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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股權激勵方案3篇

欄目: 工作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2.69W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權激勵方案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股權激勵方案3篇

股權激勵方案 篇1

很多人都在問員工的股權激勵方案改怎麼設計,分出多少股份才是合適的呢?

員工股權激勵,可以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兩大類。但是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實施的時候,兩種企業會有很大不同。上市企業涉及很多股民的利益,所以需要證券管理部門的參與,會有嚴格的規定,非上市公司,則有較多的自由發揮空間。

因此,本文只探討非上市公司的員工股權激勵問題。

首先,股權激勵的最終目標是:

1、提高員工的工作投入度,創造更好的業績,比較為自己種田與替人種田,工作熱情與投入感是完全不同。關鍵崗位的員工持股,無非是希望員工改變打工心態,把企業當作自己的企業來對待,工作態度會完全不同。

2、能留住優秀員工,讓關鍵崗位的員工長期留在企業工作,與企業一起發展。

只有達到以上兩個目標的股權激勵方案,才是成功的!

第二:員工持股幾種類型:

1、分紅股(又叫乾股),員工沒有實際股份,只是享有一定股份比例的分紅,這類股份,員工不用出資購買,主要和業績掛鈎,員工達到一定業績目標,或工作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分紅股,具有人身依附性,員工在企業工作,就享受,離開企業就喪失,也不可轉讓。也不用承擔經營風險,純屬一種福利性激勵。

2、期權,期權指的是,在某個時間點,給員工一個約定價格購買一定的股份,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點行權(行使購買權),當行權時,實際股份價格超過約定購買價格時,持股員工,就可以享受股份增值的收益。一般來説,員工要行使購買權,必須達到約定的業績條件,才能行權,如果沒有達到約定業績目標,則喪失行權資格。如果達到行權條件,某些員工沒有足夠資金購買全部配額股權,則可以允許員工部分轉讓購買資格,這樣期權會更有吸引力。

3、出資購買股份,這類股份是企業實際性股份,而且在當下實施,原則上需要在工商登記。員工以現金購買,按出資比例享受股份收益和承擔經營風險。一般來説,企業為了激勵員工,可能會採取優惠價格讓員工購買,或者半買半送。

在操作上,採取用一定方法對公司股權進行估值,再按照每股估值價格給予優惠。比如,某公司股本1000萬股,每股收益1元。如果按照PE價格,每股大約8-10元,企業可以採取半買半送,或者按者市場價值4-6折,讓員工購買。

這類股份,與員工人身沒有依附性,即使員工離職,也可以擁有,或者轉讓。

以上三種持股方式,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可以單獨採用,或者混合採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各種問題。

第三:員工持股操作的十大關鍵問題:

1、股權激勵的前提是,企業要有長期發展戰略,方向明確,前景美好,否則,股權對員工吸引不大。一個沒有方向的企業,沒有前景的企業,薪水高,也不一定留住優秀人才,別説股份了。

2、股權激勵,是為了促進企業業績提升,快速發展,因此所有的股權激勵,要和業績有關聯。同時,員工出資購買股份,也可以增加企業資金實力,有助企業更好發展。

3、儘量讓員工掏錢購買股權,因為付出代價不同,珍惜度也不同。最後激勵效果也不同。

4、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20%。佔比太大,企業後續引進資本時,股權太分散,致使企業缺少控制人,不利於企業發展。

5、員工持股方案,要充分考慮崗位價值,員工工作年限,以及個人能力與業績表現來分配股份數量,同時,避免全員持股。認購股份,需要資格,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購買,就沒有稀缺價值。

6、持股員工數量過多時,建議採取代持股份的方式,因為公司法明確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多不能超過50人。要規避這個限制,可以考慮股權代持,代持需要簽訂協議,制定相關操作規則,以避免紛爭。

7、企業要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財務必須透明,否則對員工的吸引力下降。

8、在考慮員工持股的同時,企業要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並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以及經營班子的管理規章。員工在擁有公司股權,獲得收益的同時,要有機會,不同程度的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發揮其積極性,這樣員工才有成就感和歸宿感。

9、員工持有股份,要真正有吸引力,還是要讓股份能在企業內部能流通起來,一個,股份價格根據公司盈利情況而增加,會提高員工對公司盈利能力的關注,第二,股份可以在公司自由買賣或者大股東回購股份,這樣員工出資購買時,對購買的股份難以退出的顧慮會降低,有助於提高員工認購股份的積極性。

10、要做好員工股權激勵,還得有組織準備,一個要聘請專家顧問協助,提高方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公司要成立相關小組負責方案設計,後續還需要有部門來管理,這要才能使員工股權激勵方案真正落地,實現推動企業發展之目的。

以上建議,供廣大企業領導人蔘考。格局,決定成就,捨得分享的企業家,才能打造真正偉大的企業!

