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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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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範圍

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1為預防、減少和控制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主要負責人、公司各級各類人員、各職能部門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2.職責

2.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4各崗位員工是本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級各部門人員具體職責

3.1總經理安全職責

3.1.1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衞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應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衞生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迫切問題和重大問題。

3.1.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使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技術和工業衞生標準。

3.1.3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業衞生安全保證體系,配備專職安技人員,保證安全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

3.1.4批准、發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等。

3.1.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3.1.6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工業衞生的具體指標和目標,納入任期和年度目標管理,並組織實施。

3.1.7在組織編制審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組織編制審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在人、物、財方面給予保證。

3.1.8對新、改、擴建和技改工程項目應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和驗收,凡不符合安全技術、工業衞生要求的,不得批准施工和驗收,更不能批准投入生產和使用。

3.1.9認真執行“五同時”。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業衞生工作。負責對各副職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內容的檢查,並督促落實。

3.1.10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以榮譽和物資獎勵。

3.2生產副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3.2.1協助總經理領導和管理安技部門,並對其工作有佈置、有要求、有檢查,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對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負具體的領導責任。

3.2.3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法規、制度和上級指示。

3.2.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專題分析研究公司生產中的安全及勞動保護問題,並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過程中同時搞好安全工作。

3.2.4對新、改、擴建和技改工程項目,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嚴格執行“三同時”的規定,涉及安全技術的具體內容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

3.2.5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考核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

3.2.6組織領導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專業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應組織制定整改計劃,納入生產或維修計劃下達到相關部門按期完成。

3.2.7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總結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進經驗。

3.2.8負責組織工傷死亡和重大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改進措施的落實負責。

3.2.9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提出獎勵意見。

3.3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3.3.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政策,負責從技術和工藝方面實現安全生產,並不斷改善企業的勞動條件,對安技部門負有技術指導責任。

3.3.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工業衞生技術規程和標準,對企業的產品設計、工藝佈置、工藝規程以及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生產、使用、運行安全負技術總責。

3.3.3在組織編制審查企業生產、技術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等方面的計劃時,必須將安全技術、工業衞生措施納入計劃,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查。

3.3.4組織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其可靠性負責。

3.3.5組織技術部門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業衞生技術措施項目提供圖紙、工藝文件等全套技術資料。

3.3.6對重大傷亡事故負責組織必要的技術論證和鑑定,提出技術結論。

3.4總會計師的安全職責

3.4.1在組織編制審查財務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經費計劃。

3.4.2對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工業衞生所需經費,按優先安排的原則落實。

3.4.3對按國家規定所提取的安技措施經費,單獨立帳,專款專用。

3.4.5對列出的不安全隱患所需整改資金應優先安排落實。

3.5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3.5.1保證、監督行政實現安全生產,定期組織召開黨委會,討論和研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經常檢查各級幹部貫徹和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

3.5.2組織宣傳部門及時宣傳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使安全宣傳工作制度化、經常化,並對宣傳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3.5.3組織教育部門對企業各類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督促編制年度教育計劃時,將安全教育工作納入計劃並檢查實施情況。

3.5.4負責做好各級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因思想問題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5.5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做好有關人員的思想工作。

3.6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3.6.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確保工會對職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督促和協助行政搞好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

3.6.2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衞生工作納入工會議事日程並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一項重要內容。

3.6.3根據國家規定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審查,以及“三同時”的竣工驗收工作。

3.6.4配合和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女職工的“五期”保護工作,維護因工、因病職工的合法權益。

3.6.5在開展勞動競賽時,必須有安全工作的內容,評選先進時,可以行使安全考核否決權。

3.6.6參與創建安全標準化車間、班組的工作,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

3.6.7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3.6.8建立健全各級工會組織的安全監督檢查機構,並認真開展工作。

3.7公司辦公室安全安全職責

3.7.1及時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傳送公司總經理閲示,並按總經理的批示立即轉送有關職能部門執行。

3.7.2對各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提案和報告,及時分送公司有關副總經理,或及時提交廠務會研究,並將決議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執行。並應及時檢查執行情況。

3.7.3做好公司辦公室直屬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督促做好車輛保養,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3.7.4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決定,按文書檔案的要求存檔備查。

3.7.5參與公司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3.8安技部門安全職責

3.8.1在公司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和推動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並積極組織做好生產中的安全工作。

3.8.2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要求執行。

3.8.3負責制訂公司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檢查各單位執行情況,對違章者有權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3.8.4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專業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對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3.8.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中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方案審定、技術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嚴格監督“三同時”執行情況,對不符合規範、標準的項目不予驗收。

3.8.6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全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學習和培訓取證,監督其持證上崗;負責對新進公司員工、臨時工、外來實習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8.7負責對危險作業(如高空、動火、臨時電源線的架設等)、佔用通道等進行審批並檢查、考核。

3.8.8負責職業病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定期對從事有害健康作業人員進行體檢,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

3.8.9組織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預防措施,並督促按期實施。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3.8.10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檔案。

3.8.11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火災事故、建築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措施,並督促按期實施。

