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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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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有:在幼兒園時間內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1、通過廣播、黑板報、班會等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教育教育制度。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學生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後應急處理程序1、本着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3、一般事故由幼兒園處理,並報保健室備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辦和相關部門彙報。4、重大事故發生時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介入事件的處理。5、保護現象並進行調查取證。由於幼兒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6、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並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處理。7、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不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並及時向區教辦聯繫和諮詢。8、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理中不解決住房、户口、入學和工作等原則問題;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9、事故處理解決後要與雙方責任人簽訂好協議書,做好理賠等善後工作。

師生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詳案)及應急處理程序

(一)、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衞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衞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衞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衞生習慣。

(三)、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衞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衞生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繫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衞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國臣副組長:王佃福

組員:胡家信賈鳳勤吳啟芳崔成義劉方榮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電工:吳少忠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王佃福;報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並組織學生救災。(王國臣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吳啟芳指揮)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崔成義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

1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王佃福負責)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繫,採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潘樹祥負責)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繫,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張學玉負責)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負責)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採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要採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繫,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潘樹祥負責)

4、對女學生髮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繫。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後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台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吳少忠;

④恢復通電後,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餘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繫,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

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後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脱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後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國小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積極做好預防各類公共突發事件,確保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有關精神和我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本應急預案適用於火災、重大集會、水災、地震、本土防空、暴力入侵等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衞生類事件。

一、成立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園長)

副組長:xxx(保教主任)

成員:xxx(保健醫生) xxx(安全員)

二、成立基本應急小組

1、安全保衞小組:各班班長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

2、醫療救護小組: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3、綜合信息小組:

職責:實時紀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彙報,並負責向新聞媒體報送真實材料

三、建立保障機制

1、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識教育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將安全教育融入幼兒園一日生活教育中,定期開展保教人員安全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健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家長會、告家長書和家園聯繫欄向家長宣傳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及要求,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嚴格門衞制度,加強門衞值守和管理,作好來客來訪人員的接待,及時掌握流動人員信息。

3、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信息網絡:門衞——分管園長——班長;園長為最高級網絡第一責任人。

4、建立問題人員信息檔案,隨時掌握其動態,發動一切力量,做好問題人員的思想工作。

5、作好預警聯動,在作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的同時,與社區、應急指揮中心、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建立聯動機制,保持信息暢通。

一旦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突發處置應急工作機制,開展各種施救和善後處置。

1、及時向110、轄區派出所,就近警亭呼救;

2、發生火災時,指揮和報警同時進行,着火點附近的`教師就近取滅火器滅火,其餘人員指揮撤離;發生地震時,各班教師立即到本班,組織指揮幼兒疏散到教學樓前空曠場地。教師要注意踩踏事件,本層樓教師要負責幼兒在經過樓梯時的安全,最後一名幼兒離開本班教室,安全通過樓梯後教師方可尾隨本班最後一名幼兒撤離。就近的人員協助疏散,並由就近保安或行政人員切斷電源總控制。

3、幼兒園行政、現場保教人員(未帶幼兒的)和保安人員一起,堅決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並請求現場家長的幫助。同時,根據事態情況,或立即關閉園門,而各班級或立即關閉活動室門,帶領幼兒躲避,或將幼兒疏散到安全地帶。

4、在前來施救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5、保健醫生開展查詢和施救工作,必要時向“120”呼救。

6、事態一旦得到控制,班級保教人員立即開展安撫學生的工作,必要時,通知家長來園。

7、對突發事件的經過書面向教育局、社區等相關單位彙報。事後,認真總結,查漏補缺,獎懲分明,必要時,對相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 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教務主任、後勤分管領導、保健人員、各班任課教師、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 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制定預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衞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xx年)》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

三、工作預案的內容:

(一)幼兒園情況幼兒園情況: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幼兒園上級集團領導部門電話:xxxx。

(二)組織領導:

調整好幼兒園自上而下的各級安全責任人:

組長:xx副組長:xx、xx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組班長

(三)機構設置:

1、指揮部組成: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指揮組:

人員組成:安全組長、副組長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

2、疏散組:

人員組成:各班班長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救護組:

人員組成:幼兒園保健醫護人員及班級保教人員

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區醫院取得聯繫及時救治。

4、外圍控制組:

人員組成:保衞工作人員(門衞、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裝備保障組:

人員組成:xx、xx、xx

基本職責:提高保養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準備。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信息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置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置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保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權限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預案啟動: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六、處置措施: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置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七、工作要求: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的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縣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精神,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做好學校突發事件後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障全園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在突發事件出現後,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實施目標

