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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在法院的實習報告彙總8篇

欄目: 實習 / 發佈於: / 人氣:2.54W

在生活中,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在法院的實習報告彙總8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一個月的實習生活,使我對本院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鹿邑縣人民法院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等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的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②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獲賠數額相對較低。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一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則強調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所以我專程上網查了一下他們的區別: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在法院實習的生活中,有緊張、有激動、有忙碌、有嚴肅!我不僅學到了知識,同時也增長了不少見識。不過也發現法治建設中存在一些缺陷與不足:

第一,當今中國社會,司法人員普遍都具備了較高的業務素質,但是往往因為上級的一個指示而使陷入兩難的境地。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在號稱“世界大國”的中國,司法權與行政權能夠真正地分開,司法狀況步入一個新的台階。

第二,在法庭審判過程中,氣氛隨便。法警手機響個不停,肆無忌憚地接聽電話,某些不相關人員隨意進出,完全置法庭紀律於不顧,棄法律尊嚴於無物。

第三,在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普法教育是極其重要的,一些人因為不懂法而觸犯法律,還有一些人因為缺乏最起碼的法律常識而問出一些讓人啼笑皆非的問題,令我們愕然不已。法庭不僅僅是一個判刑責罰之所,更應該是教育修正人的思想、行為,指導人向善行正之地。

時間如梭,光陰似箭!一轉眼,實習就結束了。在這段時間裏,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這一個月的實習經歷將是我一生中難忘的回憶,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3、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4、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節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於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過本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説在案件審理結束後,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常看到的當庭宣判的莊嚴效果;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我是在民庭裏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閒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現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説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説的那麼輕鬆,案件的複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將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一.實習前言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現人的意志。法院工作是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司法的實質是將法律理論運用於具體的社會實踐,因而紮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是成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員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斷地加強法學理論的學習,才能為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從學校走向社會,首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從一個學生轉化為一個單位人,在思想的層面上,必須認識到二者的社會角色之間存在着較大的差異。學生時代只是單純的學習知識,而社會實踐則意味着繼續學習,並將知識應用於實踐,學生時代可以自己選擇交往的對象,而社會人則更多地被他人所選擇。諸此種種的差異。不勝枚舉。但僅僅在思想的層面上認識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而是必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潛心體會,並自覺的進行這種角色的轉換。

法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通過參與社會主義法制實踐充實教學內容,是法學專業教學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其目的是使學生增強對社會主義法制的感性認識,熟悉實體法及程序法的運用方法、程序,掌握證據甄別、運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學生理論聯繫實際、運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使學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護生產關係,促進社會文明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進而使學生堅定“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信念,致力於社會主義法學制習建網設。

二.實習內容

這次實習的總要求是接觸社會,瞭解國情民意,培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艱苦奮鬥的精神。正確認識自我價值,鞏固所學法學理論知識,培養鍛鍊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我們的實習起止時間定為20xx年7月9日——20xx年8月7日,實習場所是在山東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下屬的各地區基層人民法院。

具體要求

1.組織紀律性方面,要求學生在實習中應認真遵守政法人員有關守則,並做到“服從領導、虛心好學、吃苦肯幹、團結互助、熱愛勞動、注意保密”。

(1)服從實習領導小組的各項安排,未經許可,不得變更實習時間和實習單位;

(2)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各項紀律制度,不得曠工、遲到、早退。因生病、有重要事情而不能正常實習的,必須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帶隊教師請假。

(3)保持**大學學生的形象,遵守各項文明規範,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指導老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不得向實習單位提出不恰當的待遇要求。

2.業務要求,學生應根據專業性質和培養目標的要求,完成如下任務:

(1)熟悉法院、檢察院、律師、公證及其他有關司法工作的性質、任務、內容、工作方法和具體程序。

(2)在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方面,注意發現和了解具有地區特點的各類案件的新情況、新動態、新問題,注意學習指導教師的思想品質、工作作風、辦案經驗。

(3)根據情況,在實習地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參加實習所在單位的業務學習和活動。

