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失敗是什麼?沒有什麼,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麼?就是走過了所有通向失敗的路,只剩下一條路,那就是成功的路。以下是yjbys網小編整理的'關於税務師《税法一》考點:應納税額的一般計算,供大家備考。
三種計税方法
1.從價定率計税
税額計算:應納税額=銷售額×比例税率
銷售額(含消費税、不含增值税)
2、從量定額計税(啤酒、黃酒、成品油)
税額計算:應納税額=銷售數量×定額税率
3.複合計税(白酒、捲煙)
税額計算:應納税額=銷售額×比例税率+銷售數量×定額税率
【例題.計算題】某捲煙廠與某商場簽訂購銷合同,採取賒銷方式銷售給該商場M牌捲煙50箱,不含税價款100萬元,合同約定本月收回 50%的貨款,由於該商場資金週轉問題,捲煙廠本月實際收到40%的貨款。
『正確答案』
應納增值税=100×50%×17%=8.5(萬元)
應納消費=100×50%×56%+50×50%×150÷10000
=28.38(萬元)
【考題.單選題】某酒廠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2年10月銷售糧食白酒4噸,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裝物押金23400元(單獨記賬核算),另收取運費47970元。該酒廠上述業務應納消費税( )元。
(白酒消費税税率 20%,0.5 元/斤)
A.84000
B.88000
C.92200
D.9620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應於收取時併入銷售額徵税,銷售貨物同時負責運輸收取的運費應作為價外費用併入銷售額徵税。
酒廠應納消費税=[400000+(23400+47970)÷ (1+17%)]×20%+4×2000×0.5=9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