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我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保證氣瓶的安全使用,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做出以下承諾:
一、保證所充裝的氣瓶全部是本單位自有產權瓶,對氣瓶的安全負責。
二、不充裝超過檢驗週期、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及報廢的氣瓶,負責將超期氣瓶和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氣瓶送交氣瓶檢驗站檢驗,對所有報廢氣瓶送交鋼瓶檢驗站報廢銷燬。
三、在用的特種裝置及安全附件做到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定期效驗。
四、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五、向消費者保證充裝的.氣體質量和充裝量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及相關標準的要求,並向氣瓶使用者宣傳安全使用知識。
六、嚴格按照氣瓶安全技術規範及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從事充裝經營活動。
七、我單位如果違反上述條款將接受相關監督管理部門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嚴肅查處。
以上承諾,我們接受社會各界及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承諾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備註: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承諾單位留存,一份溧水質量技術監督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