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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安全協議書15篇

欄目: 書信函 / 釋出於: / 人氣:2.34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吊籃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吊籃安全協議書15篇

吊籃安全協議書1

施工單位: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租單位:_______(以下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吊籃腳手架安裝、使用、維修、安全生產管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乙方的電動吊籃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的合格證、施工方案、設計計算書的審批,吊籃腳手架安裝單位資質及施工使用登記、安裝拆除作業人員上崗證等資料的稽核,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補辦齊全。

2.負責對乙方吊籃腳手架安裝、拆除的監督、檢查、驗收。並按照吊籃操作規程及規範要求所檢查出的安全問題,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3.負責對操作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確保吊籃不與其它機械及設施交叉施工,不得超載執行,不得載非操作人員上下,嚴格遵守安全制度,愛護吊籃設施。

4.吊籃在執行過程中發生故障,甲方應馬上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的人員維修。

5.甲方提供吊籃配電箱,並由甲方電工負責接好各路電源。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租用數量及時派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到甲方工地指導安裝,並嚴格檢查各安裝部位是否達到安全規範要求,除錯執行正常後,組織四方單位(安裝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2.協同甲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技術交底,使其熟悉並能掌握吊籃各部位效能,以達到安全執行。

3.甲方對乙方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乙方如未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因此所出現被罰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甲方人員安全操作,如發現甲方有違規操作行為,有權停止作業。

5.乙方應對“非人為損壞”如安全鎖失靈,提升機因產品不合格出現的故障,電磁製動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因產品不合格出現的故障,電纜線、鋼絲繩、保險繩因不符合規定出現的斷裂,不加墊子造成磨損或綁紮不牢固,法蘭螺栓不合格,鋼絲繩卡環螺絲未按規定擰緊,各部件螺絲鬆動,配重未按規定設壓或配重脫掉造成傷亡安全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

6.電器修理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且負責配電箱及吊籃配電箱的接電維修工作。

7.乙方維修人員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聽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正確佩戴安全帽,高空吊籃內維修繫好安全帶。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次,不繫安全帶罰款200元/次。

三、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各自明確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生產的落實。

2.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要及時制止。

3.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協議書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明確安全責任,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拆除完工後協議終止。

五、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2

甲方(總包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

丙方(租用單位):___________

為使施工中電動吊籃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建設部、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JG5027-92)》、《高處作業吊籃用安全鎖(JG5034-93)》、《施工現場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定》,《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試行)》,《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等,特制訂本協議。

甲、乙、丙三方必須在電動吊籃安裝前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對現場電動吊籃實行統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電動吊籃的具體管理工作,丙方全面負責現場操作人員的安全工作和吊籃的安全操作管理。甲、乙、丙三方均應遵守、執行建設部、北京市及高陵縣房屋建設有關機械裝置安全的規定。

二、進入現場的電動吊籃必須具有出廠廠家統一編號,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位置、型別、臺數設定。嚴禁隨意搭設。

三、乙方須配備專職的機械管理員負責電動吊籃等機械裝置的日常管理,機械管理員應持北京市建委核發的上崗證。

四、乙方負責進場裝置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裝置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吊籃操訓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及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並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五、丙方租用乙方電動吊籃時,乙方租賃單位必須是具備北京市核發的資質證書並年檢合格的單位。乙方須將○1租賃單位的資質證書,○2電動吊籃的合格證,○3廠家統一編號等資料原件和影印件報到甲方進行稽核,甲方稽核同意後丙方方可租賃。丙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籃的技術培訓,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在以後的安裝拆卸過程中丙方管理電動吊籃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由廠家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必須按檢驗專案檢驗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人員花名冊及證件影印件須報甲方備案。

六、乙方單位必須是具有北京市核發的有相應拆裝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進行拆裝工作,電動吊籃安裝後必須經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及監理單位參加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對電動吊籃進行日常維修、保養、管理,且要有明確記錄,並將情況報到甲方。

