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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4篇

欄目: 工作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1.11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4篇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分級響應程序,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按照《嘉興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處置。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1.5事故分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四級。

1.5.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下同),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3)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3)省政府認定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市政府認定為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3)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上述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和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市級指揮機構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負責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當初判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時,立即轉為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設在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

2.1.1市指揮部組成

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電信嘉興市分公司、嘉興銀保監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人組成。

2.1.2市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統一指揮全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向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市政府請示省政府,請求省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負責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7)研究解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負責協調製定道路交通事故新聞信息發佈方案,協調對互聯網信息的有關處置工作,會同市外辦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理境外的媒體採訪工作,做好應急處置中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並向羣眾開展宣傳、教育。具體按照《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實施。

(2)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傳下達和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統一調動全市警力開展現場處置工作,保障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專家組。

(3)市民政局:負責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事故人員實施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過程中的法治指導,對行政執法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5)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檢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及對環境和人員保護措施提出建議,並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及時搶通受損公路。必要時,徵集社會運輸車輛用於應急運輸。參與營運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

(7)市商務局:按照《嘉興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和能源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8)市衞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負責組織現場救護,醫護人員、醫療器材、應急藥品的調配,及轉運傷員、統計救治人員情況,必要時組織全市範圍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協調血液調度,保證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搶救,減少人員傷亡。

(9)市應急管理局:參與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協調專業救援力量進行危化品應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隱患。

(10)市氣象局: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現場風向、風速、温度、氣壓、雨量等氣象服務保障。進行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

(11)嘉興銀保監分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企業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12)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負責搶救被困人員,組織開展現場火災撲救工作。

(13)電信嘉興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為應急救援、事故調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兼任。主要職責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報告並立即上報市指揮部。

(2)制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3)統計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4)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並做好預案啟動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5)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需要,立即組織、指派有關部門領導、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一般(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市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

較大(Ⅲ級)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揮部應急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由市指揮部領導和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等組成,指揮長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指派。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立前,由事發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後果擴大。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人及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立前,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置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附近適當的位置,也可設在具有視頻、音頻、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輛上。要保證情況掌握及時,信息通信順暢,指揮迅速且不間斷。同時,要設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救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現場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救援方案和辦理調配,做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4應急行動組

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視情建立若干行動組,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落實市指揮部和現場救援指揮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信息,協調其他工作組開展工作。

(2)事故救援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衞生健康委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人員搜救、險情排除等具體救援工作。

(3)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衞生健康委及其負責人。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安置及現場消毒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4)治安保衞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和秩序維護,並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5)專家諮詢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衞生醫療、生態環境等部門及其負責人。負責指導救援方案的制定,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6)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衞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負責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佈材料審核,協調新聞記者的採訪。

(8)後勤工作保障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為事發地政府及其負責人。負責應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後勤保障。

2.5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參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統一組織指揮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加強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客運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3.2預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可能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後,要確定預警區域、影響範圍,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發佈道路交通事故預警信息。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對應方案,通知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市政府及各縣(市、區)政府在接到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警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及時上報省委、省政府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3.3預警體系建設

各地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警平台,加強部門聯繫,實現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氣象、衞生、生態環境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體預警工作機制。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根據事故等級,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重大信息報告制度規定的時限要求,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報告本級政府,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採取的措施等,並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及時、主動向事發地公安機關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4.2先期處置

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後,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

4.2.1現場施救

各應急救援隊伍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徵用過往車輛。

(2)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必要時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門負責組織現場火災撲救、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4)公安部門其他警種負責做好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工作。

(5)遇有車輛墜河等事故,事發地政府負責調集專業人員、工具進行營救、打撈。

(6)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嘉興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處置。

4.2.2救護和醫療

衞健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衞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組織現場衞生防疫有關工作。

4.2.3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必須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參與裝載化學、爆炸等危險有害物質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時必須穿着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4.2.4羣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具體情況,明確羣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羣眾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序並組織實施,協調衞健部門組織醫療防疫與疾病控制。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負責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劃定隔離區域,疏散現場過往、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4.2.5恢復交通

現場人員、車輛施救完畢後,應及時清理現場,修復受損交通設施,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對隱患一時難以排除的,應及時採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復道路交通。

4.2.6信息報送與處理

(1)嚴格按照黨委、政府緊急信息工作操作規程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2)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及時派員赴現場,核查、瞭解並續報有關信息。市指揮部和市級有關部門視情赴現場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4.3分級響應機制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1)應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市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督導應急處置工作。

