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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校園 / 發佈於: / 人氣:2.91W

學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當某個項目將要開展時,為了領導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你所見過的工作方案應該是什麼樣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1

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市教育局20xx年"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縣教育實際,制定冠縣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年"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縣委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開展"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年"活動為載體,以狠抓安全工作責任落實為重點,以確保全縣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為目標,夯實基礎、超前防範、積極應對、確保安全,為教育系統的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為全縣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活動安排

1、春季戰役(1-3月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兩節""兩會"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2)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範能力,確保"兩節""兩會"平安。

(3)開展全面自查,認真及時整改,消除各種隱患。

(4)落實值班制度,加強值班領導,保障信息暢通。

(5)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做好幼兒的保護工作。

(二)春季開學後學校工作大檢查,整改安全隱患:

(1)領導重視,管理措施到位。

成立園長為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管理網,調整各項安全制度。

(2)確立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對安全工作實行:日查、日報、日清制度,制訂了大型活動器械和房屋檢修制度。

(3)安全納入課程,加強幼兒自我保護。

(4)加強監督,確保飲食安全。

(5)加大投入,改善條件。

(三)學校安全責任書:

(1) 加強領導

幼兒園園長負責全園的工作,其他領導負責所管部門的安全工作,各班的班長及其他部門的領導負責本班及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做到任務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制定各種工種和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防火、安全用電

制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崗位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在工作中使用電器設備時做到安全用電,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及時維護,食堂用火要安全用火,做到風大不燒火、倒灰不帶火,做到人走火滅,各班班長要對幼兒進行定期簡單的安全防火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帶好火、不玩火、不亂動電器設備,教幼兒一些簡單的自救自護能力。

(3)幼兒活動及生活安全

每班教師要加強幼兒的管理工作,每天要做到"晨午檢"工作並做好"晨午檢"記錄工作,發現問題時向幼兒家長及主管領導彙報。

(4)食品衞生安全

食堂要制定一整套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及幼兒園所制定的衞生安全管理規定,做好預防工作。

(四)利用三月份"安全教育日"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

(1)利用黑板報向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出一期《"幼兒安全"家長守則》的黑板報。

(2)各班教根據幼兒年齡特點,組織豐富有趣的安全教育活動:向孩子進行防火、防水、放電、不玩危險東西、不跟陌生人走、不自己出大門等安全教育。

(3)加強孩子户外活動管理。要求老師教育孩子學會自我保護、和別人友好相處。並和孩子活動在一起。

(4)加強晨午檢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孩子的異常和所帶危險物品,防患於未然。

(5)加強室內活動管理,組織好幼兒的活動,防止幼兒磕着、碰着,不帶班老師提孩子飲水。

  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以保護幼兒切身利益為要求,以開展安全管理專項整治為手段,加快幼兒教育改革,提高幼兒保教質量,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幼兒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實施過程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要高度重視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最廣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按照市裏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全力防範。強化“幼兒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責任意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本着對黨、廣大保教工作者和幼兒極端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長抓不懈。

要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中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校長、園長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每年9月初學校分別與各學校、各幼兒園簽訂安全責任書,嚴肅工作紀律,獎罰分明,做到事事有人抓,層層有人管,無安全工作死角、隱患、漏洞。對因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幼兒傷害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要堅決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查處。

(二)加強宣傳,提高防範

1.每學期通過牆報、櫥窗、專欄、家長通知書等有效方式將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到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幼兒、每一名家長。定期組織保教人員認真學習、詳細瞭解、熟知並掌握國家關於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做到知法、守法,嚴格按規章辦事。加強對幼兒園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常識教育,做到大會、小會強調安全。

2.每學年的'3月初和10中旬,分別組織全園幼兒科學進行應急遇險的疏散和演練,並由分管園長制定方案、組織實施,促進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3.加強幼兒園門衞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崗位培訓,使其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班主任每學期初制定“班級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做好幼兒防火、防燙(燒)傷、防砸、防摔傷、防溺水、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走失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健全制度,強化管理

健全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重點強化幼兒園的一日常規管理、傳染病管理和飲食衞生管理。

1.幼兒園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1)幼兒園衞生保健制度。主要包括:晨午檢、消毒、體檢、衞生檢查、疾病預防等項制度,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2)消防制度。幼兒園要配齊、配足消防設備和器材,保證幼兒園的消防通道暢通,並由總務處專人管理,確保消防設備器材和通道在緊急情況下能夠順利啟用。