八、電動吊籃司機上崗證影印件、施工電梯負責人、操作規程、安全標誌須掛於明顯位置。其他任何標識不準掛於施工電梯上。電動吊籃的油漆顏色及漆膜新舊程度必須無條件達到甲方要求。

九、操作人員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具應扣在單獨懸掛於建築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十、操作人員必須有二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以便突然停電時,可二人分別操作手動下降裝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並且不允許作業人員從一個懸吊平臺跨入另一個懸吊平臺。

十一、電動吊籃施工範圍下方如有道路時,必須設定警示線或安全護欄,並且在附近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或設定安全監督員。夜間施工時現場應有充足的照明裝置。

十二、懸吊平臺上應儘量使載荷分佈均勻,並不得超載。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裝置使用。懸吊平臺在執行時,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執行時要注意上限位。在懸吊平臺內進行電焊作業時,不能把懸吊平臺及鋼絲繩當接地線用,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十三、安全鎖必須持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書,並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如果出現故障或超期,必須由專業廠修理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四、安全帶和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國家標準(GB6095-85)。丙方應選擇有生產資質企業的產品,而且資料齊全。

十五、電動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裝置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

十六、鋼絲繩必須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鋼絲繩;鋼絲繩穿繩正確,符合使用說明書中要求;繩、鎖懸掛齊全;鋼絲繩報廢應符合GB5972的規定。

十七、乙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內業資料》中的規定內容進行電動吊籃等機械裝置資料的建立、整理、存檔。

十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電動吊籃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為確保安全生產,對存在的隱患經書面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十九、由於丙方不按規定操作造成電動吊籃事故及人員傷亡,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處罰。

二十、根據現場情況的相應條款: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裝置安裝日期。

做好場地準備,保證路通、電通(電源按乙方要求設定配電箱)。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乙方和丙方責任:

1、乙方和丙方需向甲方提供裝拆資質證書和經審批的專項方案

2、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知識培訓並取得相關證書,乙方需提供證書影印件。

3、乙方負責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形成書面資料,被交底人應在資料上簽字。

4、乙、丙兩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

5、在裝置安裝、拆卸、維修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經查明原因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6、安裝完畢後,乙方向甲方提供效能完好狀況表,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7、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和驗收工作,吊籃安裝合格後經甲方聯合驗收後方準投入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帶必須扣在生命安全繩上,使用人員因違反《高處作業吊籃操作規程》發生的事故,責任由使用方負責。但因吊籃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裝置失效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在安裝、維護、保養、拆除過程中發生的吊籃機械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11、乙方必須保障吊籃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安裝、維護、拆除。

12、丙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使用者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13、丙方使用吊籃人員應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線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1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丙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15、每次使用前,丙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16、嚴禁超載執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17、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進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18、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19、需要補充的條款。

二十一、本協議(共4頁)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3

根據工程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20xx年08月08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630型吊籃500臺,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吊籃租賃、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保障吊籃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安裝、維護、拆除。

三、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和驗收工作,吊籃安裝合格後經甲方聯合驗收後方準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籃在拆除、安裝作業時、甲方應給乙方劃分作業區並負責現場協調。

五、甲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除和損壞裝置的安全裝置,吊籃安裝完畢後不得隨意改動,否則,出現的物品丟失和安全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

六、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帶必須扣在生命安全繩上,使用人員因違反《高處作業吊籃操作規程》發生的事故,責任由使用方負責。但因吊籃本人的缺陷或安全裝置失效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在安裝、維護、保養、拆除過程中發生的吊籃機械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八、施工吊籃在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保護現場,

吊籃安全協議書4

使用方:

出租方:

電動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本著對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特定以下安全措施,希望使用人員嚴格遵守。

一、甲方人員在第一次接受乙方技術工作指導安裝吊籃的過程中,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不懂就問。在以後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按照第一次安裝訴規範進行,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主。在首次安裝指導過程中甲方需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及安裝環境。(具體條件由乙方現場技術人員根據安裝現場條件提供)。

