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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合同範文彙編10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5.93K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轉讓合同範文彙編10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資訊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博興縣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編號: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乙稱):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 ,該公司賬面價值 萬元,評估價值 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職工安置 人,涉及銀行債權 元。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五、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六、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約定在 內,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指定的 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 為保證條件,分 次,分別在 付清。

七、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八、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產權交易中心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二、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 負責,於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產權交易中心憑交易合同及《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 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劉生、蔡紹庫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開封市汴京浮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浮橋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甲方同意將浮橋公司100%的股權共200萬元出資額,以200萬元(大寫:貳佰萬元)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兩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先支付90%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但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甲方在收到該款後的第一日、第二日主動到工商局辦理完畢股權變更手續;待海事等其他部門的手續變更完畢後,乙方再付10%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但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三、產權交割:甲方在收到90%股權轉讓款後的兩日內必須將浮橋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附件附後)及經營管理權一併交割給乙方所有,由乙方經營並管理,甲方至此再無經營與管理權。

四、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真實出資,並沒有設定任何抵押或擔保,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處置並承擔責任,並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確保在付款方式中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股權變更、產權交割、海事等其他部門的變更手續。

五、員工安置: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員工由甲方自行安置,乙方所需員工由乙方另行招聘。

六、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第二條、第三條、

第四條的事項時,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五萬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至變更完畢。

七、其他約定:

1、甲方將浮橋公司交付乙方之前,在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股權轉讓登記前乙方未發現,日後產生或發現的合同義務、擔保業務等)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甲方將浮橋公司交付乙方之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可由乙方所在地管轄。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股東簽字: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在另一頁:

附件1:無形資產清單:

《審查意見書》、《施工許可證》、發改委批文、物價局批文、《收費許可證》、《水路運輸許可證》、南北兩岸政府批文、南北兩岸河務局合同、南北兩岸政府合同、《船舶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土地租用合同等檔案。

附件2:固定資產清單: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稽核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甲方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淨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畝)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畝)

機械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臺/套

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va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噸/日

轉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______人由______安置,離退休職工______人由______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稽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稽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______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______%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稽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報稽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稽核機構留存一份。副本______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稽核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______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____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_____

  稽核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稽核人(簽字):______________稽核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下稱乙方) :

在甲方欲整體出售其投資經營xx市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全部股權,乙方有意收購的情況下,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整體轉讓公司全部股權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 股權結構

xx市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300萬人民幣元。股東為

  第二條 收購股權的形式

甲方自願將各自對公司的全部出資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公司,決定具體受讓人,具體受讓人以變更後的公司工商檔案為準。

  第三條 整體轉讓公司股權的價格、支付方式

整體轉讓公司股權的價格為人民幣80萬元整,大寫捌拾萬元整。

特別宣告,此80萬元的轉讓款不包含超市商品貨款和開發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 76518 元,大寫柒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超市商品貨款按甲、乙雙方交接當日盤點實際價值為準,乙方在交接盤點的30日內向甲方另行支付此超市貨款;在甲方辦理好文化許可證變更手續後3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開發商租賃保證金76518 元。

1,股權轉讓價款由乙方分四期支付給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的.當日需向甲方支付定金16萬元(可在最後一期抵作股權轉讓價款)。

2,辦理交接當日支付24萬元

3,辦理工商局股權登記手續當日支付32萬元;

4,辦理文化許可證過戶手續當日支付24萬元;(扣除乙方支付訂金16萬,實際應支付8萬元)

以上款項由乙方以現金銀行匯款的方式支付。甲方的收款賬號為:

  第四條 資產交接

1,雙方約定在20xx年8月1日進行辦理資產交接,按照雙方已確認的公司《資產明細表》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完畢合同即時生效。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共同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乙方已經對甲方進行充分的調查瞭解,所有的資產、負債、商譽等均依照現狀為準。

  第五條 債權債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

2,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五條 權利交割

本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及其決定的受讓人依法正式對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第六條稅收負擔

乙方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稅金。

第七條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履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下稱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股東代表:

1、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2、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3、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受讓方(下稱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在甲方欲整體轉讓其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的全部股權,乙方有意收購的情況下,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整體轉讓公司全部股權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股權結構