(3)檢修制度。幼兒園要嚴格執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

幼兒園對設施、設備、用具愛護使用,定期進行安全自查,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並作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總務處或找學校維修工維修,解決不好的報告分管園長,儘快落實,不得拖延。

(4)幼兒園安全制度。認真執行“杜堂中心校幼兒園安全制度”,確保萬無一失。

2.制定安全預案。

分管園長負責制定安全預案,並塑封張貼在各學校、各幼兒園牆上,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執行預案。

3.重視心理健康。

各班主任認真觀察幼兒心理健康狀況,發現心理偏移情況及時給予糾正、引導,並把過程記錄下來,上交保健室存檔。

4.人員管理。

幼兒園要嚴格實行各級各類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和身心健康體檢制度,做到持證上崗。嚴格審核幼兒園各類人員的任職資格,對不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的要立即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清退。

5.封閉管理。

加強園所的封閉管理。對大門、柵欄、圍牆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維修。學校分別在幼兒園大門等園內重要部位配置安裝技術先進、質量可靠的監控設備。保安加強園內巡查和保衞工作,嚴格實行幼兒園出入人員登記和證件審查制度、幼兒接送制度,嚴防幼兒走失,嚴防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對可疑人員攜帶物品要認真檢查。

6.執行程序。

園長、分管園長根據本園各項工作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保教工作程序、保育員工作程序、保潔工工作程序保安工作程序,相應人員人手一冊,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工作程序,確保幼兒及保教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為先”的原則,堅決杜絕師生違反交通安全問題,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師涉生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保障師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教師駕車及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的管理監督意識、學生及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教職員工安全駕駛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監管加強,教育不嚴、管理不善、思想麻痺、學生幼兒乘坐超員超速車、“黑車”接送學生幼兒、學校和有關部門教育監督管理不力等方面問題能得到重點、有效解決。

  三、整治時間

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印發教育部統一製作的 “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摘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讓孩子乘坐“黑車”、超員車、無牌車、改裝車、三輪車等不安全車輛上下學,特別提醒家長不得租車、包車或者固定拼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同時,利用學校宣傳陣地,通過櫥窗、板報、專欄,以及校園廣播、有線電視等媒介,並以組織開展專題教育、手抄報競賽、演講比賽、講故事、觀看圖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學生、幼兒中大力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讓學生了解什麼車可以坐,什麼車堅決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學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12週歲以下的學生兒童不得騎車上路等。各學校還要把交通安全知識作為課堂教學內容,經常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問題。各直屬學校和各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負責,將學校(包括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各校、園點等)周邊公路上有必要設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設施,如警示標誌、減速帶、人行橫道、安全隔離設欄、禁停禁行和限速標識、限速監控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同時清理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亂停放等問題。通過徹底清理並梳理完善後,以直屬學校和鎮(街道)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存在的問題書面報送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同時抄送縣教育局備查),借本次全縣集中開展交通安全整治、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行動的有利契機,將缺失的設施補充完善。與此同時,各學校要在校園門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傳橫幅懸掛到位,安全乘車警示牌(內容是:“珍愛生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超載車、不乘坐非運營客車、不乘坐車況不良和違章駕駛車”)安裝到位,“學生安全乘車監督提醒崗”設置到位。

(三)開展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排查。各學校要迅速動員部署,發放《xx學校幼兒園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摸底調查問卷》(見附件),對接送本校(園)學生幼兒的所有非運營客車進行一次地毯式的專項普查,逐車逐生全面調查瞭解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立即書面上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同時抄送縣教育局備查),力求及時整改到位。

(四)建立學生上下學期間校門口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縣教育局的統一要求,落實學生上下學集中進出校門時領導帶班、教師值守、保安執勤制度,必要時要主動聯繫當地公安交警(城區外學校還可聯繫當地派出所)現場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下學校門口交通安全工作規範、有序。

(五)建立學生接送車輛巡查制度。各學校要主動聯繫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重點在學生上下學特別是週末和節假日放假時對,接送學生幼兒的“黑車”開展嚴厲打擊,聯合整治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行為。建立教師、家長和羣眾聯合監督員隊伍,不定期組織巡迴檢查,開展勸導工作。同時,宣傳發動廣大羣眾和學生家長,發現學生乘車違規行為,隨時向當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舉報。