二、甲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更換吊籃部件,特別是安全鎖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請使用者馬上停止使用,並儘快通知乙方維修。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三、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禁止推扯打鬧,務必盡力集中,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四、使用吊籃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吊籃安全扣連線牢固。違者責任自負。

五、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六、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機構、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離地面1米左右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七、ZLP630 型吊籃載重不得超過630公斤(1.5米吊籃承重600公斤,3米吊籃500公斤,4.5米吊籃450公斤,6米吊籃300公斤,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體重)嚴禁執行。嚴禁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八、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入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供電裝置。吊籃不得在零下10攝氏度和零上38攝氏度 以上進行操作,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九、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講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機手把及加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何使用電焊時,提升及上下兩端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吊籃安全協議書5

承租單位(甲方):

出租單位(乙方):

根據 工程需要,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 年 月 日,甲方租用乙方ZLP630型電動吊籃約 臺。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保證高處作業吊籃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並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驗收工作,安裝合格經甲乙雙方代表聯合驗收後方準投入使用。

二、乙方負責進場裝置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裝置質量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要認證學習使用操作技術要領,在以後的使用操作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範進行使用,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移位改動吊籃必須經乙方技術人員驗收檢查後方能使用。

四、承租單位(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該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或發現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五、使用吊籃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必須接受相應教育,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病症。使用吊籃作業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正確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安全扣連線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六、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重,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離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八、吊籃限載400KG,限乘2人。嚴禁超載執行,嚴禁超員操作,嚴禁作垂直運輸貨物工具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九、收工時檢查提升機與電控箱,清理乾淨吊籃上的雜物。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進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雨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十、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把手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違者責任自負。

十一、施工吊籃在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6

吊籃產權單位: (以下稱甲方)

吊籃租賃單位: (以下稱乙方)

吊籃使用單位: (以下稱丙方)

根據 工程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租用甲方的 型電動吊籃,由丙方使用並管理,管理號為 ,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垂直起重運輸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甲方必須保障吊籃的完好和安全並按電動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支立、維修、拆除。

三、乙方負責丙方的入場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乙方配合甲方組織丙方進行電動吊籃的操作與使用注意事項培訓,並經甲方考試合格發放操作證書後,方準丙方使用吊籃。

四、丙方負責確認吊籃的安裝位置,並經甲、乙、丙、監理四方驗收合格後,方準安裝,安裝完畢經甲、乙、丙、監理四方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如因丙方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丙方負責。

五、電動吊籃在拆裝作業時,乙方應給甲方劃分作業區域並負責現場協調,甲方應標出安全警戒線並設監護人員。

六、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二級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不得在為甲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他裝置,並不得在作業中切斷電源。

七、電動吊籃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必須持證上崗,並接受乙方現場的檢查。

九、在安裝、拆卸、運轉過程中,凡因電動吊籃本身的'缺陷、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等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凡因吊籃操作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操作規程,或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甲、乙、丙三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時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十三、上級檢查時,因電動吊籃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均由甲方負責。因操作人員違章操作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和責任由丙方負責。

十四、甲方、丙方應保證吊籃在使用中不影響乙方安全達標活動。

十五、電動吊籃在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十七、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電動吊籃退場後終止。

十八、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協商補充。

十九、需要補充的條款:

甲 方 籤 字: 乙 方 籤 字: 丙 方 籤 字:

蓋 章 蓋 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7

承租方(甲方): 浙江巨集廈建設有限公司

租賃方(乙方):

總包方(丙方):

為了更好的規範電動吊籃的使用,確保電動吊籃在安裝、使用、拆除、維修等過程中的機械和人身安全,明確各方安全責任,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吊籃租賃、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保障吊籃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籃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安裝、維護、拆除。

三、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自檢和第三方檢測,吊籃安裝合格後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方、承租方聯合驗收合格後,由總包方報當地建設部門備案核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籃在拆除、安裝作業時,甲方應給乙方劃分作業區並負責現場協調,丙方協助配合。