(2)應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啟動本預案,有關縣(市、區)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3)應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啟動本預案,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期限行動。同時,提請省政府啟動《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4.4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及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採用授權發佈、新聞報道、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信息,組織報道。

4.5響應終止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和隱患已經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時,按照應急響應啟動級別,由省指揮部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指揮部終止Ⅳ級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1)市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市級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時開展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事故善後處理和現場修復工作,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2)對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產生的污染物,由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發生。

(3)保險公司應在事故發生地政府的協調下,及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單位或個人申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未參加保險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賠償(補償)。

(4)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傷亡人員,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及時給予褒獎和撫卹。

5.2應急救助

事發地政府應當制定救助方案,明確應急管理、財政、民政、人力社保、衞生健康、教育等部門的救助職責和受害人員申請救助的程序,確保事故發生後的救助工作及時到位。

5.3調查評估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遵循事故處理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規定及時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和事故預防對策研究。

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在國家有關部委指導下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國務院報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市、縣(市、區)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事故調查、責任倒查和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事發地政府、參與事故處置的市級有關部門應提出整改措施,儘快消除隱患,修改完善各級預案,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市財政局負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指導、監督工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告知事故當事人相關政策並出具相關文書。符合墊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喪葬費用。

5.5激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實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中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電信嘉興市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門和負有應急救援任務的政府部門、單位應建立通信系統日檢查、周維護的制度,加強對信息的採集和分析,及時提出和報告改進通信手段的建議,保證應急救援期間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要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繫,及時報告現場情況,確保應急期間指揮領導的通訊暢通,各種通訊聯繫方式必須建立備用方案,建立全市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含專家組)通訊錄。

6.2資金保障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按照《嘉興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組織實施。

6.3力量和裝備保障

(1)指揮部抽調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專業搶險隊,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2)公安、交通運輸、應急、消防、醫療衞生、生態環境等部門抽調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技術疑難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組建、聯繫。

(3)醫療衞生部門組成專業搶救隊,負責現場搶救和院內急救。由衞健部門負責組建、聯繫。

(4)其他部門根據職責自行組織應急救援隊伍。

(5)應急所需設備的類型、數量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存放,並組織應急救援的實施。

各縣(市、區)政府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特點,確定相應的專門應急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預案管理

7.1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市公安局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市公安局會同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並報市政府批准。

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依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3培訓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應急部門應適時組織、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培訓,培訓人員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及從事運輸駕駛員。

7.4演練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適時開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由公安局牽頭,每年適時組織一次演練。

7.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嘉興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嘉政辦發〔20xx〕120號)同時廢止。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教育局《學校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的精神,有效處置學校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特制定此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總預案。

一、建立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以校長任組長,安全辦主任為副組長,其他校委會人員為成員,作為學校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小組。

二、建立學校應急事件預警系統。

由校長室、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辦公室等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師和學生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參與制定預防及處置方案。

三、建立學校應急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

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班級、知情者應立即將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立即報告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學校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校長室在規定時限內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報告鎮教委領導。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2小時內報送,重大突發事件必須即時報,最遲在半小時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及時續報事件發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突發事件和其他特殊突發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協調解決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按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小組,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處理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佈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有關書面材料。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現場協調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負責救援和險情排解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現場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善後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羣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宣傳報道組(負責事件新聞報道的起草、把關工作)等具體工作小組。

3、現場保護。

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及當事人要在依靠當地組織、羣眾力量,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發生突發事件時,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負責人須親臨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四、善後處理工作

1、學校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全鎮國小負責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相關學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工作。事發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期間,對散佈謠言、破壞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擾亂社會秩序的,要及時報公安機關,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搶險,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為保障師生健康有序地工作學習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和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電工要迅速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救;火勢蔓延,急打“119”;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在場學校教職員工及管理人員要立即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學生快速有序地撤至安全地帶。

5、積極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在校就餐後,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痛腹瀉、嘔吐、乏力昏沉、等症狀,各班主任、知情老師及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聯繫校醫,協助採取就地救護,情況嚴重者應儘早與醫院取得聯繫。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留樣食品、蔬菜樣品由總務處負責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處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繫。

6、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進行調查,並書面報告校委會,學校辦公室負責儘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共、個人財物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撥打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的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在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學校領導、班主任及在場教職工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儘早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員及值班老師要迅速採取果斷措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場教職工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詞。

5、政教處、班主任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並書面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發現師生中有與該病類似症狀者,各班主任、

組長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政教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身患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前,必須出具相關醫院的康復及不存在傳染危害的證明,方可進班。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二、突發事件中對有關教職工的責任要求

