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做好受傷受驚同學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人身意外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4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校園值班人員,生活輔導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陽羅二中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班子成員為主,除組織疏散的老師外,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5)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6)有人員受傷及時撥打“120”進行救護。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5

為確保我院實驗室安全與穩定,以保證正常運行為宗旨,按照“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本着建立一個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機房安全體系的目標,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突發事件處置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中心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組成。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驗室的具體情況,配備更新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路設施的檢修、改造,增強抵禦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對實驗室造成危害的能力。

4.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具體實施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5.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後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的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早處置。

1、建立健全機房管理制度

(1)在正常工作日內,實驗室相關管理員負責對機房進行監控,主要職責是:巡視網絡設備及系統的運行情況,發生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消除網絡故障隱患,保證實踐教學的正常運行。

(2)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主控機房。(如控制室、管理室)

2、機房內嚴格採取防雷(如電源保護開關、防雷插座等)、防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備滅火器等)、防塵、防靜電等措施以及機房入口處24小時監控錄像等措施。(注:監控系統的建立正在籌備中)

3、對實驗室設備進行常規維護,做好巡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實驗室教學的正常運行。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與處置方案

(一)應急預案的啟動

1.突發事件發生後,實驗室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及時有關情況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事件名稱、發生地點和時間、報告時間、涉及人羣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事件初步性質、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可能的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 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2.在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快速作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並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4.事後,要對其他實驗室和相關人員及學生進行教育,要及時部署和落實學院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類似突發事件在本單位再次發生。 分析總結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學生實驗機房應急預案

當學生上課期間機房發生觸電,火災等突發事故時,實驗指導教師第一時間迅速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迅速做好搶救和滅火工作,並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員並119報警電話,若發生學生受傷事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實驗室管理員及時報告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電源系統應急預案

(1)定期檢查實驗室供電設備的運行狀況和電路線纜器材情況,當發生下列突發事件時,按照以下方案進行處置:

(2)當實驗室發生供電突然停電或是電源異常時。首先應和學校相關部門聯繫確認是否正常停電以及預計停電時間。檢查不間斷電源的電池可供電時間,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如遇到突然斷電,應及時將空調等不在UPS電源供電範圍內的設備及時斷電,預防突然來電時瞬間電流過大導致設備損壞等現象。

(3)當確定停電原因是在本身供電系統範圍內,立即彙報給負責領導,並及時聯繫相關維護人員達到現場檢修。

(4)恢復供電後,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復機房設備和UPS的供電,以防瞬間電流過大造成設備損壞。

注:UPS電源正在配備中,故此應急預案將其考慮在內。

3、網絡和服務器絡系統應急預案

(1)發生網絡故障時,首先檢查機房設備情況,確定網絡故障的原因。

(2)確認原因後,若為短時間內可恢復的,應儘快聯繫網絡維護人員,及時處理和排除故障。

(3)當確認原因為短時間無法恢復,應該及時向負責領導彙報,並向任課教師説明情況,做好上課機房調整的準備,以保證教學實踐的正常運行。然後再聯繫維護人員,及時處理故障。

4、機房管理室消防和防雷應急預案

(1)上班工作時間發生火警,還在機房工作的人員應及時緊急撤離,並立刻撥打119報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量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減少電子設備的損壞。同時採取關閉電源總閘等措施,儘量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和破壞。

(2)非工作時間或節假日休息時間發現火情後,要立刻撥打119報警,並立刻通知領導,做好火災的處置工作。

(3)火情結束之後,機房相關人員應全體趕赴現場,並向相關領導彙報。同時立即聯繫相關網絡公司和設備相關廠家,及時評估事故損失情況,研討恢復網絡系統正常運行的最佳解決方案。

(4)遇雷暴天氣或接上級部門雷暴氣象預警,應關閉所有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內部計算機網絡工作。雷暴天氣結束後,及時開通服務器,恢復內部計算機網絡工作。因雷擊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核實、報損,並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

5、設備盜搶應急預案

發生盜搶事件後,要保護好現場然後報警,並向領導彙報情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偵察工作。待現場處理完畢後,要組織相關人員估計損毀情況,並聯系相關網絡和設備廠家,積極做好恢復工作。

實驗室異常情況應急方案【2】

一、漏水

1、由於管道破裂引起漏水,應關掉進水閥門,並通知維修組修理管道,經維修人員修理後確認不再漏水後才可以使用。

2、由於水量太大引起的管道接口處漏水,應通知維修部門對管道接口處進行維修,以確保接口處不再漏水。

3、在反應時由於實驗儀器、設備出現漏水,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彙報部門領導進行相關處理。

二、漏電、停電

1、一經發現用電設備漏電,應立即關閉電源,並通知維修部門修理。經維修部門修理並確認可以使用後才能投入使用。

2、嚴禁將電源插座、插頭放置在潮濕的壞境中。如果發現所用電源插座、插頭有水,嚴禁使用。必須用電吹風將其吹乾後方能使用。

3、定期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磨損,如果發現電線有磨損甚至裸露的,應馬上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更換。

