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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安全工作方案

欄目: 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2.09W

為認真吸取深圳“9.20”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事故在我市發生,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08〕38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惠州市消防安全“一暢兩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辦〔2007〕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和“三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場所安全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排查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楊燦培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張愛中、市安監局局長曾遠翔、公安局副局長蔡榕陽、消防局局長楊錦財及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愛中副祕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工商、公安、文化、旅遊、安監等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脱產辦公。辦公室負責對市區範圍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和“三小”場所整治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督促、檢查,收集、彙總各縣、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同時組織工商、公安、消防、旅遊、安監等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督導組,對全市範圍內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各縣、區應參照市的做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明確負責人、辦公室工作人員,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對象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遊戲、遊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嘗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閒場所;

(六)賓館和飯店;

(七)“三小”場所(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

三、排查整治內容

(一)檢查依法辦理相關行政許可的情況。嚴禁未取得許可擅自開業經營。

(二)檢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場所的安全條件。責令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場所停止營業。

(三)檢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誌、消防應急照明的設置和管理情況。嚴禁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確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閉狀態的安全出口必須設置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系統。

(四)檢查消防設施和滅火器維護保養情況。嚴禁損壞和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五)檢查電器線路安裝、維護情況。嚴禁電器產品安裝或者線路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定。

(六)檢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鑑定檢驗情況。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燃燒性是否符合要求,應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確認。嚴禁採用燃燒時產生大量濃煙或有毒氣體的裝修、裝飾材料。

(七)檢查動用明火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八)檢查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情況。嚴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

(九)檢查遵守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情況。嚴禁公共娛樂場所超額定人數營業。

(十)檢查各轄區內“三小”場所是否按照《惠州市“三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標準》進行整改。

四、工作目標

通過3個月的`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市區內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進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記、逐一過關,摸查隱患底數,全部落實隱患整改,及時關停不合格場所。對各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對全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三小”場所“一暢兩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跟蹤落實,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五、工作步驟和措施

(一)部署發動階段(11月14日前完成)。

市政府召開動員會議,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組,明確有關部門責任,提出工作要求。同時在惠州日報、惠州電台、惠州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公告本次排查整治的範圍、重點、內容和要求,督促本地區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三小”場所業主立即開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二)排查整治階段(12月19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做到“發現一處、整治一處”,凡是到現場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表,由檢查組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存檔,按照“誰排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確保排查對象逐一過關,不重複、不遺漏、不留死角。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並責令限期整改的單位張貼《消防安全隱患單位》黑色警示牌;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或拒不整改的,有關部門要撤銷其行政許可,責令其停產停業,並在各新聞媒體上曝光。

排查整治期間,對未按照《惠州市“三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標準》整治的單位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下發督辦函,督促當地縣、區政府及鄉鎮(街道辦事處)跟蹤落實治理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31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結束後,市政府將組織工作組對各縣、區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各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於2008年12月26日前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局)。

六、工作職責和任務

(一)公安治安部門負責核查排查整治單位營業額定人數,檢查其治安管理狀況,治安視頻監控系統運轉情況。

(二)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檢查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的消防行政許可、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及內部裝修材料檢驗等情況;大力推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巡查員制度,推行公共娛樂場所火災公眾責任險;同時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三)工商部門負責重點檢查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的工商行政許可、經營範圍、經營行為等情況,同時對“三小”場所工商行政許可情況進行核查。

(四)文化部門負責重點檢查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文化行政許可、場所設置選址等情況。

(五)旅遊部門負責重點核查星級賓館的資格條件。

(六)各縣、區政府成立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開展轄區內公共娛樂場所和賓館、飯店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同時成立“三小”場所“一暢兩會”深化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督導各鄉鎮(辦事處)完成“三小”場所“一暢兩會”整治工作。

為督促各地、各部門切實按照要求完成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市領導掛點負責制,成立由市領導為組長,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旅遊局、安監局、消防局等部門參加的六個專項整治工作督導組,掛點負責督導各縣、區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分工見附件3)。各督導組定期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幫助指導基層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各縣、區要及時向督導組彙報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以及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認識這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繼續保持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高壓態勢。嚴格落實九屆市委第五十二次棠委會議決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四項制度: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檢查責任簽字制度、事前問責制度和消防安全員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着力整治各個場所的突出問題,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排查整治工作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干擾、阻擾排查整治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理;對在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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