(一)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首位發現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諉應視作玩忽職守。對校園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事不關己而回避逃脱。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件初發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四)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及有關情況。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4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教育辦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領導指揮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主任、科任老師及xx(保安)

二、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局部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局部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於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

流程:警報——疏散——報告——總結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信號,認真做好事故後期處理。

流程:報警——疏散——報告——搶救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衞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後,組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和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教師應在最後離開危險區域;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202、203班,西為301、302班)——三樓(東為401、402班,西為501、502班)——四樓(東為601班,西為602班),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5、協助疏散:

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衞應及時打開校門;

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後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救助:

發生事故後,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由曉霞老師總負責。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事故發生後,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後期事項。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等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繫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5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定本突發事件藥品供應及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1、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及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主管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傳染病甲類、乙類按照本縣或本院預案中三級預警系統的標準啟動。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替代人為協助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

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協助藥劑科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緊急呼叫: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繫,儘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1.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審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並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審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審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循環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審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⒉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委員會的職責,並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

⒊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人力資源組:由科主任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主任彙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繫電話,及每人的職責,並製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的激勵並應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並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進行市場信息的追蹤;並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採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採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污染區,與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製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藥房主任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絡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並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發熱門診藥房的常規工作包括:藥品領發、排班、帳物管理和消毒等。

④為臨牀提供用藥信息,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牀藥學組:由副主任兼任或臨時任命,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信息、臨牀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臨牀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藥庫主任兼任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採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後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採取措施,勇於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善後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於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但由於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污染區剩餘藥品消毒應在污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剩餘藥品消毒方法採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儘可能不進入半污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污染區的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半污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採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後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應首先聯繫其他使用單位,以減少浪費和避免環境污染。消毒藥品過期後,不得進行銷售。

⑤積壓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在保證藥品的有效期內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積壓藥品,應及時全面統計,積壓藥品信息首先向供應商、並通過及時反饋,以避免盲目進貨。庫內待處理積壓藥品,在盤點入帳後向其他使用單位聯繫或與供應商協商,幫助聯繫使用。過期失效後不得進行使用,並應建帳統計,按有關規定報損銷燬。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於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6

為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提高社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實現轄區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結合宜春里社區的實際,特制定社區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社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災事故一旦發生,勢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而且直接影響的.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發展。

三、機構設置

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設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任務確定總體處理方案和行動決策,及時掌握事故處理和變化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決定,協調交通、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傷員急救、善後處理等工作。

四、搶救措施

社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後,單位自救機構要果斷採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羣眾、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並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羣眾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搶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繫搶救。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社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負責社區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由社區党支書記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消防志願者組成。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以公開公正為原則,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羣眾普遍關心、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政務信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為人民羣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二、基本原則

為確保政務公開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真正達到內容、形式、效果相統一,在實施過程中要堅持以下三條原則。

1、依法公開原則。政務公開要有利於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凡公開內容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予以公開。

2、真實公正原則。政務公開要實事求是,公開事項要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堅決禁止半公開甚至假公開,不準欺騙羣眾,失信於民。

3、有利監督原則。政務公開的內容要簡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瞭然。要認真落實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為必須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有效遏制消極現象,確保政務公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政務公開形式

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採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

1、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

2、制發文件、公告、宣傳單等;

3、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

4、門户網站、政務微博等網絡媒體;

5、通過其他有效形式公開。

四、政務公開內容

1、發佈本單位領導簡歷、分工,機構設置,科室職責、局屬事業單位職責、聯繫方式等信息。

2、發佈本單位權力運行全過程,包括行政職權目錄、行政權力事項表、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等。

3、發佈與本單位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及政策解讀信息。

4、發佈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規範辦事指南,包括事項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承辦單位和部門、辦理地址和聯繫方式等要素。

5、發佈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況等信息。

6、發佈本單位年度、季度或月份相關業務統計數據。

7、發佈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培訓演練、應急常識及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情況等信息。

8、發佈安全方面監督檢查情況信息。

9、發佈社會保障、養老服務、老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信息。

10、發佈本單位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專項資金使用、重大項目經費,以及財務收支等信息。

11、發佈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階段性實施情況信息。

12、發佈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13、發佈全市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使用、救災資金髮放、救災資金調撥使用等信息。

五、政務公開程序

1、所有公開資料,都必須嚴格按程序報批審核。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本單位職責範圍內屬於公開的事項進行初步審查,並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予以公開。