3.實習報告,實習結束時,學生應當提交一份實習報告。

(1)參加實習的學生必須每天對實習情況做日記。實習日記應準確反映實習當天的情況,包括實習時間、場所、崗位以及實習方式和實習內容等

(2)實習結束之前,每個學生都必須認真撰寫實習報告。通過撰寫報告,系統地回顧和總結實習的全過程,將實踐性教學的感性認識昇華到一定的理論高度,從而提高實習教學效果。

法律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能供法律專業學生實習的場所也很多,主要地點應該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獄政管理機構)儘管各部門業務有共同之處,但差異亦很大。因實習時間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實習地點、機構都實習一遍,這就存在優化選擇問題。人民法院擁有審判權,是一切訴訟活動的終結。它要對各種性質的訴訟案件進行審理,又要對各種訴訟主體的活動審查評價,涉及的法律、法規最豐富。因此選擇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地點,有利於學生接觸實踐,便於學生把學到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但由於人民法院存在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綜合考察各級各種法院的特點後,選擇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實習場所最為適宜,主要有以下理由。(1)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質、種類最全面。(2)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最多。(3)基層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規最廣泛。當然,我們不是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就不利於實習,不利於實踐,不首選這些機關,是因為公安局的案件侷限性大,基本上是與治安、刑事案件有關。而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多遇到的是自偵案件的偵查、批捕、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法律監督等法律實務,在法律的適用上,以刑事法律為主,對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們認為選擇實習基地時,應首選基層人民法院為宜。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一年前的這個時候,班上組織去xx省高級人民法院旁聽某一民事案件。案件內容已經記不清了,可是當時庭審結束,法官説過的一句話卻讓我記憶猶新,“整個案件的審理如同做菜,前面還有買菜、洗菜等,你們看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開庭只是一個小的步驟,如舉證責任分配、合議等是你們看不到的,歡迎各位來民庭實習”。可能他把審案比作做菜有些不恰當,然而道理卻是相通的。

帶着這句話,我來到xx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了一個月。民二庭負責合同和商事糾紛案件,區別於審理民事侵權和婚姻類糾紛案件的民一庭。我所跟的法官負責審查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審查,根據是否符合民訴法第200條所列13款情形駁回再審申請或指定再審。一般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後,往往已經查明瞭事實,適用法律正確,因此即便當事人申請再審,接近9成的案件都是被駁回再審申請。

然而,我始終覺得審判監督程序存在不足。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往往是實質審查,幾乎相當於又一次審理,只是不開庭,仍舊會詢問雙方當事人,調查案件事實。駁回了當然好説,關鍵是符合了上述情形(通常都是符合實質性的情形: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將會指定再審(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原判決被撤銷,案件重新回到二審模式。理論上指定的再審是一次全新的審理,但是申請再審的當事人會覺得高院已經支持了其訴求,接下來的再審也應當符合其訴求(當然事實也確是如此,高院會發給指定再審的法院一份函,指明該案應注意的問題),要符合這一點,案件就必須是實質性錯誤。因此,對再審申請的審查幾乎不可能因為程序上的問題而指定再審。

以前我覺得調解是非常不符合現代法治,應當摒棄,然而接觸到真正的案件後卻覺得現階段很難拋棄。法院積極採用調解方式結案是雙刃劍,好處是確實能很快化解糾紛,節約大量社會資源(二審、再審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同時法院不必採取繁瑣的程序,當事人訴訟費亦減半)。調解帶來的是短暫性的、對個案的好處,犧牲的卻是司法的權威。有些案件反覆審理近XX年,所耗費的社會資源甚至都超過了訴訟請求,而最後也經常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很多調解就是雙方各讓一步,一方利益受損,本質是不符合公平正義的。那些久拖不決的案件最後就不能出現一個權威而且公正的判決來定紛止爭?調解用的越多,權威就更難建立,一份真正公道的判決都可能讓雙方不服(有些案件真是雙方都不服,都提出再審申請)。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即具有終極性,可是終極性又在哪裏呢?這裏我不只是説調解,而是指這一類殺雞取卵的做法,如信訪制度。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然而實際運用中這條所謂原則更像一句口號。對於民事案件,打官司打得是證據。接觸的兩邊當事人人往往各説各的,似乎都是對方的錯,完全是兩個版本。在實際接觸到的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爭議焦點在貨物單價上。原告一方只有為打官司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錄的電話錄音,內容為被告一方公司員工從老闆處聽説的一個價格,再無其他證據。一審、二審均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即以該價格作為單價計算總貨款。然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若干證據的規定》第70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根據上述條款若要有足夠的證明力需要其他證據佐證該電話錄音,並且該電話錄音的對象也並非直接的交易相對人,內心實在無法採信該證據證明的價格(不自覺地自由心證)。因此,根據民訴法第200條第二款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撤銷原審判決,指定再審。就本案而言,若原告(賣方)能提供市場價格的參考,若高於或等於本案價格,均能大大支撐起訴求。