1—1公司原是由甲方、xx、xx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公司的原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見附件1。

1—2公司股權轉讓後依法由甲方進行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變更登記後的法定代表人為,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公司變更後的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出資比例見附件2。

第二條收購股權的形式

甲方自願將各自對公司的全部出資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公司,決定具體受讓人,具體受讓人以變更後的公司工商檔案為準。

第三條整體轉讓公司股權的價格

為人民幣萬元整。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

股權轉讓價款由乙方分期支付給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的當日需給甲方支付定金萬元(可在最後一期抵作股權轉讓價款),全部股權轉讓價款由乙方在公司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的第個月開始付款,並保證每月日前支付萬元以上到甲方的指定賬戶直至付清為止。甲方指定賬戶是,賬戶名稱:,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帳號。

第五條資產交接

5—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按照雙方已確認的巨集澧公司《資產明細表》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共同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5—2交割工作完成後,甲乙雙方應簽署《資產交接清單》,並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對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說明、協助等義務。巨集澧公司《資產明細表》及《資產交接清單》為本合同附件3。

5—3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簽署相關變更登記所需的手續,並出面為乙方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但本次公司變更登記所需行政性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給甲方提供公司變更登記所需的全部手續,否則,甲方不再為乙方直接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第xx個月開始支付轉讓價款。

第六條股權轉讓資產範圍

6—1甲、乙雙方在交接工作期間所形成的真實、準確、完整的公司資產表和雙方認定的資產交接清單的資產作為本股權資產轉讓範圍。

6—2甲方保證在股權轉讓前,公司廠區範圍擁有的廠房、土地、機械裝置等全部資產,均未設定抵押、擔保;保證移交給乙方的公司全部資產為淨資產。

第七條債權債務及職工安置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

7—2股權轉讓前公司原有職工,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須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權利交割

本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及其決定的受讓人依法正式對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第九條稅收負擔

乙方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稅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10日通知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10—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否則,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價款總額,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計付遲延支付違約金。

10—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30日仍未付清其當期應付款項,乙方在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情況下,須將其依據本合同所取得的財產全部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再次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如不足支付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

10—4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受讓股權、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甲方另行支付違約金。

10—5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整體移交公司資產,並確保移交的公司資產權屬無瑕疵,雙方核實的資產明細移交無遺漏;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10—6甲方應確保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證、承諾條款,以及提供的本合同附件真實、合法;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10—7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格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10—8甲乙雙方如因各自的債務問題而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履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2—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12—2在乙方正式接管公司前,甲方應報請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就股權轉讓後的公司復工及周邊村民關係等問題召開一次縣長辦公會,使公司在乙方正式接管後能恢復生產。

12—3本合同在之日起正式生效。

12—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附件

以下附件為此合同必要組成部分:

1、公司原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表;

2、公司現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出資比例表;

3、公司資產明細表及資產交接清單;

4、公司股東大會股權轉讓決議;

5、稅務登記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

6、臨時恢復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7、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8、本合同簽訂前有關巨集澧公司的合同、檔案及其它資料。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2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甲、乙雙方簽字:

轉讓方(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股東代表(簽字):

1、姓名:

2、姓名:

3、姓名:

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公司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

住所:

受讓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 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於年月 日在 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元出資額, 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後,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 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公司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辦代理人: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辦代理人: 貨運站(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 ,由甲方合夥合資經 營,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劃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由甲方合夥合資經營遠大貨運站,所有財產折價為貳拾壹萬元正(210000元),佔股權100%,現甲方願意將其合營公司的股權 %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劃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 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在簽訂本協議書前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有利益、糾紛由甲方負全責。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需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劃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劃定承擔責任。

2、因為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峻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需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 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生效前提: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 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9

出 讓 方: (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

受 讓 方: (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

稽核機構: 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與甲方關係: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淨資產:

土地面積 M 2 ( 畝)

建築面積 M 2

機械裝置: 臺/套

供 電 KVA

供 水 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 人由 安置,離退休職工 人由 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

2.其他約定: 。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稽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稽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 %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 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 %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稽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報稽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稽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 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稽核後於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出 讓 方(蓋章): 受 讓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 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

稽核機構(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審 核 人(簽字): 稽核負責人(簽字):

公司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XX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