1、建立預警機制,對我園的現有設施要進行全面檢查,對不安全隱患要採取措施進行及時整改,到達安全標準,防患於未然。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突發事件,及時採取控制機制,做到遇事不慌,指揮體系順暢,應急人員落實到位。

3、組織指揮機構健全,應急人員落實到位,職責明確,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底,確保師生人員的財產生命安全,減少社會的負面影響。

三、應急事件的原則

1、統一指揮的原則。學校健全應急事件統一指揮系統。由校長全面指揮,其它領導成員分工合作,各職能部門按其職現範圍做好應急的本職工作。

2、分級管理的原則。我園對應急事件要統一指揮,統一布控,分級管理,從上到下,各行其是,各負其責、從上層領導到中層幹部,從年組長到班主任教師,從後勤到各辦公室。人人都有防範意識,層層都有管理網絡。

3、資源整合的原則。我園對應急事件的發生要充分做好事前的準備應急工作。如: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等。疏散撤離的通道路線、場所。做到:領導指揮到位,組織人員到位,各種設施到位,安全防範到位,通訊信息到位。

4、及時報警的原則。及時向救護部門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5、職責追究的原則。我園務必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預防。凡是發生羣體性突發事件,務必層層追究職責。

四、應急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教研組長各班級教師後勤人員

五、應急事件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幼兒園一旦發生火災,立即起動指揮系統。由通信組向消防中心拔打119,及時發出火警信事號,使消防人員和車輛及時趕到火災現場,通信組要把火災的發生和搶求過程狀況及時記錄和拍攝下來,並及時報道火災狀況,記錄火災的全過程。

2、保衞組要將現場保護起來,防止意外狀況的發生,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員,調查火災的起因,保護好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做好警衞工作。

3、搶救組要在火情發生後及時切斷電源,立即起用現有的消防器材,組織人員立即搶救學校的貴重物品(如:多媒體設備、財務室的帳目、檔案、樂器設備、體育設備等)如有被困師生搶救人員要首先搶救被困人員,但要保證人身安全。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搶救組人員要作好自身的防護準備工作。

4、運輸組要在火情發生後,要將搶救出來的設備物品及時運到安全地帶,並配合救護人員將傷員運送到醫院進行救護,配合疏散將師生護送到安全地帶。

5、疏散組要在火情發生後,立刻組織人員打通疏散通道,並組織師生及時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證不發生遺留人員。要配合班主任教師清點班級人數如發生特殊狀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妥善處理好應急事件,要熟知撤離的範圍,路線和場所。

6、學校的指揮系統要發揮職能作用,做到人員到位,組織到位,設施到位,防範措施到位,善後處理到位,消防配合到位,確保學校的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

(二)幼兒園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1、幼兒食物中毒事件,一線教師一經發現要立即向領導報告,領導和保健醫生要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中毒狀況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幼兒送往醫院。

2、幼兒園幼兒的保衞人員要保護好現場,要及時調查中毒原因,並構成書面資料,保存好食品證物,並送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事情重大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報告,待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幼兒園行政部門要組織全(園)師生(幼兒)對食品衞生進行宣傳教育,個性是夏季天氣炎熱,注意飲食衞生,教育幼兒不吃零食,不吃發黴食物,不喝生水,把住病從口入關。

4、幼兒園通信報道組,要及時將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的狀況及時記錄和拍錄,構成資料,歸檔備案,為調查處理供依據。

(三)幼兒園大型羣眾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幼兒園搞大型羣眾活動(如參加舉辦運動會、文藝匯演、參觀、公益勞動等)要認真做好組織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保衞人員,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教育學生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2、在大型活動中一旦突發意外事件,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事故,妥善處理,組織實施指揮救護系統,把事態影響降到最低,把損失降到最低,做到不慌不亂,井然有序,措施得當。

3、大型活動中的突發事件要及時記錄,狀況必須要弄清楚,實事求是,事情重大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追究職責,吸到教訓,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四)幼兒園發生重大傳染病的應急預案。

1、幼兒園一旦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學校主管領導首先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及時報告。準確報告傳染病的症狀,發病對象,年齡結構,人員數量,請示應急措施。

2、幼兒園對傳染病要採取應急措施,組織指揮系統,及時防護、隔離病源、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傳染病因。分清類別。做好隔離、疏散、消毒、治療、統計記錄、防範、教育等項工作。