五、甲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拆除和損壞裝置的安全裝置,吊籃安裝完畢後不得隨意改動,電動吊籃的維修、保養、安裝、拆除必須由乙方專職人員進行,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每天檢查屋面配重,不得短缺或移位;自查並糾正吊籃操作人員的違規作業,若甲方管理失職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並認真填寫電動吊籃日檢查表,並存檔備查。

六、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帶必須扣在生命安全繩上,使用人員因違反《高處作業吊籃操作規程》發生的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但因吊籃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裝置失效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在安裝、維護、保養、拆除過程中發生的吊籃機械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派專職維修人員負責檢查電動吊籃的使用情況,協助甲方糾正操作人員的違規行為,同時每天必須檢查屋面配重、鋼絲繩、安全繩、提升機、安全鎖,不得短缺、移位、斷絲、變形、打滑等現象。對甲方提出的故障問題及時維修,若在空中維修必須臨時採取固定措施,維修時不得違章作業。

八、施工吊籃在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九、丙方負責對甲乙雙方的現場行為進行監督,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若甲乙雙方違章作業,丙有權對甲乙雙方進行處罰。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吊籃退場後終止。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市有關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市無規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協商補充。

十二、需要補充的條款 甲方在大風雷雨霧霾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作業,將吊籃全部將至地面並加以固定,同時切斷電源,對吊籃電機及配電箱做好防雨措施 。

凡合同內容有改動的,須經甲、乙、丙三方認可並蓋章後才生效,如沒蓋章的,按原有條文執行。

承租方 (蓋 章):浙江巨集廈建設有限公司

負責人 (籤 字):

日期:

租賃方 (蓋 章):無錫華科機械裝置有限公司

負責人 (籤 字):

日期:

總包方 (蓋 章):浙江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人 (籤 字):

日期:

吊籃安全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施工中電動吊籃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建設部、太原市的有關規定:《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高處作業吊籃用安全鎖》、《施工現場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定》,《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等,特制訂本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在電動吊籃安裝前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對現場電動吊籃實行統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電動吊籃的具體安裝管理工作。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執行建設部、太原市建設有關機械裝置安全的規定。

二、進入現場的電動吊籃必須具有編號,並按照規定的位置、型別、臺數設定。

三、電動吊籃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使用方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必須按檢驗專案檢驗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四、乙方提供的租賃電動吊籃時,必須具備資質證書並年檢合格的單位。乙方須將①租賃合同,②租賃單位的資質證書,③電動吊籃的合格證,④市建委編號等資料原件和影印件報到甲方。

五、電動吊籃拆裝單位必須是具有太原市核發的有相應安裝拆裝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乙方須將拆裝單位資質證書和拆裝人員名單及乙方與拆裝單位的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報甲方,電動吊籃安裝後必須經由甲方參加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操作人員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應扣在單獨懸掛於建築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七、操作人員必須有二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以便突然停電時,可二人分別操作手動下降裝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並且不允許作業人員從一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八、安全鎖必須持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書,並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如果出現故障或超期,必須由專業廠修理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九、安全帶和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國家標準。應選擇有生產資質企業的產品,而且資料齊全。

十、電動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裝置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

十一、鋼絲繩必須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鋼絲繩;鋼絲繩穿繩正確,符合使用說明書中要求;繩墜鐵懸掛齊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9

為保證高處作業吊籃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並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二、乙方負責進場裝置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裝置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籃的技術培訓,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在以後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按照第一次安裝的規範進行,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移位改動吊籃必須經乙方技工驗收後方能使用。

四 、承租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使用者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五、使用吊籃人員應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線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六、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執行。

八、嚴禁超載執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九、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進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十、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安全第一”這是貫穿於人們生活中的基本原則之一。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每一位入園兒童的安全,是幼兒園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我園幼兒的安全,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等,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幼兒園的責任何義務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定期檢查幼兒園安全措施,對教職工及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細心觀察每一位幼兒的情緒變化,衣著變化,做好相應工作,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等使用安全,定期檢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發生。