3.8.12編制勞動保護用品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標準採購,並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驗收和發放,同時指導督促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8.13編制防暑降温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負責按規定審查和發放保健津貼,清涼飲料等。

3.8.14組織召開公司每月安全例會,及時通報當月安全生產情況,並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3.8.15應用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8.16負責對車間、班組專(兼)職安技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並實行業務領導。負責對各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考核和評比,會同工會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有權提出表彰和獎勵的建議。

3.8.17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對相關方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並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9人力資源部安全職責

3.9.1在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時必須列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3.9.2根據生產安排定期舉辦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訓班,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3.9.3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全體員工、班組長、管理幹部的安全培訓工作。

3.9.4配合相關部門在組織員工進行文化教育的同時,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9.5用工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文,並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3.9.6按照國家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安全生產人員的配備。

3.9.7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員工績效考評和幹部晉級、獎勵考核的內容。

3.9.8嚴格執行新員工體檢制度,負責對職業禁忌症員工和因工傷、職業病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員工,根據有關規定,妥善安排適當工作。

3.9.9在安排員工工作的過程中,必須貫徹國家“女員工保護規定”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在分配員工從事特種作業和有害健康作業時,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女員工保護的`規定,充分考慮人員素質和身體條件,禁止有禁忌症員工從事特種作業。

3.9.10保證勞動定額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制定勞動定額時,充分考慮勞動條件、勞動強度,使用與調整安全裝置的時間損耗,以及工人休息與生理需要的時間。

3.10生產部安全職責

3.10.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編制生產計劃的同時考慮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檢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實施檢查安全措施計劃。

3.10.2,安排生產任務,制訂勞動強度時要合理,要考慮生產設備的承受能力,有節奏地均勻地生產,控制加班加點,嚴禁違章指揮。

3.10.3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並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3.10.4做好車間定置管理工作。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3.10.5各種物資分別堆放,特別是對易燃、易爆和有毒、劇毒物品應嚴格管理,安全責任制必須明確,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

3.10.6負責管理好本處所屬的交通工具並保證其安全運行。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對車輛的維護保養。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設備部門做好廠內車輛檢審工作。

3.11研究所安全職責

3.11.1在整個產品設計和工藝過程中要有安全、防塵、防爆、防毒、防噪音等防護措施,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

3.11.2在整頓、改進老產品時要考慮安全衞生措施,使之符合勞動保護要求。

3.11.3對於現有危害員工安全健康的有毒有害產品、材料、工藝要逐步改進為低毒代替高毒,無毒代替低毒,逐步變成無毒無害。

3.11.4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同時解決有關勞動保護問題,並制定相應的安全、衞生措施。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3.11.5負責在各種工藝規程中列有安全作業的內容,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3.11.6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應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同時應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11.7在進行新工藝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重大工藝項目的試驗方案,並應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後進行。

3.11.8執行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設計,設計的項目不留隱患。(凡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新、挖潛改造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不得削減。)

3.11.9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安全衞生專篇》,生產設備的安全衞生設計按《生產設備衞生設計總則》執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執行。

3.11.10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3.11.11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3.12企管部安全職責

3.12.1新、改、擴建和大修項目,應保證安全生產,防塵、防毒、採光、通風降温等措施項目,應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產使用。

3.12.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中的土建部分的設計和施工。

3.12.3在交通要道、拐彎或交叉路口及危險地方要配合安技部門設置安全標誌和防護蓋板、欄杆。

3.12.4及時對危房、危巖、危坎安排維修,並疏通下水道,保證排水暢通無阻。

3.12.5維修房屋及設施必須訂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中要有專人負責現場指揮,在必要時設專人監護,認真做到安全施工,嚴禁違章操作,並在基建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建築安裝規程。

3.12.6負責公司建築避雷設施的監測、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建築設施和防雷、防汛的安全檢查,督促隱患整改。

3.12.7在與相關方簽訂承包協議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2.8在下達年度工作計劃的同時應下達安技措施計劃,並制定計劃考核辦法,對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3.13設備動能部安全職責

3.13.1負責公司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設備設施(包括特種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塵防毒設施等)台帳,負責各項設備管理檢查、評比、考核工作。

3.13.2負責制訂、修訂各類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13.3負責編制設備大、中修計劃並實施。同時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和安全設備設施的檢修計劃,做好設備改造、檢修中的環境、安全保護措施。

3.13.4負責全廠供電管理;協調與供電部門的關係,分配各部門的用電及安全。及時修剪樹枝,使樹枝距架空輸電線路符合安全要求。負責對臨時線路進行的審核。負責組織電氣安全檢查並督促隱患的整改。

3.13.5進行機械設備安裝時,必須符合安全衞生要求,遷移或改裝機器設備後將原有的安全防護裝置照樣安好,所有機器大修時安全防護裝置應配置齊全。

3.13.6負責安全技術裝置、通風降温、防塵、防毒措施所需的設備配件加工製造和安裝使用,在拆卸、檢修、安裝設備時應有安全措施並督促執行。

3.13.7負責特種設備的建檔、註冊登記備案,負責建立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3.9組織對特種設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安全裝置、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檢查、檢驗、送檢,組織本專業的安全檢查及隱患的整改。組織進行廠內機動車輛的定期年審。