股權激勵方案 篇2

摘要:

股權激勵對於企業改善其治理結構,提高自身管理效率,降低其代理成本,增強凝聚力和競爭力可以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作為一種有效的長期激勵方法,股權激勵對於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的改善,推進企業的發展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索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存在的問題,分析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現狀,為怎樣解決面臨的問題提出建議措施。

關鍵詞: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長期激勵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的矛盾不斷湧現,對經營者的監管激勵問題也越來越引起所有者的重視。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內部人控制和道德風險的問題,經營者的代理控制偏離所有者的目標,造成企業資產流失、效率低下等問題。如何解決兩者的矛盾,使其目標統一起來,是所有企業必須解決的問題。本文旨在分析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在設計與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為其提出解決措施:一方面為我國政府管理機構提供決策依據,規範和引導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另一方面為準備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鑑,有助於和指引其根據實際情況設計合適的激勵方案。

一、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與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股權激勵對象受限

隨着我國經濟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國際化人才把中國作為其發展的平台,但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不能在A股開户,這就限制了上市公司對上述人員進行股權激勵。

2、股權激勵額度設置不當

股權激勵額度設置的比例對於股權激勵實施的效果有着較大的影響,據實證研究激勵效果最好的比例為5%左右,偏離此比例較多,就會出現激勵不足或過度。股權激勵不足或過度對實施效果都會有不利影響,部分上市公司在確定方案時對此兩種影響因素未充分考慮。

3、行權條件設置不完善

績效考核指標通常包含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財務指標一般採用淨利潤或增加值,有些公司採用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指標;非財務指標一般包括市值指標和公司治理指標。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行權條件以財務指標為主,存在激勵條件設置過低與只看重短期財務指標不考慮公司長遠利益的現象。

4、激勵股份授予過於集中

目前我國股權激勵授予方式多以一次授予為主,問題是實施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只能在股價波動中鎖定一個授予價格,此種方式既無法應對市場對股價的影響,又可能會導致長期激勵效果不足。

5、違規行權

有些公司為了達到行權條件,在有效期內做虛假財務信息或其他違規行為,通過操縱會計利潤來達到行權的條件,謀取不當利益。在日常監督中,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發現虛假財務信息或違規行為時已經行權,公司可能就是利用“時間差”來行權。

6、激勵對象税賦高

我國現在的股票期權薪酬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並且是按行權日二級市場的股價和行權價的差額來計算,税率最高可達45%,税收負擔較重。

二、針對設計與實施方面問題的解決措施

1、豐富股權激勵形式

在西方國家,股權激勵一般有三種主要形式: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和管理層收購。股票期權又包括法定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激勵性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期權和可轉讓股票期權等多種形式。我國證監會頒佈的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僅重點對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這兩種較為成熟的激勵工具作了規定,由於這兩種激勵形式成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的主要激勵形式。隨着我國股權激勵需求的多樣化和不斷完善的相關法規,建議豐富股權激勵形式在我國推廣使用。

2、擴大股權激勵範圍和對象

在西方發達國家的公司中,股權激勵最初的激勵對象主要是公司經理即管理層,後逐步擴展到公司的骨幹技術人員,再後來發展到外部管理人員如董事、關聯公司員工,最後擴展到重要的客户單位等;而我國目前對於股權激勵的對象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核心技術和業務人員,範圍仍較狹窄,建議擴大激勵範圍和對象。

3、逐步放開股權激勵額度

西方發達國家股權激勵的額度是由企業的薪酬委員會自行決定的,而我國目前由證監會會、國資委對股權激勵額度的最高上限進行規定,激勵額度不能超過發行股票總數的10%。隨着市場機制有效性的不斷提升、機構投資者的大力發展、上市公司治理狀況的改善以及上市公司自治機制的完善,建議逐步放開股權激勵額度的限制,讓上市公司自主決策。