另一委託糾紛案件中我們認為一審、二審均認定法律關係錯誤,以此撤銷了原審判決。該案還存在另外2個爭議焦點:一是一張欠“票”,“票”看着又像條,寫明xx元,另欠x萬元發票。本案中確實存在既欠票(增值税發票),又有欠錢的情況,而“票”和“條”實在無法辨認。一方認為是欠條,欠xx現金和x萬元發票,不然怎會寫另欠;另一方認為是欠票,另欠只是強調的是另一筆整數票。從字面上解釋,二者均有道理。但從字條的來源上看,委託方以欠條的形式支付貨物的差價給受委託方,同時提供等額增值税發票,而過去5年的貨物單價均在x到x之間(支付的差價無非在x到x之間),因此有理由相信這是這一張欠票,貨物單價*貨物數量=發票額。另一爭議點是訴訟費的計算。一審中一方提出了反訴,若本訴和反訴合併審理,訴訟費應當分別減半(不需要申請減半)。而一審判決並未減半,二審以其當事人未申請減半而維持了一審。事實上二審一定知道一審法院計算錯誤,但又以錯誤的理由維持了錯誤,其實是引出了《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不足。其並未給出一個合理的救濟途徑,其第43條規定:“當事人不得單獨對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的決定提起上訴。當事人單獨對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用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複核。複核決定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訴訟費用的計算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請求複核。計算確有錯誤的,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更正。”根據上述規定,訴訟費計算錯誤時應當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院長申請複核,而此項救濟權利太弱,無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此案中當事人一併在二審中提出了訴訟費的問題,但二審既然維持了一審的實體判決,也就無從更改訴訟費的分擔問題,因為訴訟費並不是判決的一項,沒有法律依據更改訴訟費。同樣在在審審請審查中,如果實體並沒有錯誤,也只能駁回其再審申請。

實習結束之時,我又回望了一下法院那莊嚴的審判樓,威武的獅子。短短的一個月中,法院大門口不曾有一天沒有上訪羣眾,大大的“冤”字刺痛的不僅僅是每天進出的法官。跪拜在門口哭訴的婦女深深定格在了我腦海裏,能扶起你的不是一雙手,不是法院,而是整個社會、整個國家。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同時,我要感謝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實習協會,感謝協會的負責人和協會的所有同學,感謝你們在臨近期末考試的時候還在為我們實習而忙碌!

通過實習,我瞭解了許多平時在書本上學不到的實踐知識,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在此期間,我注意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使我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了所學知識。實習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瞭解了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過程,熟悉了庭審的具體程序。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訂卷等工作的操作細節;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在實踐中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方法。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都很大。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具體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也一些法官朋友,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吉大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吉大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展示吉大學生的良好素質,使他們瞭解吉大。

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吉大法律實習協會的所有同學和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我會在將來的學習和工作中,充分吸取這次的實習經驗,將它更好的運用在實際工作中。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6

實習人:~~~~~~ 學號:

實習時間:XX年1月9日~XX年1月23日

實習地點:江蘇省XX法院

XX年的這個寒假我在忙碌與充實中度過,有幸利用寒假時間到江蘇XX人民法院實習,這次實習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使我受益匪淺!

首先,我要向幫助指導我的孫庭長、袁法官等人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做出的努力和給予的幫助!

