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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合同十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釋出於: / 人氣:1.59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承包經營合同十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_財政局、_____稅務局、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不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__年為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從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和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到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並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計算範圍按__勞字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繳年度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的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數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簽字蓋章) 代表 __(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汙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XX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檔案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裡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週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週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乾淨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XX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戶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於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於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於 個。

5、 膳食供應時間: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溫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 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汙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2、 垃圾汙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捨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汙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並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採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 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 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 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後,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

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裡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牆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裝置。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裡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xx-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裡。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宣告: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製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裡)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宣告: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XX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xx年02月01日至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託物訂閱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託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並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託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託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託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託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託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託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寄託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於寄託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託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託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寄託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託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於寄託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_稅務局、_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_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_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_____勞字_____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3‰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3%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3%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_________,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_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本協議當事人:

發包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zz城洗滌服務中心承包經營事宜,在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

蘇區1號院洗滌服務中心,以及洗滌中心附間鋪面的影碟租賃、淨水代售業務。

二、承包期限

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24個月。

三、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組成如下:

1、設施裝置折舊費;

2、裝修折舊費;

3、洗滌中心房租費;

4、zz城物業管理費;

四、管理費標準: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納10000元押金;

2、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一個月管理費用;

3、乙方從第二月起,向甲方繳納3000.00元/月的管理費用;

4、從第八個月起,每半年增加管理費用500.00元/月(最高不超過6000元/月);

5、影碟租賃、淨水代售業務每月需向甲方繳納500.00元的管理費用,另需向甲方免費提供100桶/月的淨水量,甲方使用的超出部分純淨水按3.50元/桶予以支付乙方;

6、管理費用每季度繳納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繳納下季度管理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電均按民用水、電費用計收;

2、甲方將定時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3、甲方負責經營範圍內設施、裝置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儘可能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給予支援;

5、每月向乙方提供不低於6000元的內部員工洗滌量;

6、免費向乙方提供淨水桶50個。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穿著統一的服裝;

2、負責承包範圍內的衛生清掃工作,其衛生標準按潔華公司規定執行;

3、自行承擔承包期內產生的水、電費用;

4、遵守潔華公司所有規章制度,並接受商業管理經營部的統一管理;

5、洗滌服務收費標準按照《zz城物業管理服務手冊》中的標準執行,若有增加專案收費,需報商業管理經營部審批後方可執行;

6、可拓展zz城900餘戶住宅及商家的洗滌業務;

7、除本合同第三條中所示費用以外的一切經營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裝置,如有損壞,均須照價賠償;

9、乙方因洗滌原因對客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全權負責;

10、乙方因處理客戶投訴不當而影響甲方品牌聲譽,甲方有權扣取部分質保金作為處罰。

11、乙方服務質量承諾:

1)無明顯的汙漬;

2)無異味、脫色、染色現象;

3)無變形、縮水、脫線現象;

4)無潮溼感覺和其它不規範現象;

5)收發數目準確,決不發出一件不合格的布草、衣物;

6)無雜物、灰塵汙染現象。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條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並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甲乙雙方在經營期限內不得單方無故中止合同,如有違反將向對方支付一年管理費用作為違約金。

八、其他:

1、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2、合同期滿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管理費用;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共四頁,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名):

經辦人: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 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元先行支付給甲方,並於年月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 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表後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 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稽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 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 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裝置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元;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相關規定,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計程車情況

營運出租車型:哈飛賽豹、車牌號:黑B

第二條:租車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車輛報廢之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一萬元整作為押金,甲方給與乙方收條作為依據。此押金在合同期內不計利息,如乙方在承包期滿後經甲乙查證無任何違章、違法等行為,一個月後該抵押金全部退還。租金為每日貳佰整(最後一年為190元一天)具體時間和形式由甲方決定,乙方不得拖欠租金(押金不得抵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三日甲方有權將車輛收回,由此而帶來的一切損失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油補自合同簽訂之日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車輛的所有保險,檢車及稅務等一切車輛所需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車輛的所有部件及配套附屬品的保養和維修的費用)。

2、乙方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丟失,被盜,被搶或其他形式的損壞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期間的租賃費用及車輛,具體全額按市場價計算)

3、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租金正常賦予甲方。

4、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及刮碰等等一切責任在甲方不受連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不得酒後駕車,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租賃車輛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典當,不得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隨時收回所租車輛,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要妥善保管隨車證件及相關附件,如丟失或損壞,乙方承擔甲方的重置費用,重置期間租金照付,重置期間如產生任何罰款或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任何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1在營運期間,乙方發生意外情況或處理不當致使甲方負連帶責任。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

雙方如有違約,按押金的50%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已熟知合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甲方:**市外事外語職業高階中學

乙方:元順愛(個體)