4、如果由於緊急停電,應考慮停電對正在用電的設備的影響,關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重新供電後,再開啟各設備電源。

三、溶劑泄漏或滲漏

1、如果發現包裝容器泄漏或滲漏溶劑,應立即將包裝容器轉移至安全區域。

2、如果由於容器破裂引起泄露,溶劑流出或揮發出,在對溶劑化學性質及物理性質瞭解的程序上,採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3、若是盛裝溶劑的容器密封不好引起泄漏或者滲漏應立即更換瓶塞以確保密封。對已經泄漏出來的溶劑應採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壞境。

4、如果是發現揮發性溶劑泄漏在空氣中,應打開風扇使空氣迅速流動起來以趕走氣體,保證實驗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5、如果是化學反應過於劇烈引起的反應體系物料衝出而引起泄漏,立即停止加料,如果體系在升温,應停止升温,使體系穩定下來。對衝出物料應妥善處理,防止對操作人員人身傷害。

四、燃燒

1、由於電路短路,漏電引起的燃燒應立即關閉電源並採用相應的滅火器撲滅貨源,並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進行檢修。

2、如果是化學試劑引起的燃燒應採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切斷電源。並找出引起燃燒的原因,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五、爆炸

如果爆炸產生燃燒,應迅速組織滅火,並通知切斷電源,如果要切斷水源還應通知停水。並及時轉移火源周圍的有機溶劑以防止火勢的進一步擴大。

六、人員傷害

1、由於實驗操作過程中不慎引起的劃傷、燙傷等人身傷害應立即到醫院進行治療。

2、由於酸鹼等化學物質濺到眼睛或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傷處,並迅速到醫院進行治療。

3、由於吸入一些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氣體而感到身體不適應,甚至昏迷休克應馬上轉移至空氣流通處使其呼吸新鮮空氣,並聯系醫院住院治療。

七、設備破損

1、一旦發現破損設備應立即向設備保全人員報告,維修好後方能使用。

2、在一些帶有壓力操作的實驗中,應特別檢查所用容器是否完好,嚴禁將有裂口或破損的容器用做壓力操作容器。

八、特殊試劑

鑑於使用特殊試劑過程中易出現的一些問題,本公司特制定了一系列特殊試劑使用的操作規程。《乙醚使用操作規程》、《鹽酸使用操作規程》、《硫酸使用操作規程》、《甲苯使用操作規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6

1、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確保小浪底水利樞紐和西霞院工程大壩在運行中突發重大異常狀況或險情時,能夠及時預報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管理的小浪底水利樞紐大壩和西霞院工程大壩發生嚴重位移、滲漏、管湧、滑坡塌坑、護坡破壞、沖刷破壞、地震以及水庫近壩庫區岸坡滑坡等非潰壩性突發事故時水力發電廠的應急救援。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按照 “保人身、保樞紐、保設備”的原則進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如下:

(1)壩基出現異常滲漏,壩體發生管湧、流土、散浸現象。

(2)壩體發生嚴重滑坡塌坑、護坡嚴重破壞。

(3)小浪底水利樞紐進出口高邊坡、地下廠房邊坡失穩。

(4)庫岸區變形體失穩。

(5)庫區發生強震或者出現誘發地震造成大壩局部破壞。

(6)汛期閘門啟閉失控。

(7)恐怖襲擊、人為破壞造成大壩局部破壞。

(8)戰爭、嚴重自然災害、特大洪水等導致潰壩。上述突發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視。參考國內外類似工程突發事故統計,依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本版本預案主要選擇發生可能性相對較大的突發事件(1)~(5)作為應急處置的主要目標, 發生(6)(汛期閘門啟閉失控)執行《泄洪、引水發電系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4事件分級。

(1)大壩突發事故Ⅰ級分級。

①恐怖襲擊、人為破壞造成大壩局部破壞。

②戰爭、嚴重自然災害、特大洪水等導致潰壩。

③庫區發生強震或者出現誘發地震造成大壩局部破壞。

(2)大壩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①庫岸區變形體失穩。

②小浪底水利樞紐進出口高邊坡、地下廠房邊坡失穩。

③壩基出現異常滲漏,壩體發生管湧、流土、散浸現象。

④壩體發生嚴重滑坡塌坑、護坡嚴重破壞。

(3)大壩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汛期閘門啟閉失控。

5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機構。

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應急指揮辦公室。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各專業應急小組。

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後勤保障組。

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組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應急救援隊。

a、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隊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現場救援隊:

消防隊:119。

綜合服務中心職工衞生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a、組長負責指揮、協調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及廠用電全停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廠內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b、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組長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組長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部門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組長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c、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應急指揮辦公室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d、各專業應急小組職責各專業應急小組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各專業應急小組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各成員按照管轄責任負責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儘量將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e、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後勤、警戒、現場疏散及善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繫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f、應急救援隊職責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隊負責本部門所轄範圍內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現場救援工作。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採取措施儘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預防與預警。

(1)風險監測。

①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為水工分廠。

②風險監測的主要對象是可能引發大壩突發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收集各種事故徵兆,對事故徵兆進行糾正活動,防止該現象的擴展蔓延,逐漸使其恢復到正確狀態,並建立相應信息檔案。其預防措施如下:

a、按照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負責、綜合協調的原則,切實做好大壩安全監測、事故預防、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b、每年5月底前完成大壩安全監測、閘門啟閉設施的維護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和閘門啟閉設施的汛後檢查工作,保證設備、設施完好可靠。按照《小浪底水利樞紐觀測規範》要求實施大壩安全觀測;按照《小浪底水利樞紐水工建築物巡視檢查制度》安排各部位日常檢查,保證檢查、監測記錄的完整性、連續性,並根據檢查結果,按照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預警規定要求,及時進行預警發佈。

c、在高水位、庫水位快速升降、地震、高強降雨等各種特殊工況下對大壩進行加密觀測和巡視檢查。各種特殊工況下外部變形觀測需要加密觀測的部位包括大壩中段、進水塔、廠房的重點斷面;內部變形觀測需要加密觀測的部位和儀器包括大壩、左岸山體部位的滲壓計、量水堰,進出口邊坡變形、廠房巖壁樑應力;人工巡視檢查需要加強的主要部位包括大壩、進水塔、排水灌漿洞、廠房。除上述重點部位外,還應對發現異常的儀器及相近區域的成活儀器進行加密觀測,對人工巡視檢查發現異常區域的所有成活儀器進行加密觀測。

d、嚴格按照大壩觀測規範要求,定期對監測資料進行整編分析,同時要按照水力發電廠大壩安全會商制度有關要求,聯繫國內安全監測專家以及設計、科研等相關單位對小浪底大壩安全監測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和判斷,儘早發現監測異常,早作預警。

e、準備大壩突發事故搶險用物資材料,建立高效的物資保障和調配體系。

③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獲得的信息人直接報告該室主任,室主任按彙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2)預警發佈與預警行動。

①大壩突發事故影響樞紐運行,且在短時間內無法排除時,將進行Ⅰ級預警。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築物的巡查及監視工作,根據搶險及事故情況做好人員撤離、疏散及重要檔案資料和貴重物品轉移及管理等準備工作,並報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部。

②大壩突發事故影響樞紐運行,將進行Ⅱ級預警。立即通知樞紐調度中心,嚴格執行樞紐調度運用措施,同時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髮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並通知工程公司進行搶險,各應急救援隊各就各位,組織事故的應急處理,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

③大壩突發事故不影響樞紐運行,將進行Ⅲ級預警。水工分廠廠長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搶險,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3)預警結束。

水力發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確認無引發大壩突發事故的可能性時,決定預警狀態的解除。並將預警解除信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組。

7信息報告。

(1)水力發電廠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生大壩突發事故時,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3)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

(4)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8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①出現以下情況,則為大壩突發事故Ⅰ級分級。

a、恐怖襲擊、人為破壞造成大壩局部破壞。

b、戰爭、嚴重自然災害、特大洪水等導致潰壩。

c、(庫區發生強震或者出現誘發地震造成大壩局部破壞。

②出現以下情況,則為大壩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a、庫岸區變形體失穩。

b、小浪底水利樞紐進出口高邊坡、地下廠房邊坡失穩。

c、壩基出現異常滲漏,壩體發生管湧、流土、散浸現象。

d、壩體發生嚴重滑坡塌坑、護坡嚴重破壞。

③出現以下情況,則為大壩突發事故Ⅲ級分級?汛期閘門啟閉失控。

(2)響應程序。

①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a、大壩發生嚴重位移,大壩出現滑坡性裂縫或者貫穿大壩的橫向裂縫,無法繼續保證大壩安全。

b、壩基異常滲漏,壩體發生管湧、流土、散浸現象。

c、壩體發生嚴重滑坡塌坑、護坡嚴重破壞。

d、庫區發生強震或者出現誘發地震。

e、小浪底水利樞紐進出口高邊坡、地下廠房邊坡失穩。

f、庫岸區變形體失穩。

g、其他緊急情況,上級應急救援、防汛指揮部門要求啟動。

②如果大壩突發事故為Ⅰ級,該預案由局安委會組長宣佈啟動;如果大壩突發事故為Ⅱ級,該預案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如果大壩突發事故為Ⅲ級,該預案由水工分廠廠長宣佈啟動;

③各崗位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

④各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儘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3)應急處置。