4、設置恰當的績效指標

股權激勵的績效考核一定要與目標管理緊密結合。畢竟股權激勵只是一個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實現公司長遠發展才是目的。如果不能實現股權激勵的實施與公司價值的增值同步,再好的激勵方案也不可能產生令人滿意的激勵效果。對於股權激勵指標選取而言,在發達國家也經歷了從股票價格到每股收益,再到權益回報率、經濟價值增加值等過程。上市公司在激勵指標的選取上應考慮所在行業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考慮業績和公司的價值等綜合因素,使得激勵指標的選取更為客觀合理,根據各公司所處的不同行業、公司具體特性呈現多樣化的特點,這也是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績效指標選擇上的發展趨勢。

5、改善我國資本市場的弱效率

股權激勵是一個能促進被激勵對象更好地為企業、為股東服務,能減少代理成本,能將其個人發展與企業的生存、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機制。但是這種有效的股權激勵機制需要具備下面的條件:公司的股價能夠真正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且與公司經營業績緊密聯繫。實施股權激勵需要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即要有一個高度有效、結構合理的股票市場為基礎,股權激勵才能發揮作用,這個市場存在缺陷或者不存在,都會影響甚至阻礙股權激勵的激勵效力。因此,我國在加快經濟改革步伐的同時,應當按市場規律辦事,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制定市場規則,明確市場主體的`行為規範,對惡意炒作行為加強監管和懲罰,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6、解決税收障礙

國外股權激勵的實施往往有税收方面的優惠,而我國目前對於股票的交易行為一般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税之外,還對個人的激勵所得、紅利所得等徵收個人所得税,對由於行使股票認股權取得的價差收益也要視同工資性收入徵税。這些規定在無形中加大了上市公司的負擔,減少了激勵對象的收益,長遠來看不利於股權激勵在我國的實施和發展。因此解決高税率,降低被激勵對象的税收應列入考慮範疇內。

7、增加激勵股份的授予次數

多次授予是一種較為合理的激勵方式,能夠給予上市公司和激勵對象一定時間和空間的選擇機會,能夠有效降低股權激勵的風險及提高長期激勵效果。為了實現股權激勵的長效性,減少市場對股價波動而帶來的行權價格影響,應當鼓勵股權激勵的多次授予,且一次授予不宜過多。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問題應從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與實施兩個方面加以解決。相信隨着我國資本市場及公司治理結構的逐步完善,股權激勵的廣泛應用,其方案設計與實施將更加貼合公司需要,為公司長遠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股權激勵方案 篇3

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一種長期的激勵機制,同時股權激勵的模式又分為多種,比如以分紅權、分紅權加增值權、限制性股權、期權、期股等。每一種模式的應用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根據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選擇對應的模式,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股權激勵方案

利潤分紅型虛擬股權激勵

為健全公司激勵機制,增強公司管理層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開拓企業與員工的雙贏局面,確保公司發展目標的實現,推行利潤分紅型虛擬股權激勵制度。本方案經董事會審核,由公司股東大會批准後實施。

一、股權性質

本方案的虛擬股份是指公司現有股東授予被激勵者一定數額虛擬的股份,被激勵者不需出資,享受公司價值的增長,利益的獲得由公司支付。被激勵者沒有表決權、轉讓權和繼承權,只有分紅權。被激勵者離開公司將失去該股權;公司價值下降,股份無收益;績效考評結果將影響股份的授予和生效。本方案僅適用於公司主體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股票能夠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及時補充和調整。

二、目的意義

構建以價值創造為導向的公司文化,建立股東與員工之間的利益共享與約束機制;持續激發員工創新力創造力,保證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為管理層留下“想象空間”,變短期利益為長期追求;吸引與保留優秀管理人才和骨幹員工,提升凝聚力戰鬥力;鼓勵並獎勵業務創新和變革精神,增強員工歸屬感與認同感。

三、股份總額

公司註冊資本為500萬元,虛擬股份總額設為註冊資本額的15%,即75萬股,首次分配總額為60萬股,預留15萬股用於儲備或支付具備資格的新增員工、崗位職務升遷員工的股權激勵。每輪融資結束後,相應調整股份總額和各崗位股份基數。

