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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墳補償協議書4篇

欄目: 書信函 / 發佈於: / 人氣:2.39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遷墳補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遷墳補償協議書4篇

遷墳補償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因政府徵用小塘村一、二組集體土地作工業用地,乙方在被徵地範圍內有親屬墳墓需遷移。現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願簽訂如下遷墳補償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實地查看、清點登記,確認乙方在政府徵地範圍內需要遷移的單墳單穴棺木土葬墳墓共計座(合葬雙墳雙穴墳墓按兩座計算)。

二、乙方與墳墓埋葬人的親屬身份關係為:

墳墓埋葬人xxx系乙方同一順序的親屬關係;

墳墓埋葬人xxx系乙方同一順序的親屬關係;

墳墓埋葬人xxx系乙方同一順序的親屬關係;

三、遷墳補償費(包括勞務、墓址、棺材等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元)整。甲方在乙方遷墳結束後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須在20xx年月日前自行遷出本協議約定的應遷墳墓。

五、墳墓遷入墓址可由乙方自行選定或遷入甲方無償提供的`墓地之內。乙方自行選址的,甲方不另作墓址用地補償。

六、乙方在約定墳墓遷移時間期滿後日內未遷移墳墓的,甲方將作無主墳墓處理,對墳體及骨骸原地深埋,補償費用不予支付。

七、乙方共同確認屬墳墓埋葬人的同一順序的全部親屬,如涉及遺漏墳墓埋葬人與乙方同一順序的其他親屬,由乙方向其它親屬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於簽約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遷墳補償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隨縣人民醫院建設徵用星旗社區土地,需將其範圍內墳墓全部遷移。為保證墳墓遷移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為墳墓埋葬人近親屬或特定關係人。

二、乙方有坐落於徵地範圍內的墳墓座,現自行遷移。

三、元(人民幣),在約定期限內其中墓穴遷移補償元,墓穴遷移獎勵元。

四、補償金額支付方式:墓穴遷移完成後,一次性支付。

五、墳墓遷移截止時間:。

六、乙方在約定墳墓遷移時間之後三日內未遷移墳墓的,甲方將按照無主墳處理,對墳體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補償費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針對本協議中乙方一人進行補償,其它與埋葬人有關人員甲方不予補償。由本協議中乙方與相關人員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並按壓指印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遷墳補償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操場西擴,學校操場建設完成後將教育教學起着極其重要的作用。需將教學樓西面50米內範圍內墳墓全部遷移。為保證墳墓遷移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為墳墓埋葬人近親屬或特定關係人。

二、乙方有坐落於新操場內的,墳墓一座,墓葬形式為單墳雙穴棺木,現自行遷移。

三、補償費用:1600元(人民幣),其中墓穴遷移補償1000元、自行遷移墓穴勞務補償600元。

四、補償金額支付方式:墓穴遷移完成後,一次性支付。

五、墳墓遷移時間:______年11月17日。

六、乙方在約定墳墓遷移時間之後三日內未遷移墳墓的',甲方將按照無主墳處理,對墳體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補償費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針對本協議中乙方一人進行補償,其它與埋葬人有關人員甲方不予補償。由本協議中乙方與相關人員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並按壓指印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遷墳補償協議書4

第一條:總則

規範本次遷墳行為、保護墳主利益、結合村委會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治安環境、統一步驟,圓滿完成遷墳任務。

第二條:本協議發生地點

1、被遷墳地址:龍津州前吳村祖山。東至蓮花湖水邊,南至城崗祖山,西至嶺背松林,北至鐘山口水庫。中心直徑:南北600米,東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曲江鎮蔣巷村委會鎮政府安置的吳村新墓地、具體範圍以鎮政府指定為限。

3、協議訂立地點:紅門村委會、吳氏宗祠。

第三條:遷墳時間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時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準私自進入甲方新、老墳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動遷或確屬天氣下雨大風等惡劣氣候影響,不能正常工作,時間可協商往後推移。

第四條:工作規範

1、凡棺木完好、並經墳主同意整體遷置者,必須整體搬遷。

2、棺木損壞、不能整體搬遷者,墳主均得以缸、罐盛裝,不準將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雙方均需各自做好衞生防護、勞動保護工作。

4、凡前吳村新墳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無明顯樹木視覺障礙。

5、吳氏祖山不能遺留任何先祖遺骨。

6、凡亡者顱骨必須完整的放置缸、罐頂部,體骨置於中下部,不準截留遺骨於浮土之內,並做好具體包裹、防腐工作。

7、新墳坑體積長: 寬: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須從墓土上部開始。棺木確係不能完整搬遷者,必須先移走棺蓋,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歸甲方墳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隱瞞或偷盜佔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運途中發生的盛皿破裂,必須置換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須整齊一致,不準偏斜。

12、新墳攏土完畢、必須立即豎立新碑以為標記。

13、以上一切勞務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條:款項 1、以新墓地一墳一主為原則計算墳數,計量單位‘座’。

2、經墳主同意以棺木遷移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為: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為: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遷價為: 元/座。

5、有甲方墳主提出使亡者數人合葬一墳冢者,其搬遷價為: 元/座

6、以上價格包含缸、罐、蓋、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資購置)。

第六條:付款方式

1、現金結算。

2、全部遷墳工作結束,經甲方驗收合符協議條款後結算清楚,三天內由丙方負責並監督付清全部勞資費用。

3、乙方領取協議款項的`同時,必須出具領取款項收據。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召集墳主,引導、辨認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協議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權臨時中止乙方當前工作。

3、檢查墓主棺木情況,登記造冊紀錄墓主碑記文載。

4、現場保管遠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協調墳主與乙方配合工作關係。

6、全程監督現場運作,處理一切突發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協議正常履行搬遷工作,甲方有權在12小時內單方中止本協議,並立即另請它人。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認識、履行以上協議條款。

2、乙方可選擇自老墳地至新墓地搬運路線。

3、一切挖掘、搬運工具由乙方自帶。

4、乙方自備餐飲,調節工序按排。

5、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物質,培訓指導參與搬遷工作人員知識。

6、負責將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無損地搬遷至新的墓地,如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換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遷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不含與甲方工作人員)。

8、因本條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負責賠償。

9、乙方不得中途停頓遷墳工作,

10、凡本協議工作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負責醫療賠償。與甲方毫無干系。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遷墳政策的落實。制訂搬遷程序。組織、宣傳、按排其體工作。

2、負責本次遷墳賠償款項的及時落實。

3、負責平息因遷墳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調停各方關係。

4、監督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5、如發現有故意阻擾遷墳工作,挑起事端,引發羣體衝突,製造不穩定因素,擾亂社會秩序者。丙方有權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歸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犯以上條約,則賠償乙方當日參與搬遷工作人員每人工資30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規範中的某項操作,則扣除本規範相應的金額款項,並處於本項目三倍的罰款。

3、如乙方在搬遷過程中因與它人發生糾紛而拖延甲方的時間,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當日甲方工作人員每人30元,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搬遷費,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甲方與乙方的本次協議。

4、乙方如有偷盜墳墓陪葬物者,一經發現,乙方應按陪葬物價值十倍罰賠給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約,24小時內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自願賠償甲方損失肆萬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職守,不務實事,貪污受賄,收受回扣,無所作為。甲、乙雙方有權取消丙方資格,並上報上級部門備案論處。

7、丙方承擔甲乙雙方因遷墳釀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責任,並承擔連帶的經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會授權人簽字並按指印,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遷墳工作完畢、完成結算後,本協議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