3.13.9負責特種設備檔案管理。

3.13.11負責設備事故的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3.14供應部安全職責

3.14.1負責按計劃採購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設備、材料、儀器、儀表等,並保證其質量可靠。

3.14.2對採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並對上述產品的質量負責。

3.14.3對生產、試驗、研究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15財務部安全職責

3.15.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企業安技措施經費的規定,專款專用,定期核算。

3.15.2對安全技術、勞動保護、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培訓等所需費用不得削弱。

3.15.3對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有權拒絕報銷。

3.16保衞部安全職責

3.16.1認真執行消防條例、規範、規章,加強消防組織的領導和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

3.16.2負責對各部門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和換藥,並做好維修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易燃、易爆、危險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檢查。

3.16.3負責制定公司有關防火、防爆制度,並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查、審批並監督執行。

3.16.4負責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消防隱患,落實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3.16.5制定重點防火防爆部位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3.16.6參加重大工傷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的處理。

3.16.7做好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3.17質量保證部安全職責

3.17.1對國家規定的各種強制檢定的儀器、儀表、必須嚴格執行,保證使用安全,定期對儀器儀表進行檢查、維修,使其靈敏可靠。

3.17.2對各實驗室使用的化學試劑、劇毒藥品嚴格按有關管理制度執行,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3.17.3嚴格產品檢驗制度,並做好產品檢驗記錄,確保產品各項安全管理指標達到規定要求。

3.17.4負責對檢驗人員的安全教育,要求檢驗人員遵守所在車間、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3.17.6負責各實驗室、計量室的安全管理,加強文明清潔衞生的管理。

3.18銷售公司安全職責

3.18.1加強各駐外門市自有車輛及公用車輛的管理,督促做好車輛保養,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3.18.2做好庫房內物質的合理存放,確保其必須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同時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3.18.3做好產品在規定區域內的合理擺放,確保產品本身及環境安全。

3.18.4做好用户在廠區內提取產品過程的安全。

3.19黨羣工作部(工會)安全職責

3.19.1監督公司對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

3.19.2監督公司對工傷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3.19.3利用一切宣傳工具宣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因思想問題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19.4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維護員工的合法權利。督促和協助行政搞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

3.19.5將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議事日程,並列入員工代表大會的一項重要內容。

3.19.6根據國家規定參與督促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查,以及“三同時”的竣工驗收工作。

3.19.8配合和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員工保護工作,參與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的工作,維護因工、因病員工的合法利益。

3.19.9組織開展創建合格班組活動。

3.20職工醫院安全職責

3.20.1醫院負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應設有醫生管理工業衞生工作。

3.20.2對全公司職業病的發病情況進行調查,正確診斷,及時醫治。

3.20.3組織全公司員工進行體檢,不適應高空、高温工種和有特殊病況的員工要及時向人力資資源部提出調整建議。

3.21分廠(車間)中層領導幹部安全職責

3.21.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並在各自分管的範圍對安全負責。

3.21.2把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和生產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3.21.3有權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下組織制定和修訂本單位三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的安全操作制度。

3.21.4建立本單位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並充分發揮分廠(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3.21.5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人員、臨時工)進行分廠(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並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對違反安全制度和規程的員工有責任制止和教育。

3.21.6經常和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原則上每月不得少於一次),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和採取防範措施,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3.21.7積極提出各自分管範圍內的年、季、月度安技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21.8負責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21.9對新設備和改裝設備未經驗收合格;或遇有不安全情況和沒有防塵、防毒等安全防護措施的可以拒絕投入生產。

3.21.10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生產指令。

3.21.11正確貫徹執行勞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飲料發放標準的規定,做到合理發放。

3.21.12合理安排生產,不得隨意加班加點,強令員工違章作業。

3.21.13發生事故,應首先搶救傷員,並保護好現場、設備、物資,立即向安技部門報告,然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做到“四不放過”。

3.22分廠(車間)安全員安全職責

3.22.1車間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並在分廠(車間)中層領導幹部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分廠(車間)的安全工作,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及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3.22.2負責組織或參與制定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執行情況。

3.22.3負責協助分廠(車間)領導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並負責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3.22.4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3.22.5參加分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業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落實檢修時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3.22.6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的不良現象提出批評、勸阻、制止。掌握分廠(車間)危害因素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3.22.7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和防塵防毒設施,及時上報各種事故並填寫記錄。

3.22.8參加事故分析,協助領導制訂和實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3.22.9積極想辦法,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搞好勞動保護。

3.23班組長安全職責

3.23.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3.23.2對本班組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3.23.3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3.23.4組織班組員工對生產設備、工、夾量具和安全防護設施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做好班前班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設法排除,若班組無法解決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

3.23.5嚴格勞動紀律,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督促小組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

3.23.6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安技部門,事後要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3.24、員工個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3.24.1認真學習和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以及公司和本單位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

3.24.2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思想,關心本單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

3.24.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24.4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3.24.5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3.24.6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並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

3.24.7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程的指令;有權勸阻和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和安技部門。

3.24.8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應正確處理,積極參加搶救,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分析,認真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協助領導實施防止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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