①先期處置當發現大壩突發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查清事故突發原因及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向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要對全廠停電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②應急處置:

a、如果大壩突發事故為Ⅰ級分級,要做好其他正常泄洪建築物的巡查及監視工作,根據搶險及事故情況做好人員撤離、疏散及重要檔案資料和貴重物品轉移及管理等準備工作,竭力控制事故擴大化,並報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部。

b、如果大壩突發事故為Ⅱ級分級,要立即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髮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並組織大壩維修維護人員進行搶險,儘快恢復樞紐正常運用。

c、如果大壩突發事故為Ⅲ級分級,水工分廠應立即組織人員搶險修復,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應急結束。

滿足下列條件時由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a、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b、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c、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

d、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時。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着手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經事故調查組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

9後期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誌並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後,儘快恢復觀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恢復現場工作秩序。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領導下,水力發電廠對大壩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大壩安全運行。

10應急保障。

(1)應急救援資源。

相關應急救援資源由水工分廠生產人員根據現場條件進行配備;所配備物品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提供。

(2) 現場醫療救護。

① 如果現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附錄七規定的緊急救護法進行急救,同時通知局服務中心醫療室趕赴指定位置。

②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

③落水淹溺情況發生時,現場救援隊應立即在現場組織互救,不能因等待而貽誤搶救時機。互救時要堅持不懈地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不能輕易放棄。現場醫務人員必須進行全面處理。

④現場救援隊視實際需要派醫護人員將傷病員向洛陽、鄭州的省、市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護送。

(3)緊急安全疏散。

當上級應急救援機構確認大壩可能出險並需要進行緊急疏散時,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按照上級指令安排專人利用各種通訊手段通知管理範圍內所有職工羣眾,並組織職工羣眾按照上級指令安全有序轉移。

11培訓與演練。

(1)培訓時間。

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

(2)培訓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

a、防汛物資的使用;

b、個人的防護措施;

c、危險源的辯識;

d、事故報警;

e、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f、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g、熟悉現場疏散線路;

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 、“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3)演練。

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本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演練一次。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

a、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

b、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

c、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d、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e、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12附則。

(1)本預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發電廠負責制定和解釋。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3附件。

(1)應急救援人員聯繫方式。

(2)相關支持文件。

《地震災害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小浪底水利樞紐防汛預案》、《小浪底水利樞紐觀測規範》、《水力發電廠泄洪系統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滑坡體監測實施方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加強我校對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各部門、崗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和職責,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學校校長

副組長:其他校級、副校級領導

成 員:各處室、專業部主任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保衞科,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保衞科科長、辦公室主任、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總務處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應急救援領導組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組平時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對全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和監督工作,適當的時候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救援的演練;事故發生後實行首長負責制。

2、負責組織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向市教育局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應急救援情況。

3、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後十分鐘內達到事故現場,各工作組按預案開展工作。

4、負責師生的思想穩定及事故的善後調查、處理工作,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5、根據上級的授權,按統一要求,負責向新聞媒體發佈事故的相關信息。

6、領導組成員在事故發生後,預案終止前,必須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

(三)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職責

1、現場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擔任,負責統一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2、搶險救援組:各職能處室職工和專業部教師,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本着“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全力搶救受傷人員。

3、現場秩序維護組:保衞科科長及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4、組織人員疏散組:教育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現場教師,負責組織事故現場師生的疏散工作,特別是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人員密集的場所,要有序的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到安全的.避難場所。

5、傷員救護組:辦公室主任、校醫,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救治和醫院搶救工作的聯繫。

6、救援物資保障組:總務處主任,負責救援物資的組織和保障。

7、家長接待工作組:教育處主任、教學處主任、專業部主任、班主任,負責接待受傷學生的家長,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穩定家長的情緒。

各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全力參與搶險救援,把搶救師生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一)火險

1、學校安全人員要加強對校園、教學樓、學生宿舍樓等的巡查,一旦發現火情,一方面組織就近人員使用消防器材進行及時撲救,火情較大,要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另一方面立即向學校保衞科報告火情(電話:2383060),同時及時通知和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報警工作要做到誰發現誰報告。報警時,首先要沉重冷靜,不要驚慌;二是要講清楚起火單位、地址、燃燒對象、火勢情況,並將報警人姓名、電話告知消防隊;三是要早報警,為消防隊滅火爭取時間,減少損失。

2、保衞科在接警後,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並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位後,立即按預案各施其職開展工作,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4、應急救援工作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生命損失。

(二)社會安全事故

1、學校門衞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入校給師生帶來安全隱患。校園內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知情人員要設法撥打110電話報警,並立即向學校保衞科報告(電話:2383060),現場教職工要設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穩定當事人雙方的情緒,爭取救援時間。

報警時,一是要講清發案的地點、現場人數、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槍、炸藥)等基本情況;二是要注意迴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報警,儘量減少損失。

2、保衞科在接警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羣眾,組織救援工作,並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