為了整頓校園環境,維護教育教學秩序,淨化教育內部市場,規範創收行為,通過公開招標,甲方現有的校園超市一片有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營業用房一處。

2、協助乙方守法經營,制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園內開店,如因制止不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按照每日承包金的三倍罰款。

3、檢查督促乙方的經營活動,維護師生利益,限制乙方經銷的商品不高於市場價格並保質保量,發現乙方有不符合《食品衛生法》的,甲方有權制止。

4、合同期滿,收回提供乙方的營業用房,不負責乙方剩餘商品和營業用具的處理。

5、乙方平時負責護校工作,保證甲方財產不受損失,如因護管不嚴損失由乙方賠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甲方承包金 一年20xx.00(貳仟元) 元整,交款方式為 一次性交款 .交付時間為 每年12月之前 .

2、必須文明、守法經營,確保甲方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不經銷變質食品、餐點和飲料,不設定音響進行廣告宣傳,不通過教職工變相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欠商品給學生,不擾亂學校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強買商品給學生。

3、 經營的商品種類只項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的文具、小百貨、小食品、副食品等。經營小食品、副食品應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健康證,不經營假冒偽劣三無商品,如發生因食用已乙方食品導致的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經濟和法律責任。

4、 實行衛生包乾,所賣商品的包裝紙(盒)就地收回處理,不準在校園內另設攤點經營,不準銷售瓜子類食品,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影響校園衛生的,由乙方負責清掃,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 乙方承包期間的水電費、工商管理費、各種集資等應繳費用自理,因欠費影響經營的,後果自負。

6、 合同期滿後,乙方當日交還甲方提供的營業用房和物品,繳清所欠款項,不向甲方移交積壓商品衝抵欠款。

7、 乙方經營人員必須是乙方本人或乙方能負責的人,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由其他人員進店幫工或夜間看店,如發生被盜、火災等案件責任自負。

三、合同有效期

本承包期三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款項結清失效。

四、違約責任

雙方應自覺遵守合同條款,如單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5000.00(五千元)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主管部門一份。

甲 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乙 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本協議只是為辦理超市經營手續而制定不生法律效用。)乙方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四川省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性別,族,生於年月日,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餐飲、茶點的場地和相關的設施、裝置(包括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具體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發包的標的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經營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經營場所位於四川省遂寧市明月路88號·金海國際1號樓1、2、3層。

2、經營場所的建築面積約6600平方米。

3、經營場所的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經營管理和乙方承包經營期滿交還該經營場所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乙方應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限、用途

1、承包經營期共伍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包經營場所僅作為餐飲及茶點等營業場所及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經營範圍使用。

3、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經營,則必須在承包經營期滿陸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經營承包合同。

  第五條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由應當交付天信公司的房屋租金和應當交付甲方的承包金組成,分別按下列方式計算及交納。

1、20xx年4月至6月應當向天信公司交納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向天信公司實際交納,乙方從4月起至6月止(連續3個月),每月1日向甲方支付萬元(大寫:)。從20xx年7月1日起,乙方與甲方(甲方不付支付房租義務,實為監督乙方履行向天信公司實際交付房屋租金的義務)一道向天信公司每半年一次性交納房租,具體房屋租金數額以與天信公司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直至承包期限屆滿時止。

2、乙方除向天信公司交納房屋租金以外,還應當向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為萬元(大寫:);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為萬元(大寫:);第五年的年承包金是萬元(大寫:)。承包經營期起算之日為20xx年4月1日起,每月1日按年總承包金除以十二個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承包經營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按時交納承包經營期間的水費、電費、氣費等一切費用(包括因經營承包行為而產生的其他稅費)。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甲方以本標的物交接之日形狀交與付乙方,乙方應合理使用經營場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及裝修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變動。承包經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提前退出承包經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承包經營標的。

2、天信公司出售房屋,房屋的優先購買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享有該權利。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經營權轉讓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

(8)無法預交房屋租金。

3、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在承包經營期滿6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經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4、承包經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承包標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經營的場所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在交付給乙方時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維修義務屬於乙方,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經營期滿後,將承包經營的場所及附屬設施、裝置如數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承包經營的場所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標的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承包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經營標的的,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承包經營標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包標的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和天信公司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承包經營範圍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承包金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30%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經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承包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

5、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經營標的。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經營的場所,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交納10萬元(大寫:)的定金。本合同簽訂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保證金萬元(大寫:),用於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無法足額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則本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納的10萬元定金甲方不退還。本合同生效期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保證金(包括10萬元定金)由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20xx年4月1日前經營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20xx年4月1日起之後因本合同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承擔經營承包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傷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電氣安全事故、盜搶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相關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 村 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 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後,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後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徵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採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後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採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