由於物權法、債權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婚姻法特別是民事訴訟法等均尚未涉及,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從基層做起,增加對法律工作的認識,此次為期十五天的實習令我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XX年元月9日早上8:30,我踏進了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的大門,莊嚴的國徽不禁令人肅然起敬。我被安排在了“民一庭”,拜書記員呂楊老師門下,庭長嚴肅地給我提了四點紀律要求:第一,遵守法院紀律;第二,保守案件祕密;第三,保護卷宗安全;第四,注意個人安全。字字鏗鏘有力,震懾人心。我還擁有了自己的辦公桌,觸摸着皮質的桌面,深栗色總是給人以威嚴感。

在民一庭實習的半個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後還負責了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而在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2、聯繫當事人。在此期間我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每次到立案廳給當事人或委託人送達相關文件時,深切體味到一個法律人為別人所尊敬。首先我對着喇叭問“誰是……”,當有人回答時,我要做的是核對他的身份,“請出示您的身份證。”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XX老師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使我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4、旁聽案件。市人民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民一庭5位審判員每年平均每人有案子20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庭要開,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卻是千差萬別。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卻與現實格格不入。並且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5、做案件的記錄。我有幸擔當過一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法官的指導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現在做的不好有老師幫助,法官指導,但是將來真正走上崗位了,就只有靠自己了,平常的工作還能應付,但是隨堂記錄更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更加培養自己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6、跟隨XX法官到龍提鎮做庭外調解。這是一個離婚案件,男方因搶劫進了監獄,男方父母認為女方有外遇,女方無法忍受公公婆婆的懷疑,堅決提出離婚。男方父母不讓女方見小孩,女方實在沒辦法,請求陳法官帶領女方一起去看小孩。我們到時,小孩一下子抱住了媽媽的腿,媽媽順手把寶寶抱在了懷裏,媽媽親了又親,眼淚不禁落了下來,男方母親熱情的招待了我們,一桌的熱開水,一碟穀子,這是鄉里人的風俗。母親和寶寶玩耍着,一桌的從遠近趕來的親朋好友看着笑着,而我呢,緊緊抱着我的卷宗,這是書記員的責任!看着眼前的場景,不禁令人含淚,曾經這也是一個和睦安穩的家庭啊,大人們鬧,最後苦的還不是孩子!

半個月的實習生活,使我對本院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大豐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一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所以我專程上網查了一下他們的區別: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在實踐中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也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了初步的瞭解。此外,更讓我慶幸的是,在實習過程中我結交了許多法官和書記員朋友,從他們身上我學到了勤勤懇懇的工作作風和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平時在書本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們致以,最衷心的'感謝!謝謝你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7

一、做人處事方面

XX律師事務所規模很小,只有兩名執業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實習律師,一名行政工作人員(兼律師助理)。不過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機構和運作都比較簡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係簡單,適合我這種沒有多少實務經驗的大二學生,而且對於實習生而言,可以接觸到不同類型的案件,而且有時候人手不夠的時候,可以直接參與辦案。

執業律師平時都很忙,忙於與當事人溝通、取證、跑法院、查資料,很少會手把手帶實習生,我們實習生想學點東西並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必須從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入手,虛心求教,用心觀察。

所以,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乃至行政人員搞好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和諧的工作環境和如魚得水的人際環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後是真的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無論是從專業技能上還是從做人處事上,他們會毫不吝嗇地提醒和指點。

如何才能取得他們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虧,多幫忙做事,主動關心他人,感情投資,攻心為上。比如,主動一點幫實習律師做事,分擔他們的任務,他們往往會很願意教我們實習生做事,一來我們實習生確確實實可以減輕他們的工作量,二來他們實習當學生當慣了,轉換角色當老師能帶給他們成就感和榮譽感,所以他們也很願意教給我一些事務上的東西,比如各種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樣去理順案件中的法律關係等;再如。

幫律師助理幹些瑣碎的雜物,我在事務所實習的時候,就是有空的時候常幫律師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銀行交訴訟費之類的雜務。久而久之,律師助理對我也有點心存感激,當我在完成律師交付的任務有困難的時候,她也會主動為我跟進,給我提點。