3、藥品及消毒藥水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教師給幼兒喂藥時必須做到六對:對幼兒姓名、班級、藥名、藥量、服藥時間、服藥次數。

4、食品及飲用水應放在安全的地方,並且注意溫度適宜。

5、認真貫徹執行《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計《食品衛生制度》,做好食品衛生工作,嚴防食物中毒。

6、下班後,有專人負責關好門、窗、水管、電器等,防止意外事故,靜園後有專人檢查。

7、嚴禁在園內騎自行車,嚴禁機動車進入幼兒園。

8、園內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工作人員要懂使用滅火器材,並做到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材,確保隨時可以使用。

9、不能讓幼兒進入廚房、開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接送幼兒嚴格使用接送卡,防止幼兒走失。

11、園內發生事故,實行責任追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任人扣發津貼,行政處分,解聘等處分。

二、家長的責任何義務

1、及時瞭解幼兒園的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合幼兒園做好安全工作。

2、與班級教師保持密切聯絡,及時向教師反饋幼兒的思想、生活及身體情況,不得隱瞞幼兒的傳染病及疾病史,及時告知幼兒的藥物及食物過敏史。

3、按時接送幼兒(入園時間:夏秋季7:20~7:50;冬春季7:30~8:00;離園時間:17:20;17:00)堅持正確使用接送卡,幼兒入園及離園時必須與教師當面交接。當家長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時,須及時與園方取得聯絡,不能隨便委託他人接送幼兒。

4、為了加強家園聯絡,家長鬚告知詳細住址及電話號碼,保證遇有特殊情況能隨時聯絡。

5、幼兒帶藥入園時,家長要寫清楚幼兒姓名、班級、服藥時間、服藥藥量及服藥次數,當面交給老師並向老師介紹幼兒病情,不得將藥品放在班上或放入幼兒書包、口袋等,以免幼兒誤服。當幼兒患傳染病時應及時通知幼兒園,以便幼兒園做好消毒及隔離工作。

6、幼兒入園時要衣著整潔;不佩帶任何首飾及危險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不能攜帶任何食品(如:糕點、糖果、水果、奶製品等),確保幼兒安全。

7、家長接送幼兒時不能聚在一起聊天而忽視幼兒的看管,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8、家長不能攜帶有汙染有毒的危險品入園;不能在園內吸菸及打鬧。

9、因家長沒有履行責任造成事故,家長鬚承擔相應責任。

三、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幼兒畢業離園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11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為了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和XX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出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1、因吊籃本身設計、安裝原因出現的安全問題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負責吊籃使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對合格的人員進行操作證發放。

3、出租方在吊籃使用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安全檢查和驗收,必須保證吊籃各種機構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4、出租方派駐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每日對吊籃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吊籃正常執行,如吊籃因機械故障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出租方負責。

5、承租方現場工人如不聽出租方現場人員指揮而違章使用吊籃帶病執行,則出租方現場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

6、出租方派駐現場人員必須時刻對現場吊籃執行情況進行巡察,對違反操作人員進行糾正,如有不聽,應及時向承租方管理人員反映。

7、出租方派駐現場人員必須保障吊籃升降不違反機械安全規程。

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1、所有上吊籃施工人員必須經出租方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施工。

2、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戶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平臺,嚴禁酒後操作,超載執行。

3、吊籃使用人員如在出租方駐現場人員提出吊籃故障後仍帶病使用的,對出現後果責任自負。

4、吊籃使用人員不得擅自對吊籃故障進行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在暴雨、大雪及風速大於5級時不準升空作業。

6、吊籃使用時如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三、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雙方共同遵守各級各項安全管理法規,共同遵照執行高處作業吊籃使用說明。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要互相監督、互相幫助、公平處理,確保高處作業吊籃施工工程順利進行。

四、補充條款:

1、出租單位在安裝外用吊籃時應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和吊籃安裝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如在吊籃安裝工程中,因違章作業或機械自身故障問題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一律由吊籃出租單位承擔。(包括外吊籃的拆除)

2、出租方的現場值班維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若承租方在吊籃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找不到維修工,由此出現的損失和責任一律由出租方負責。

本協議作為租賃合同的補充檔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12

甲方:(施工單位)

乙方:(施工人員)

簽約地點:

一 通用部分:

為規範建設專案HSE管理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專案,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並在施工時派人監督實施;

3.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 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上崗資質證書、施工簡歷、近2個月內的安全施工記錄資料等)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並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週期內已檢驗合格,並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並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 (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閱);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員稽核同意才可開工,並取得本專業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已批准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廠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安全守則(即第二部分:起重作業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

10.發生事故時,有義務協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並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彙報。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 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 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場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方面的規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專案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於不服從甲方HSE等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場並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國電公司釋出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定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

(六) 本協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 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有壹份,監理執有壹份,乙方執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 年 月 日起。

二 鋼架安裝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A.高處墜落.

1. 吊裝前編制施工方案並技術交底。

2. 安全培訓、身體檢查合格。

3. 正確合理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網、安全帶、安全繩)。

4. 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充足時停止高處作業梯子走臺與鋼架同時安裝。

5. 起吊前安裝臨時爬梯、自鎖器、對口、接鉤平臺。

B.超重傷害

1.起重指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超重機械按規程規定保養、維護、使用。

3.超重量達到超重機械額定負荷95%或兩臺及兩臺以上超重機械同時抬吊同一物件時,辦理安全作業票。

4.超重工具按規程規定檢查和試驗。

5.風力達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吊裝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停止起吊作業。

6.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充足時停止起吊作業。

7.設專人檢查、落實吊裝具設定。

C.物體打擊

1.元件吊裝前雜物清理乾淨。

2.傳遞工具使用安全繩(安全繩用乾燥的麻繩或尼龍繩)。

3.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應系保險繩。

4.危險區或設圍欄及警告標誌。

5.交叉作業層間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6.邊角人才餘料隨時清理,放在專用的垃圾筒或垃圾箱內。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指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為使施工中電動吊籃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生產,杜絕事故及各類人身傷亡事故,依據建設部、唐山市的有關規定:《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唐山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JG5027-92)》、《高處作業吊籃用安全鎖(JG5034-93)》、《施工現場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定》,《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試行)》,《大型機械及中小型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等,特制訂本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在電動吊籃安裝前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對現場電動吊籃實行統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電動吊籃的具體管理工作。

二、乙方須配備專職的機械管理員負責電動吊籃等機械裝置的日常管理。

三、電動吊籃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由廠家進行培訓,必須按檢驗專案檢驗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四、操作人員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應扣在單獨懸掛於建築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五、操作人員必須有二人,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以便突然停電時,可二人分別操作手動下降裝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並且不允許作業人員從一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六、電動吊籃施工範圍下方如有道路時,必須設定警示線或安全護欄,並且在附近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或設定安全監督員。夜間施工時現場應有充足的照明裝置。

七、懸吊平臺上應儘量使載荷分佈均勻,嚴禁超載。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裝置使用。懸吊平臺在執行時,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執行時要注意上限位。在懸吊平臺內進行電焊作業時,不能把懸吊平臺及鋼絲繩當接地線用,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八、安全帶和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符合國家標準。應選擇有生產資質企業的產品,而且資料齊全。

九、電動吊籃的電源電纜線應有保護措施,固定在裝置上,防止插頭接線受力,引起斷路、短路。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電動吊籃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為確保安全生產,對存在的隱患經書面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採取相應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十一、由於乙方不按規定操作造成電動吊籃事故及人員傷亡,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處罰。

十二、根據現場情況的相應條款:

十三、本協議(共3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14

(一)工程名稱:高新孵化園擴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高新區錦城大道011號

(三)安裝時間:20xx年3月1日

(四)安裝人員:

為確保施工安全,預防各種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吊籃安全協議:

一、出租方責任:

1、對出租吊籃完好性和安全性負責,當接到承租方報修通知後,應及時維修,維修後應對故障或損壞情況、產生原因、更換零件內容、事故性質等做好書面記錄。

2、出租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安裝指導與拆卸,並對承租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3、出租方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並做好書面檢查記錄。承租方吊籃移位後必須經出租方專業技術人員檢驗認可方可執行。

4、當出租方技術人員對裝置檢查時,發現有帶病執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或檢修。對不聽勸告的操作人員及負責人,出現安全事故及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承租方配合安裝或操作人員出現的非吊籃機械故障出現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

6、出租方維修技術人員在工地時,嚴禁酒後作業,戴好安全帽等。必須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

二、承租方責任:

l、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標準,規範,規定製度執行使用吊籃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並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杜絕違章作業。

2、吊籃操作人員上吊籃前,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嚴禁打鬧,必須精力集中。

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菸,並遠離電焊火種。

5、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有兩人,不允許一人上工作平臺。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及樓頂的懸掛機構,配重數量進行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數次,確定安全無誤後方可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

9、發現鋼絲繩被卡在提升機內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即關閉電源,嚴禁繼續操作電器箱,按下按鈕,並通知出租方搶修。

10、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臺,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嚴禁人員從一臺吊籃直接進入另一臺吊籃。

11、吊籃額定載重量ZLP630(630kg),嚴禁超載執行。工作平臺內荷載應大致均布(荷載包括人體重量)。

12、建築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籃工作平臺應從緊靠工作平臺的樓層視窗、陽臺進行。

13、電器箱不得作為其他電器的配電箱使用,箱內嚴禁擺放雜物,吊籃內嚴禁電焊操作,嚴禁將電焊機打鐵線搭在吊籃上。並嚴禁電焊火花濺到鋼絲繩上。必須對鋼絲繩等作好安全防護。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鎖和提升機,當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情況,電器箱出現電器元件燒壞、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並切斷電源,撤離工作平臺,並通知出租方及時搶修。

15、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嚴禁夜間操作,違者自負。

17、5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雨、霧天和大雪天,應停止使用吊籃,風雨過後,操作人員應配合檢修人員全面檢查吊籃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18、吊籃電源為380 V/220V,必須可靠接零(接地)保護。吊籃內如需設定照明,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

19、吊籃不使用時應停放在地面上,必須切斷電源,電器箱應採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籃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應用繩索固定好工作平臺方能離開。

20、每天使用結束後,應將工作平臺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項:

1、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可向出租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吊籃安全協議書15

(一)、編制依據: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JGJ5027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

(二)、方針目標計劃

在施工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北京市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重點落實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勞動局釋出的《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杜絕因工死亡事故,重傷事故、輕傷事事故控制在最低”的工作目標。

(三)、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由專案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相關生產負責人蔘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專案經理部主要負責人與各相關施工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驗收合格或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專案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並向各作業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班組長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並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

本工程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准,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託鞋、高跟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要將長髮綁紮好後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架上爬上爬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裝置,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菸,不準灑後上崗。

8、建立並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要求施工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並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並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四)、吊藍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般要求:

1、 必須向滿足資質要求的吊藍公司租用,必須由吊籃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安裝、除錯、試驗合格後組織安監、監理、施工三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吊籃出廠時必須附有下列技術檔案:

a. 產品合格證;

b. 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說明書;

c. 安裝圖、易損件圖、電氣原理圖及接線圖、液壓系統圖等。

3、 產品必須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標牌。標牌上應寫明產品名稱、主要技術性能、製造日期、出廠編號、製造廠等。

4、 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於高處作業並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人員。