2、收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反饋。

3、調查核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投訴並予以反饋。

六、政務公開監督和保障

實行政務公開,要堅決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祕密;要把推行政務公開同其它監督制度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1、要健全完善監督機制,設立政務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和羣眾監督。

2、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按照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羣眾訪談、問卷調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評價意見,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

3、政務公開不僅要公開結果,更要注重公開決策、操作的全過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公開相結合,保證局系統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要加強對政務公開投訴的受理、調查和反饋,對不執行政務公開,或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羣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經核查屬實報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執行,追究當事人行政責任。

5、要將政務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6、要強化政務公開評估結果在幹部隊伍建設中的運用,嚴格執行獎懲辦法,把評估結果作為評先評優、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據,形成正確的考核導向和用人導向。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8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辦公室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辦公室主任。(2)公司領導。(3)上級公安消防部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公司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內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或用擴音器宣傳自救辦法和安慰被困人員。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辦公室主任報告公司領導,經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辦公室主任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2)接報後,辦公室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三、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辦公室主任。(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員在大型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辦公室。由辦公室請示公司領導後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佈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辦公室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公司職工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3、注意事項:

(1)辦公室主任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2)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公司主要負責領導決定。

(3)應急預案終止後,辦公室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的發生原因作出調查,並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作出書面報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辦公室主任。(2)公司領導。(3)地方黨委政府。

2、處置措施

(1)發現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辦公室,辦公室請示公司領導後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人員,各部室主任立即集合各部室職工點名清人,發現有缺席人員要逐一將缺席人員的去向瞭解核實清楚。

(3)公司立即報告當地政府、監管主管部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並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6)安撫職工情緒,維護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斷。穩定職工情緒,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媒體採訪,必須請示公司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到失實。

五、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暴力、惡性傷害、嚴重毆打突發事件等。

2、報告程序:

(1)辦公室主任。(2)公司領導。(3)根據需要由主要負責領導確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3、處置措施

(1)公司一旦發生緊急事態,辦公室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負責領導,負責領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電話。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公司職工。

(4)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7)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六、外來人安全管理預案

1、報告程序:

辦公室主任。

2、處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和義務,依法、規範對到公司的外來人員嚴格盤查登記,防止有不良意圖者進入公司。

(2)全體職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員應上前詢問,做到防微杜漸。

(3)出現外來人員肇事時,職工應儘可能地穩住肇事人的情緒,機智冷靜地確保公司其他職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時設法通知辦公室主任。

(4)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機智、冷靜、果斷處置或撥打110報警。

(5)辦公室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後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6)在警方到達後,辦公室和公司職工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9

按照縣委辦、縣政府辦關於印發《宿松縣20xx年春節聯歡晚會工作方案》(辦〔20xx〕67號)的通知精神,我縣將於20xx年1月24日在宿松縣體育館舉行20xx年春節聯歡晚會。根據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切實加強活動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國務院、省、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及上級部門應對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以確保春節聯歡晚會安全、有序、高質開展為目標,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措施,保證晚會順利開展。

二、工作措施

(一)嚴格摸底排查。

一是從嚴把好演職人員關口。所有參加演出或服務人員非禁忌症一律必須全程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同時不得有與未解除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同住情形。二是各參演單位要精準摸排演職人員30日內是否前往疫情高、中風險地區或疫情非重點地區旅行,是否與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有接觸,建立工作台賬,精準掌握活動軌跡、健康狀況等,實行動態監測。從20xx年1月6日起建立“日報告制度”,疫情防控工作實行“誰選送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並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三是摸清全體觀眾健康狀況,組織觀眾前往觀摩的單位要對其成員進行大排查、大起底。重點做到“五個摸清”:摸清是否來自或滯留疫情較重地區;摸清是否與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摸清是否與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摸清是否有不適症狀;摸清近期活動行蹤。確保觀摩人員健康安全入場。

(二)有序做好入場安排。

1.全面做好演出場所疫情防控佈置,避免人羣密集,做好現場環境的清潔消毒工作。

2.在演出場所的進口處設置體温測量通道,所有進入人員需體温正常、“安康碼”綠碼後憑票入場。進口處應安排專人負責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體温和“安康碼”信息監測和登記工作。

3.在演出場所做好疫情防控,配備必要的設備和用品。包括紅外測温門、水銀温度計、醫用外科口罩、消毒液、一次性免洗手消毒液以及足夠的洗手設施等。在公共區域應配足洗手消毒劑,隨時供參加人員使用。演出前對所有場所和設施開展一次全面的預防性消毒。