二、在專業的務實方面。

1、學會了如何理順和分析一個案件的法律關係。

社會生活千姿百態、複雜多樣,發生在社會生活當中的案件往往也會紛繁複雜,如何在各種頭緒萬千的複雜案件中理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就顯得非常關鍵,這需要我們在千絲萬縷中抽絲剝繭,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關係,然後適用最恰當、對當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條文。例如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確權之訴一案:

(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購入一批設備材料,並簽訂了購買合同,合同規定貨款付訖日期為設備材料所有權的轉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還沒有向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付清貨款。

原來,在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和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的買賣行為以前,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機械設備廠80萬元的貨款併到期未還,xx年9月15日,佛山市機械設備廠向佛山市禪城區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之訴,要求拍賣還屬於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設備材料,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判決准許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的訴訟請求。現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不服,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辯稱其屬於善意取得)。

經過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案中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關於設備材料所有權轉移,雖然已經成立,但還未生效,因為買賣合同明確規定了貨款付訖之日才是所有權轉移之時,所以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並沒有取得設備材料的物權。而我們知道,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關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條是一定要買方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顯然,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連貨款都沒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償的對價。縱觀整個案件,爭議的關鍵在於本案的一方當事人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與案外人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標的物具有瑕疵的買賣合同。

東莞市富環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機械設備廠為被告的執行異議之訴於法無據,應以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為被告另提起確權之訴,也可要求廣州富灣裝飾有限公司對其承擔有瑕疵擔保責任。可見,在適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是處理好案件的關鍵。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8

一、實習時間 XX年X月

二、實習單位 XX

三、前言

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系統學習法律知識已有近四年的時間,在這期間法律基礎知識和理論水平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畢業實習對我們大學生來説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實習。它不僅僅是一次完成學校任務的事情,也是為我們畢業做的實戰演練,學會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養一個法律人所應有的修養和思維。這次畢業實習給了我充足的發展空間,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參與案件的探討和分析,和老師們一起,來分享自己勞動的快樂

此次實習共歷時三個月,在基層人民法院旁聽法官辦案,瞭解基層人民法院的工作狀態,認識人民羣眾在解決糾紛時的思維,注重瞭解程序性原則在我國基層法院的具體運行,認識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國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況,具體瞭解辦案經過,對公正是否得到體現,理論和實踐是否一致等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瞭解認識。

四、實習內容

本次實習,我被安排在XX法院XX法庭,實習期間,我實際瞭解了大量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對法律的實際運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實習中我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整理裝訂案卷、參與庭審、製作法律文書等。這一系列的工作讓我感受頗深,開闊了

眼界,收穫了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一、整理裝訂卷宗,歸檔。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閲。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後來通過向老師們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閲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具體工作程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

二、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次開庭我都會坐在旁聽席,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雙方當事人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通過旁聽,我對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都有了一定的瞭解,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民事案件的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的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三、參與案件開庭審理,協助書記員工作。通過庭審,我認真地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較好地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和適用範圍等。通過實習,我深深地感受到

了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匱乏,特別是速記能力的欠缺。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常感到無從下手、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原來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輕技能。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中要不斷學習、不斷進步,努力鍛鍊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早日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四、製作法律文書。實習做的很多工作就是法律文書的製作。這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庭審筆錄、庭審提綱、合議庭筆錄等,填寫結案登記表、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文書的製作,毫無疑問都有比較固定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內容卻是需要你根據案情構建的,這就需要我們十分謹慎和細緻地去抓住每一個細節了。通過對法律文書的製作和書寫,我不僅鍛鍊了自己的寫作能力,更養成了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可以説是收穫頗豐。

五、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通過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他人溝通,尤其是該怎麼去跟當事人及其家屬或者律師去溝通與交流。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做事先做人,作為一名實習生,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悟性、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正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識了

許多法官老師,他們為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同時,我還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除了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外,還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法律工作是一種繁瑣而嚴謹的工作,只有具有很強責任心的人,才能在長年累月的大量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謹慎和嚴密的思維,才能真正勝任自己的本職工作。

五、實習之我見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公正。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鬆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不容樂觀。普法宣傳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判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着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台。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着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