3、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到位後,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密切與公安人員配合,立即按預案各施其職開展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4、應急救援工作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成員:全體教職工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種類

1、建築物安全事故。

2、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3、火災安全事故。

4、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5、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四、校內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值日行政負責制。

2、學校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校貴重物品,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善後工作。

4、對緩報、暪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五、事故處理

(一)、建築物安全事故

1、迅速指揮學生疏散至安全地方,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2、及時搶救傷者並報告119、110、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設置危險警示牌,加設隔離護欄。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者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課,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的隔離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報110、120和衞生防疫部門並請求援助。

3、通知患者家長、親屬並送定點傳染病醫院治療。

4、學校對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9

一、校舍發生火災時:

1、當校舍發現火情後,第一發現人應通過電話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向接警人員講清楚起火地點、單位、燃燒物、燃燒程度等,並立即向值班人員或值班領導報告。

2、當火災發生後,校領導要保持鎮靜,統一指揮。通過火災現場煙霧的走向尋找安全出口,有秩序地離開現場。

3、值班人員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後,要及時清點人員,弄清學生情況,如有需要應組織再次營救,並及時將情況通報學校領導或撥打120進行救助。

4、學會自救。各教室上課教師指揮學生貼近地面,如有可能則把毛巾弄濕後捂住口鼻匍匐前進。尤其是在穿越煙霧區時,儘量屏住呼吸,快速前進,從而減少有毒氣體進入體內,以最快的速度撤離。

二、周邊地區發生嚴重交通安全意外時:

1、第一發現人應立即撥打“119”報警,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出事的車輛或人員數,對肇事的車輛要予以阻留,以防逃脱。

2、組織同伴或路人進行救護,也可撥打“120”求助,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將情況通報學校領導,以便處理。

3、在得知傷者的姓名和住址後,及時與班主任或其家長取得聯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照顧。

4、組織人員妥善保管好事故現場,等待交警到來。

三、校舍發生坍塌時:

1、校舍發生坍塌時,第一發現人要及時阻止學生繼續向前擁擠,並按秩序向後退到安全地帶。同時組織人員將事故地段的學生逐一帶到安全區。

2、及時清查學生人數,弄清學生情況,如有可能,就地組織師生營救隊伍進行自救或營救。同時儘快撥打“110”報警電話,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並將情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以便更好的組織營救工作。

3、組織醫療救護小組,就地開展對傷員的救護,保證在醫護人員到來前,儘量減少人員的傷亡。

四、發生食物中毒時:

1、送餐人員應立即終止將剩餘食物出售,並將之妥善保管;組織教工及時將中毒學生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撥打“120”報警電話,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人數、中毒症狀,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及校醫。

2、後勤人員將所有食品和餐具就地看管,等待有關人員取樣檢查,以儘快弄清中毒的原因,加快治療速度。

3、組織人員調查已吃問題食物的學生的去向,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尋找和營救,以免耽誤時間。對無法聯繫的學生要加大搜尋的力度,確保不遺漏任何一位。

4、學校成立事故善後工作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取證和對學生家長的接待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上一級部門彙報。

五、發生治安問題時:

1、遇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者,門衞值班人員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園內,門衞值班人員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或保衞部門,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不良分子入校發生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應先制止、制服,並及時通報值班領導或教師。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5、周邊地區或校內發生羣體矛盾時,保衞人員應先行制止,瞭解情況,解散聚集人員,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並將情況報告領導,展開調查並及時處理。

6、發生治安火災事故或案件後造成有人員傷害時,應立即採取治救措施,妥善處理,並保護好現場,協同上級有關部門偵破案件。

六、實驗室發生意外時

1、在學生做實驗時發生火災或有毒化學藥品外泄,實驗老師和實驗員應立即將所有學生按秩序撤離事故現場。同時儘快撥打“110”報警電話,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並將情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

2、及時清查學生人數,弄清情況,如有可能,就地組織學生進行自救。

3、對有毒化學藥品造成的意外,實驗員和教師必須及時將學生疏散到有毒化學藥品擴散不到的地方,進行就地救護,同時可撥打“120”求助,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將情況通報學校領導以便處理。

4、組織現場看護小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特別是有毒化學藥品擴散到的地方必須安排人員進行值班,確保不讓師生進入以免再次造成安全意外。

5、實驗員每天清查有毒化學藥品,發現有毒化學藥品外泄時,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迅速保護好現場,同時儘快撥打“110”報警電話,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並將情況及時回報學校領導,待有關人員到來後及時協助予以排除。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下,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

1.3.3依靠科技、規範管理。採用先進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應迅速、協同應對。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3.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裝備建設和預案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級

按照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受事件影響的範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1.4.1特別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3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無錫市行政區域內工礦企業突發一般和較大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縣)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市(縣)區行政區、跨市內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3)市政府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處置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市長或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祕書長或副祕書長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發改委、安監局、經貿委、國資委、公安局、衞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公用事業局、消防支隊、氣象局、人防辦、