5、 吊籃平臺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線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鬆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6、提升機構的傳動零部件必須進行適當潤滑。亦可採用自密封、自潤滑,並應定期注入和更換潤滑油。提升機構的傳動機構在電氣失效時,應具備不超過兩人就可操作的手驅動裝置。提升機構的所有傳動外露部分必須裝上機罩或類似的防護裝置。,並有防水保護。

7、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範圍。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臺自身直接去觸動。

8、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並在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並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9、鋼絲繩的選擇,應按作業條件和鋼絲繩的破斷拉力S選用吊籃鋼絲繩,所選用的鋼絲繩對於爬升式必須符合GB 8902要求;對於捲揚式必須符合GB 1102的要求,並必須有產品效能合格證。

10、操作人員應隨時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鋼絲繩與裝置連線的部位、從固定端引出的鋼絲繩及繩端固定裝置進行檢查。

11、配重的要求,配重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並應按說明圖樣規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在吊籃使用前須經安全檢查吊核實才能使用。

12、電氣系統的要求

1)電氣系統中的主要元件均應安裝在電器控制箱內,並集裝在絕緣板上,必須保證與電器控制箱外殼絕緣。其電阻值不得小於0.5MΩ。

2) 吊籃的電源電纜應有保護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觸碰,並應單獨使用,且安裝熔斷保險開關。

3) 電器控制箱應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 吊籃的電器系統應有可靠的接零。

5) 電氣系統中所選用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6) 吊籃上備用的行動式電動工具使用的額定電壓值不得超過220V,並應有可靠的接零。

7) 電器系統中應配備漏電保護器。

13、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承處應能支承住吊籃的全部載荷。 吊藍使用要求:

1、 吊籃平臺上的作業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帶,安全帶允許連線在吊籃平臺上。

2、 吊籃平臺上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載使用。

3、 當吊籃平臺沿著外牆面移動需要由導引構件引導時,外牆面應設定這種構件。外牆構件應能使吊籃平臺內的操作人員安全地靠近需要進行作業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員懸空俯身。

4、 為保障公眾的安全,在吊籃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立圍欄或防護措施,並應附加醒目的標誌。

5、 吊藍公司對使用單位有培訓安裝、操作和維護、保養人員的義務。

(五)、外牆吊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不準斜歪倒戴,帽代要繫緊,並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損傷、裂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更換。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不得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2、採用吊藍施工時,操作吊藍人員應接受專業吊藍公司的操作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操作證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3、吊藍安裝必須按照專業吊藍公司的安裝方案進行安裝,對安裝好的吊藍要有試車驗收記錄,各種配件齊全、安全設施完備、吊藍執行良好。

4、 選用吊藍公司應選用有資質、有安全保證的專業吊藍公司。在簽定吊藍租賃合同時,必須將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安全責任寫在合同之中,並對安全生產有效實施。

5、操作人員在吊藍使用中,必須按照要求對自身進行安全防護,必須佩帶安全帶,並在安全防護繩上掛牢,高掛低用; 不得在樓層門窗處翻出翻進吊藍。

6、吊藍施工中,五級以上大風不得施工;雨天不得施工。

(六)、意外事故應急措施

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事故應急準備和預案 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專案部應急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 工長 技術員 質檢員 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專案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紮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並加強日常管理。

4、預防措施

1)吊藍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鋼絲繩必須經常檢查不合格堅決報廢。

2)首層四周必須支搭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築6m寬雙層網):網底距下方物體不得小於3m(高層不得小於5m)高層建築每隔四層固定一道6m寬的水平安全網,水平安全網,介面處必須連線嚴密與建築物之間縫隙不大於10cm,並且外邊沿高於內邊沿,支搭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時方可拆除。

3)臨邊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危險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高處作業使用的鐵凳、木凳間需搭設腳手板的,間距不得大於2m,高處作業,嚴禁投扔物料。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經過現場培訓、交底、安裝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交底時按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交底,並確定指揮人員,在施工時按作業環境做好防滑、防墜落事故發生。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5)經常檢查電纜的絕緣,和吊藍的接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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