(六)嚴格校車安全管理。依法擁有校車的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省政府《xx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監局和質監局《關於加強xx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xx教發〔20xx〕65號),以及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監局《xx校車安全管理使用實施細則》(xx教發〔2015〕65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全力確保校車規範使用、安全運行。要堅決杜絕學校自備或租用非客運車輛(含學校自備交通車)接送學生、幼兒行為,堅決禁止學校組織或默許學生和幼兒乘坐非運營客車和各種超載車輛。

(七)嚴格校園行車停車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於教師私家車進出或停放校園的規定,即:校園面積小(生均面積不達標的),嚴禁教師車輛進入校園;校園面積較大(生均面積達標且有富餘的),可以設校園停車場(位),但要劃定專用區域(不佔用學生主要生活、活動場地,不佔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職工停車。同時,學校要儘量設置汽車專用通道,如不能開設專用教職工私家車出入通道的,要與學生出入時間嚴格分開或錯峯出入,確保師生安全和有足夠的通行和運動空間。按照省教育廳的上述規定,鑑於當前我縣學校普遍存在校園場地擁擠等實際問題,原則上我縣校園內一律不得停放機動車輛(含電動車輛),符合省教育廳規定有條件允許教師私家車進出校園和臨時停放車輛的學校,可通過召開職工會表決的辦法,決定校園內是否停車及停車管理的有關辦法。未經允許,任何車輛不準駛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和在進出校園的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校園行車規定,不準在校園內鳴笛,不準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0km並須小心避讓行人;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嚴禁無照駕駛,嚴禁酒後駕車,嚴禁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嚴禁將校園道路和場地用作訓練場所;校園場所和設施嚴禁對外出租或臨時借用、租用給社會組織、企業、培訓機構和個人等使用。校園內有在建項目並需使用車輛的,原則上不得穿行校園,另外開闢專用通道;確需通過校園的,須設置專用通道,與師生生活學習環境嚴格隔離;既無法開闢專用通道,又不能設置隔離專用通道的,都必須在師生活動間隙期間通行,不得鳴笛,不得污染環境,時速不得超過20km;施工期間,學校須向施工方作出嚴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時加強師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嚴防工程車輛在校園發生交通事故。

(八)切實加強教職員工交通安全教育。各學校要以血的教訓,教育教職員工駕車要做到謹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嚴禁教職員工酒後駕車、違章駕駛和疲勞駕車,確保交通安全。教職員工外出乘車,也要選擇安全、正規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無牌無照、無資質營運和超載違章等車輛。教職員工的自備車輛,一律不得作為運營(包括臨時性搭載客人收費)使用,最好不作拼車使用(更不得拼車收費)。

(九)加強學校用車安全管理。學校有自備車輛的,要健全用車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不得用於接送學生、幼兒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學校集中放假時,不得以學校名義組織學生集體乘車,更不得聯繫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師生集體外出確需車輛接送時,凡以學校名義租車的,必須使用有資質的客運車輛,人數較大的集體外出須制定安全預案,落實隨車安全管理教師。

(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視,存在職責不明確、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嚴格、措施不得力、檔案不健全;校門口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混亂,無人監管或監管不力;學生乘坐“黑車”、超員超載車接送學生而不教育、不報告的,以及組織開展本次專項行動不力、未取得明顯成效的,要對相關學校予以通報,取消學校及個人當年安全管理評優、評先資格;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有關法規從嚴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做到“五個一”,即: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認真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召開一次有關責任落實會,細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開一次全體學生教育大會,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印發一封致家長公開信,明確學生、幼兒安全乘車有關要求;開展一次學生安全乘車情況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動,做到全面徹底、不留死角、規範到位、及時上報、有效處置。

(二)迅速行動,抓好落實。認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訓,按照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措施,認真排查整改,確保本次專項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校(園)長要認真調查研究,科學研判,查找問題根源,從源頭上徹底治理違規接送學生和教師違法違規問題。對相關責任人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建立各環節有效的監管措施和長效機制,確保中國小幼兒學生上下學乘車、教職員工駕駛車輛安全。

為了確保本次專項工作落到實處,縣教育局將對各鎮(街道)、各學校組織開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聯合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開展專項督查,對檢查和督查結果隨時進行通報,納入年終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