財政局、民政局、醫院管理中心、總工會、新聞辦、電信公司、供電公司和有關市(縣)、區政府,以及駐錫部隊、武警無錫支隊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災、轉移安置、醫療救護、救援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宣傳報道等八個應急工作組。(見附件10.1)

2.2指揮部主要職責

2.2.1研究、部署、指導全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2.2.2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本預案,統一部署和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擴大,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正確判斷災情性質,分析人員生存的可能狀況,根據災情制定搶險方案,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2.2.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2.2.6對事故單位依法下達停產停業整頓指令;

2.2.7組織事故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2.2.8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事故公告,穩定社會秩序。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2.3.1綜合協調組。由副總指揮牽頭,市經貿、安監、公安、環保、交通、建設、衞生、質監、人防辦、財政等市有關部門、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組成。負責現場組織協調,調配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

2.3.2搶險救災組。由市公安(消防)、安監牽頭,市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及安全專家,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等組成。負責擬定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經指揮部批准後組織實施;收集事故災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響範圍及可能造成的後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並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方案。必要時經軍分區協調駐錫部隊、武警支隊增援搶險救災。

2.3.3轉移安置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牽頭,市公安、民政、衞生、經貿等部門及發生事故企業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持秩序;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羣眾。

2.3.4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醫管中心、藥監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衞生技術人員和相關藥品、器材,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治;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組。由市交通、經貿、國資、民政、公用、供電、各電信運營企業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物資供應,組織搶險救援物資、器材的生產和調撥,及時運送到指定位置;負責涉及的水、電、氣的切斷與供應。

2.3.6善後處理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發生事故企業、有關保險公司等組成。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負責財產損失核定與保險理賠等工作。

2.3.7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牽頭,市監察、公安、質監、建設、總工會等部門和市檢察院組成。按“四不放過”原則,依法開展事故調查。

2.3.8宣傳報道組。由市新聞辦牽頭,市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統一接待新聞媒體的採訪,組織發佈新聞稿件。

2.4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目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計劃。

市安監局負責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專家組,依據行業標準判斷災情變化趨勢,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資、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

市國資委參與市屬國有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相關企業的應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和實施事故的搶險救災;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會同事發地政府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核實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加事故調查和證據收集。

市衞生局、醫院管理中心負責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負責事發地防疫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和衞生監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調集搶救傷員所需的藥品、器材,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及時

通報監測情況;負責污染物的處置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做好職工善後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負責涉及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碼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負責組織各類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物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對建築物倒塌事故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築物的評估、鑑定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相關技術支持,並參加事故調查。

無錫質監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城市燃氣設施的應急救援和技術支持;負責提供事故場所地下水、氣管網情況;指導自來水公司及時修復事故地區的自來水供應;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無錫氣象局負責事故所在區域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提供氣象數據資料;參與雷電、靜電引起的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調查、鑑定和評估。

市人防辦負責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通訊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訊裝備,迅速趕赴現場,為指揮部提供通訊保障。

市財政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安排落實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人員的臨時救助,協助遇難人員所在單位或親屬處置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及遇難親屬的安撫工作。

市總工會參加事故調查。

市新聞辦按照新聞發佈的有關規定,適時向媒體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知識。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修復損壞電信設施;無錫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市(縣)、區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組織,負責啟動本級政府的應急預案;負責事發地或周邊危險環境居民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以及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

2.5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是我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協調、指導機構,執行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及其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維護無錫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綜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揮部及時提出處置建議。

3預警預防

3.1監測預警

為有效預防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加強領導、屬地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確保安全運行”的原則,採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法加強管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企業要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日常監測信息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事故,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監測信息報告

企業發現重大危險源監測信息發生異常等,要及時向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市(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市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掌握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信息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可能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信息,經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後,上報市政府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3.3預警級別和發佈權限

根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件影響的範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其級別與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按下列權限發佈:

3.3.1ⅰ級(特別重大,紅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由國家發佈或者由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後,由省長簽發。

3.3.2ⅱ級(重大,橙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由擔任省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的分管副省長請示省長後簽發。

3.3.3ⅲ級(較大,黃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請示省應急指揮中心後由市長簽發。

3.3.4ⅳ級(一般,藍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由市(縣)、區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後發佈。

預警的解除也按照該級別事故的預警程序進行確認和發佈。

3.4預警預防行動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應迅速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及時做出判斷,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關閉應急響應;如果事故達到預警級別,要迅速通知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同時報告市政府,並抄送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如果事故預警級別達到ⅰ或ⅱ級,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報告。

3.5預警結束

經過跟蹤監測並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後,認為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結束,並向社會公佈。

4事故報告和緊急處置

4.1報警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報告110以及當地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述單位和部門接到發生較大級(含)以上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事故單位可越級上報至無錫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發展趨勢、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4.2信息處理

