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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合同範文7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1.39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轉讓合同範文7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專案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專案,然後將該專案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專案(下稱“專案”)。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專案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專案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專案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專案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專案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專案之實際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住宅專案,又稱住宅專案。

2.專案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專案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專案範圍

本專案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專案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專案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專案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專案現狀

建設專案已建至,專案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專案聯建主體與專案實際投資人

1.專案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專案聯建主體。專案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專案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專案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專案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專案的全部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專案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專案立項,專案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專案轉開發情況與專案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專案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專案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專案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專案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專案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專案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專案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介面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專案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專案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專案轉讓之實現方式

1.專案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專案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專案之土地使用權、專案建設開發權及對專案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專案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專案公司的股東辦理專案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專案轉開發手續,並將專案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專案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專案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專案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專案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專案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專案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專案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專案所有正本法律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專案公司(專案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專案轉開發並轉項於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專案公司辦妥專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專案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專案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專案公司成立後,則該專案公司應成為專案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專案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專案公司即享有專案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檔案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專案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專案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專案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專案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專案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專案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專案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專案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專案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專案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專案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專案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專案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專案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

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特許經營權轉讓合同 ·商標轉讓合同 ·房屋轉讓合同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手續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 的轉讓費。

2、自法人過戶之日起乙方承擔此公司一切業務及所有債權債務,此公司發生的任何糾紛與甲方無關。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由乙方全權處理。

五、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乙方負責,於5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稽核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甲方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淨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畝)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畝)

機械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臺/套

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VA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噸/日

轉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______人由______安置,離退休職工______人由______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稽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稽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______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______%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稽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報稽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稽核機構留存一份。副本______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稽核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______ 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____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_____

稽核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稽核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稽核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xx年8月 日在湖北省 設立,根據20xx年4月10日股東會決議,同意甲方將其佔有公司的股權的29%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股權轉讓後 佔公司股權的29%。

二、 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公司債權債務發生在協議書籤定之前的由甲方承擔,公司債權債務發生在協議書籤定之後的由乙方承擔。

三、 違約責任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四、 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 生效條件: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於股權轉讓後三十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公司蓋章:

年月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甲方:深圳XXXX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X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原則,達成如下事項: 在執照轉讓期間甲方應配合乙方完成變更工作,在變更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資料作違法活動,否則一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由雙方點清資料交接完畢,一次付給預先定好的價格(XX萬)元 交付甲方,變更工作完成後,該企業的一切賬務與甲方無關。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組織程式碼證正副本原件及1C卡。

3、驗資報告。

4、公司章程。

5、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專用章、人名章。

6、銀行登出確認資訊單。

7、北京市單位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等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資料是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7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如下:

一、轉讓人同意將其在商標局註冊使用於第××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第××××號“×××”商標及第××××號“×××”商標轉讓給受讓人。

二、轉讓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整;

三、轉讓人保證有關上述商標的所有智慧財產權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設定質押。

四、轉讓人保證在第××類以及其他類別類似商品上,就與上述商標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五、轉讓人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上述商標或與其相似商標的包括專用權、收益權在內的任何權益。

六、轉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書,在受讓方付全款後並同時將“×××”、“×××”、“×××”商標註冊證正本交受讓人。

七、受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書,按法定程式辦理該商標轉讓手續,並承擔涉及上述商標轉讓的官方費用。

九、商標局核准上述商標轉讓後,轉讓人即喪失與上述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並保證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標;受讓人則即刻起享有與上述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

十、如果上述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則受讓人無須向轉讓人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響了合同的按時履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後三十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生效。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授權代表:

日期: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法定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