3、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宣傳教育工作,幼兒園行政部門、保健醫生和教師要針對發生的疫情做好宣傳防護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家園欄、宣傳畫、家長會等大力宣傳衞生常識,注意傳染病的發生與防治。

4、幼兒園把防治甲型流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旦發現(幼兒)發高燒要立即通知家長,並將一旦診斷流感,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進行報告請示,並立即做好園內的防範、隔離、消毒工作,遵照上級的批示做好(幼兒)家長的思想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1、幼兒園孩子小,所以必須要把我園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幼兒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幼兒園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幼兒園的安全保障,絕不能麻痺大意。領導要經常檢查幼兒園的.設施狀況,對不安全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整改,力急到達規範化標準。

3、幼兒園的教師要時刻注意幼兒的活動狀況,及時檢查和發現幼兒學習用品的桌椅用品,活動室的場所門窗、地面、玩具、睡覺時的牀鋪、被褥,吃飯時的餐具、食品等有無異常狀況。一經發現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好,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

4、幼兒園一旦發生應急事件,幼兒園首先要及時向領導報告,説明狀況,及時指揮和組織有關人員妥善解決,做到及時準確,妥當無負面影響,根據事情的性質和後果,對直接職責人追究其職責,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或類似事件。

六、幼兒園突發性安全事故處理步驟

1、事故報警: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用心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報警資料: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狀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職責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狀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務必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務必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七、實施要求

1、學校教師要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職責意識。

2、根據幼兒園實際,不斷完善學校的應急預案。

3、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要加強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按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應工作流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1.事故報警: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學校立即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複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於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於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範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着校服,統一着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於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衞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信息發佈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衞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衞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衞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衞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衞生、事故災難、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羣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羣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衞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羣體預防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温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衞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台,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佈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佈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佈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後,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繫,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衞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衞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並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衞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衞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衞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縣公安局《關於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幼兒園消防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園長負責全面指揮調度副組長:副園長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各班教師疏散引導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2、確保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

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接警報警處置程序:

一旦幼兒園發生火災,全體工作人員應立即進入緊急救護工作狀態,保持冷靜,各級負責人立即到現場,指揮全園職工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1、通信聯絡:發生火災後,負責人王林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快速報警,講清火災發生地點、時間、火勢大小、何物着火;並負責到園外引救火車入園滅火。

2、滅火安排:副組長負責指揮帶領其他教職員工就地取材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控制火勢的蔓延。

3、疏散引導:發生火災後,各班教師組織幼兒按秩序分別疏散安全地帶,保持冷靜,清點幼兒人數後向各小組指揮人員彙報並照顧好幼兒。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後,各班教師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組織幼兒按順序分別疏散到幼兒園的前院安全地帶。如火勢已蔓延,要穩定幼兒情緒採取自護方法等待救援。

2、各班緊急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六、現場保護和處理:

火災後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了保障我園教職員工和全園幼兒的安全,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以及相關規定,以便及時有效的處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園的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的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等性質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性事件。具體為:

1、自然性災害,包括地震、洪水、颱風、泥石流等。

2、人為性突發事件,包括學校、幼兒園交通、消防、房屋、食品衞生、劇毒危險化學品及師生、幼兒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發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按上級部門的指示,指揮全園安全救災工作,保障師生在園安全。

在安全救災工作中,副組長成員們為安全救災工作第二責任人,組長(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領導小組要堅持做好園內的安全檢查,查到易發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絕不能粗心大意、放鬆絲毫警惕。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職責:負責突發事件緊急佈署工作並接受和執行上級領導的指令

主要成員:

通訊人員:

職責:負責處理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的外聯工作以及對外反饋事態進展情況

安保人員:(保衞科長)

職責: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現場保護以及配合執法機關調查工作,保障幼兒園人物安全。

交通人員:(教導主任)

職責:負責發生事件後師生的核查以及協調家長工作。

後勤保障:

職責:負責保障幼兒安全,突發事件後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教師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四、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值班領導,再由其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並及時通知家長告知原因;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五、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登記清楚事故的經過以及處理情況與責任。

六、處置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隱瞞、緩報、謊報的;

2、未按規定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從領導小組指揮的;

4、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員網絡,每總支配備一名信息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信息報告程序:總支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後,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並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佈置警戒,制定保護範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衞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羣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衞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紅十醫院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縣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建立食物試嘗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4、確定園內食物中毒,迅速檢查全園幼兒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於建立境外勞務羣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範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範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範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信息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信息,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並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准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瞭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採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持。

第四條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後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後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範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後,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發佈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範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並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後,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並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後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繫,並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並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