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接到較大級以上事故(含)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市長,並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政府應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事故搶救或支援,並及時上報省政府。

4.3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當地政府和先期到達的公安(消防)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撲救,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發生。

4.4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依法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應當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啟動本預案後,要迅速組成現場指揮部,通知成員單位,實施本預案。(見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揮協調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

(1)啟動市突發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根據現場情況和上級領導要求,成立若干應急小組,協調有關應急力量進行應急處置,接受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市指揮中心的指揮。

(3)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要求。

(4)組織專家現場指導,提供技術支持。

(5)協調與周邊城市和單位的關係,尋求對應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時向省、市政府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3信息資源採集

有關成員單位要迅速開展信息資源採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發生可能,對環境和氣象的影響,當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佈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採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5.4現場處置

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做出決策,組織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有關應急隊伍應當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對可能惡化的險情,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對跨地區、跨行業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指揮部確認並協調實施,必要時報省級相關部門請求進行協調和確認。

5.5醫療衞生救助

市和市(縣)、區衞生部門,醫院管理中心、藥監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調集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施、設備,搶救傷員,並根據事故類型和現場狀況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指揮,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的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人身傷害。在對災情及時做出分析後,由指揮部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事故現場。

5.7羣眾安全防護

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有:

(1)確定在應急狀態下職工、羣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

(2)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和轉移。採取逐户逐人的方法告知,確定羣眾知曉並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3)確定並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開展氣象預測、大氣和環境監測工作。

(6)加強治安管理。

5.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指揮部組織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主要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氣象條件變化對事故環境的影響,對食物、飲用水衞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發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築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以便科學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

5.9現場秩序管理

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及時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10信息發佈

由市新聞辦負責組織,擬訂發佈的內容、範圍和方式,經指揮部負責人審定後組織發佈。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5.11應急結束

當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受傷人員得到救治,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件)隱患消除後,由指揮部做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的決定。

6後期處理

6.1善後處置

指揮部會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後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6.2事故調查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6.3保險

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發地市(縣)、區政府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的完善和補充。

7保障措施

7.1裝備保障

各地、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同時要掌握本地區、本專業救援裝備及物質儲備情況,整合救援裝備資源。

7.2隊伍保障

各市(縣)、區政府要大力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幹的應急隊伍,掌握區域內所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定期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企業要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

7.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電信、供電、供氣、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氣、

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系統和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保證應急預警、報警、指揮等活動的信息交流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

7.4救援物資運輸保障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交通運輸部門應組織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7.5醫療衞生保障

各級政府要提高醫療衞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各級衞生行政部門、醫管中心要全面掌握衞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救治方面的資源信息,其中包括職業中毒、燒傷等救治機構的數量、分佈、可用病牀、技術力量和水平等。藥監部門要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7.6資金保障

工礦企業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測預警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用於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7社會力量動員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揮部可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和志願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7.8宣傳和教育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各直屬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礦企業,要加強對周邊人羣的針對性宣傳教育,使他們瞭解潛在的危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9應急救援的演練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的演練,演練結束後要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總結報告。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建議。高危企業要依法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獎懲

8.1獎勵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處置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附則

9.1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制定,是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變處理。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市(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直屬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所屬有關部門、重點企業單位制定各自預案,報本級政府備案。

9.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1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水災、地震、火災、風災、中毒搶救等。

1、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藥劑科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藥品應急: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繫,儘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1、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審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並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審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審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循環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審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2、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職責,並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負責人、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等。

3、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人力資源組:由科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負責人彙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繫電話,及每人的職責,並製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激勵並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並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進行市場信息的追蹤;並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採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採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污染區,與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製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調劑部門的負責人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絡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並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為臨牀提供用藥信息,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牀藥學組: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信息、臨牀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臨牀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採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後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採取措施,勇於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善後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於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但由於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污染區剩餘藥品消毒應在污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剩餘藥品消毒方法採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儘可能不進入半污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污染區的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半污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採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後剩餘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應及時聯繫配送單位,儘早退回剩餘倉庫庫存消毒藥品。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於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2

一、中心校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區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司衍福

副組長:肖淑敏李承俊

成員:張維斌翟所水王業華翟所文王開忠翟乃舜

突發安全事故報告聯繫電話:5080034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學校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含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中心校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l、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中心校。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中心校。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l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中心校。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體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偎險。

2、事故發生後,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中心校,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

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中心校。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並由門衞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lO、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中心校、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中心校、衞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

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吉首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1、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明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

2、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家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

3、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4、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市衞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市衞生局電話:85xxxx8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話:82xxxxx3,市疾病控制中心電話:82xxx62。

