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助理會計師)需要在一年內同時通過《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這兩門課程,才予頒發初級職稱證書。
一、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開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初級會計實務》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2012年考試)。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是3小時,《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間是2.5小時。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中專)或以上學歷證件。
三、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一般為60分及格。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