四、管理機構

公司成立監事會,成員5人,其中大股東2人、激勵對象代表2人(由被激勵對象選出)、普通員工1人。主要職責:

①擬訂、修改股權激勵方案及相關配套規章制度;

②擬訂股權激勵實施方案;

③負責組織股權激勵方案的日常管理,在方案執行過程中,監控方案的運行情況;

④根據股權激勵方案,決定激勵對象相關權利的中止和取消等事宜;

⑤向董事會報告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情況。

監事會有權查驗財務收支情況,確保激勵對象能知曉公司財務狀況。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後,監事會負責公佈公司每個季度的財務狀況。

五、激勵對象

本股權激勵方案的激勵對象為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工作滿6個月的員工,重點激勵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業務、技術骨幹和卓越貢獻人員。激勵對象年度參與分紅的虛擬股權數為崗位股份基數乘年度考核績效係數。

表1 激勵對象崗位名單(股份額以萬為計數單位):

表2 年度考核績效係數確定標準

激勵對象年度參與分紅的虛擬股權數=崗位股份基數×年度考核績效係數

六、激勵實施

股權激勵計劃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年度激勵資金提取以公司淨利潤增長率和淨資產收益率作為業績考核指標,啟動條件具體為:公司首年度淨利潤率超過30%;之後年度淨利潤增長率超過5%,淨資產收益率超過12%。

七、分紅計算

自實施日起,激勵對象所享有的股份分紅範圍是該年度所實現的税後利潤增長部分,扣除40%作為企業發展留存外,按激勵對象所享受股份數量的百分比進行分紅。圖示如下:

虛擬股權每股現金價值=當年參與分配的分紅基金規模÷實際參與分紅的虛擬股權總數

(一)激勵對象在取得股份的兩年內按下述辦法兑現權益金額:激勵對象在激勵崗位上服務第一年,年終股份分紅金額兑現60%,另外40%記入激勵對象權益金額個人賬户內,未兑現的權益按每年5%計算利息記入個人賬户。激勵對象在公司激勵崗位服務第二年,年終股份分紅金額兑現80%,20%記入激勵對象權益金額賬户,未兑現的權益按每年5%計算利息記入個人賬户。

(二)激勵對象在取得股份滿兩年後按下述辦法兑現權益金額:當年的權益金額100%兑現。從第三年起,前兩年服務期間內的個人賬户歷年累積的激勵權益金額分兩年兑現,每年兑現50%,未兑現的權益每年按5%計算利息記入個人賬户。

(三)在激勵崗位上工作滿四年後,激勵股份轉化為實股,激勵對象對激勵股份擁有完整的股權,經公司監事會同意後,激勵對象以雙方協議價格購買股權,可進行股權轉讓、出售、繼承等事項。

八、股權調整

(一)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按相應的職務崗位變動激勵分紅股份數量,已記入個人賬户的權益金額不變。

(二)若激勵對象不能勝任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調整至非激勵崗位,按下列辦法兑現股權激勵權益:

1.在激勵崗位上工作不滿一年的,取消激勵股份,不享有激勵股份的年終分紅;

2.在激勵崗位上工作滿一年不滿四年的,取消激勵股份,累積的個人股份分紅金額按80%一次性兑現;

3.在激勵崗位上工作滿四年的,只要激勵對象還在公司工作,股權激勵權益即為激勵對象所有。

(三)員工離開公司時,按下述辦法兑現股權激勵分紅額:

1.在激勵崗位上工作不滿一年的,取消激勵股份,不享有激勵股份的年終分;

2.在激勵崗位上工作滿一年不滿四年的,取消激勵股份,累積的個人權益金額按50%一次性兑現;

3.在激勵崗位上工作滿四年的,因激勵對象已擁有實股,按7.2條每年兑現股份分紅。

九、分紅日期

次年6月30日前兑現上年度分紅。

十、權利義務

(一)公司權利:若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公司可以取消激勵對象尚未實現的股權激勵權益。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①激勵對象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規定的股權激勵權益;②激勵對象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③激勵對象因本方案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税法規定繳納相關税費。

十一、附則

(一)本方案的修改、補充均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

(二)本方案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實施此激勵辦法的激勵對象不再享有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