5、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樣品和信息,不得拒絕。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立即向負責食品安全的分管領導報告,並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院聯繫(市人民醫院電話:8xxxx0),及時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7、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妥善處理事故善後事宜,降低損失,維護穩定。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所轄電梯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小浪底建設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小浪底建管局(黃河水利水電開發總公司)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力發電廠所轄小浪底進水塔1號、 2號、3號電梯、小浪底1號、3號孔板洞中閘室電梯、小浪底壩頂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4號電梯發生的安全事故。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按照 “保人身、保設備”的原則進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如下: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上述突發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視。

4 事件分級

4.1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4.1.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1.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4.2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4.2.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4.2.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5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李明安 5043 5578 13503497072

副組長:肖 明 5848 5069 13598466287

肖 強 5819 5752 13939936988

石月春 5619 5090 13523008108

5.1.2 應急指揮辦公室

主 任: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副主任:李玉明 5476 5784 13613795915

5.1.3 各專業應急小組

組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組長: 詹奇峯 5825 5723 13629803001

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李 安 5333 5372 13837995731

5.1.4 後勤保障組

組長: 李向濤 5606 5097 13849951101

副組長: 許 滔 5546 5065 13938818335

5.1.5 應急救援隊

(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隊長: 李 鵬 5409 5072 13939929229

趙 珂 5674 5351 18603797887

韓石成 5540 5075 13613882165

(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副隊長:陳 偉 5799 5096 13653899049

張海蛟 5679 5181 13937916869

(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副隊長:於永軍 3176 5182 13503796602

王 琳 5815 5889 15937953355

(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 長:李 安 5633 5372 13837995731

副隊長:屈曙光 5192 5866 13603960908

裘向勛 5857 5856 13703883906

(5)現場救援隊:

消防隊:119

綜合服務中心職工衞生室:5449 劉小寧 5289 3075 13938854811

5.2 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5.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及廠用電全停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廠內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2)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組長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組長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部門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組長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辦公室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2.3 各專業應急小組職責

各專業應急小組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各專業應急小組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各成員按照管轄責任負責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儘量將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4 後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後勤、警戒、現場疏散及善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繫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2.5 應急救援隊職責

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隊負責本部門所轄範圍內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現場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採取措施儘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 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為水工分廠、發電維護分廠和運行調度分廠。

6.1.2風險監測的主要對象是可能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收集各種事故徵兆,對事故徵兆進行糾正活動,防止該現象的擴展蔓延,逐漸使其恢復到正確狀態,並建立相應信息檔案。其預防措施如下:

(1)電梯維保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防止因檢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電梯事故。

(2)嚴格執行定期檢驗規定,並有檢驗合格證,確保電梯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附件符合規程規定。

(3)做好電梯使用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加強電梯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操作知識培訓,提高處置能力,杜絕誤操作事故。

(4)加強電梯管理,避免人為破壞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5)加強電梯電源管理,避免停電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獲得的信息人直接報告該室主任(值長),室主任(值長)按彙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6.2 預警發佈與預警行動

(1)電梯突發事故影響到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Ⅱ級預警。立即彙報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做好被人員被困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電梯突發事故不影響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Ⅲ級預警。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6.3 預警結束

水力發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確認無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可能性時,決定預警狀態的解除。並將預警解除信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組。

7 信息報告

7.1水力發電廠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379-63905499。

7.2 發生電梯突發事故時,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7.3 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

7.4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8.1.1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1.2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8.2 響應程序

8.2.1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2.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該預案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該預案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宣佈啟動;

8.2.3各崗位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

8.2.4各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儘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理。事故應急救援程序見附件3。

8.3 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當發現電梯突發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查清事故突發原因及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向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要對全廠停電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8.3.2應急處置

(1)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分級,要立即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髮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做好被困人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分級,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8.4 應急結束

滿足下列條件時由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1)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2)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3)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

(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時。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着手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經事故調查組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

9 後期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誌並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後,儘快恢復觀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恢復現場工作秩序。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領導下,水力發電廠對電梯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電梯安全運行。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救援資源

相關應急救援資源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生產人員根據現場條件進行配備;所配備物品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提供。

10.2 現場醫療救護

10.2.1 如果現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附錄七規定的緊急救護法進行急救,同時通知局服務中心醫療室趕赴指定位置。

10.2.2 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

10.2.3 現場救援隊視實際需要派醫護人員將傷病員向洛陽、鄭州的省、市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護送。

11 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時間

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

11.2培訓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個人的防護措施;

(3)危險源的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

(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 、“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11.3演練

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本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演練一次。

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

(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

(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

(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則

12.1 本預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發電廠負責制定和解釋。

12.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3 附件

13.1 應急救援人員聯繫方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5

為了妥善處置國小部突發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師生的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特制訂《xx市xx實驗學校國小部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採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儘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儘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羣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彙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設備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後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衞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常

4、配合食品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並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繫,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着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並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幹事、班主任

主要職責: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當天值日人員、班主任及時將傷員送往醫務室或醫院,並酌情暫墊醫藥費。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xx國小部

  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