4.演出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採取限流、分流等措施,對人員數量、進出、分佈等進行規劃,減少聚集。參加人員儘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在入座、休息、入廁等環節加強人員疏導等組織管理。

春晚演出現場是否組織觀眾現場觀摩屆時視疫情形勢報縣委、縣政府確定。

(三)清潔與消毒

1.物體表面清潔消毒。演出場所內應當保持環境整潔衞生。自演出前7日開始,每天定期消毒,並做好清潔消毒記錄。重點對門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龍頭等接觸表面增加消毒頻次,加強公共衞生間保潔和消毒。

2.垃圾桶消毒。演出場所垃圾收集容器應做到乾淨整潔,防止滿冒現象,及時對垃圾收集容器及周邊區域地面進行消毒處理。

3.做好宣傳告知工作。通過在場所醒目位置設立告示牌或發放告知書的方式,提示參加人員遵守相關防控要求、注意事項和特殊情況下的求助方式。宣傳引導參加人員遵循“勤洗手、戴口罩”等衞生規範,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演出期間不扎堆、減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三、疫情應對

(一)疫情防控

1.演出前防控措施

所有參演人員、活動場所工作人員要依法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填寫“健康登記表”。

出現發熱、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瀉、嗅覺或味覺減退等症狀,及時報告,未排除傳染病者不得參加。

演出前30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和境外旅居史、與上述地區人員密切接觸史的,不予參加。

屬於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且在治療或隔離期間,或與健康管理期間的同住人員,不得參加。

2.設置臨時隔離場所

演出場所設置臨時隔離場所,臨時隔離場所要設在相對獨立區域,與演出現場不交叉,儘可能保持間隔距離。臨時隔離場所內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洗手衞生設施、消毒藥械。隔離場所產生的垃圾按照醫療廢物處置。

3.現場準備

演出前對場地嚴格做好通風消毒工作,並配備疫情防控物資,過道、衞生間等公共區域要擺放一次性免洗手消毒液、洗手液、衞生紙等物品。晚會當天對演出場地進行兩次環境消殺,演出期間要開窗通風換氣。

合理設置演出場地,減少人員聚集,座位保持適當間距。參演人員、工作人員全程佩戴口罩。

在進入演出場地的相關通道設置體温檢測崗,配置體温自動檢測設備或設置人工測量體温,每次進入演出場地須測量體温,體温正常方可進入會場。

4.健康宣傳

對所有觀摩代表、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宣傳,強化個人防護意識。

5.督查督導

演出前三天,縣衞健委組織人員對演出現場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未達到要求的現場提出整改意見,並通報春晚組委會落實整改。

6.異常情況處置預案

異常情況包括:現場體温測量超過37.3°C;有咳嗽、流涕、胸悶、乏力等異常症狀。

處置流程:

第一步:要求其戴好口罩,並及時引導至相對獨立場所。

第二步:現場工作人員向現場負責人報告,並通知現場醫務人員。

第三步:經詳細瞭解仍存在疫情傳播隱患,或經水銀温度計複測體温仍有發熱伴咳嗽等疑似症狀者,經現場醫務人員初步核查後,由醫務人員通知急救車輛規範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

第四步:對疑似症狀者經過或逗留區域進行徹底消毒。

發現核酸檢測陽性人員,及時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彙報,並按有關預案進行處置。

(二)醫療保障

1.縣人民醫院負責醫療應急救治工作,設立醫療救治綠色通道,參加演出活動人員出現身體不適等情況,直接撥打縣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電話(姓名劉漢,電話13515566966),實行快速轉運、救治。

2.在演出現場配備醫護人員,負責演出現場醫療應急救治工作。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繫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並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後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及校園安寧,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長:陳莉

副組長:馬麗

員:參加活動班級的`班主任、教師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期間的日常事務,上傳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和配班教師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幼兒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幼兒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調度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離崗位,隨時負責安全、疏導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疏散,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3.脱離事故現場後,各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幼兒的秩序,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負責活動前預警、活動後上報、事故動態分析、組織安排人員救援,活動中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

三、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班主任負責有序疏散人羣。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校園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市政府及衞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繫。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

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四、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為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2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衞生監測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採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衞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嶽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週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衞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衞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衞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燬。並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衞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衞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後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按衞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衞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並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並協同總務處儘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説明情況,並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衞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衞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衞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衞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繫,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並配合衞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衞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衞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衞生法》和《食品衞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3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衞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案,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衞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衞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xx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衞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户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衞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1、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五)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xx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4

校園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xx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衞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 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繫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xx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繫xx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羣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xx學校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