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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劳动合同6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1.07W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劳动合同6篇

劳动合同 篇1

作为20xx年综合营业额已达1389亿元人民币的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联想控股”)总裁,柳传志目前却处于“务虚”阶段,正在战略上规划未来几年联想控股的发展。

联想控股的发展,在柳传志看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服务制造业”阶段,就是在IT领域里面,柳传志白手起家打造了两家在中国有影响力的企业,一个就是自有品牌的制造业企业——联想集团,联想集团的PC产品在中国占了35%的市场份额,另外一个就是销售服务业最大的企业——神州数码,神州数码在中国IT代理服务行业的营业额也居于首位。

第二个阶段就是“非相关多元化”阶段,以第一阶段积累的资金、人才、管理经验为基础,在20xx年时将联想集团从联想控股中分拆出去,使得联想控股成为了一个非相关多元化的投资控股公司。

柳传志目前的身份,也正在由第一个阶段制造业中的实业家,向第二个阶段的投资家转变。

相对于第一个阶段的辉煌,柳传志也承认,目前离“第二个阶段做成功”还差得远。联想集团进行了多年,形成了知名的品牌,外界知道它是IT业的一家企业,可是联想控股远远不是一个响亮的品牌,又容易跟联想集团混淆,所以要不断地努力,让联想控股能够成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

在柳传志看来,中国好的经济发展形势是势不可挡的。

不过,具有高度政治敏感度的柳传志,目前在制订联想控股下一步发展战略规划中,也非常关注当前的一些敏感因素。

在近日于北京举行的“20xx(第六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柳传志对外声称,当前的形势还是很敏感,比如说人民币汇率的问题;另外是关于股市市值的问题;还有就是通货膨胀的因素等等,这些东西有一件事触发,可能就引起大的连锁反应。所以,企业本身的大形势好是一件事,中间一波动是一回事,柳传志觉得应该马上思考这些问题。

柳传志还认为,国家政策对企业来说太关键了。比如说《劳动合同法》太注意照顾现有企业里面员工的利益,而这样实际上对于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比如说签订永久的合同协议,或者是合同协议到期了要补偿这个问题,这样做了以后会带来什么问题呢?这个最直接的问题是企业发展大了的话,这方面负担弄得太重了。

劳动合同 篇2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具体如下: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使用期,即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无论其是否转换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 篇3

单位领导:

本人自20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

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与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劳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前提条件

1.1甲、乙为本合同的当事人。

1.2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1.3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劳动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亦非在有关竞业限制期限内,且乙方保证

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乙方保证受聘于甲方后,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甲、乙双方就合同期限选择以下类劳动合同。

A年月日起,至个月,自年月

B、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日起履行,个月,自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月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时止,并以 为该工作完成并终 止合同的标准。

2.2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条规定的情形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3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情形的,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2.4如本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三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3.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从事 ,按时、按质、按 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3.2 。随着甲方经营范围的扩大,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合理变更本条中规定的乙方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制定或变更。每天的劳动时间不包括午餐及休息时间。

4.2甲方可根据部分岗位特征、业务状况,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3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4.4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4.5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等假期。

第五条劳动报酬

5.1乙方正常出勤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工作收入=岗位工作+奖金+津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收入标准为出勤率等实绩挂钩;津贴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试用期工作为人民币元。

5.2甲方发薪期为次/当月 日至日。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5.3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5.5奖金、津贴根据甲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废止奖金、津贴制度。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6.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 省(区/市)有关规定,按比例

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屋公积金,乙方也应当按比列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并由甲方在工资内代为扣除。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屋公积金的有限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3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假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6.4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他补贴及福利费用。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6.5培训员工、鼓励个人发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会有计划地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除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外,甲方也鼓励乙方自己参加一些外部的培训活动或课程。

如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双方约定服务期至少为 个月。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提出辞职或因过失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

如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的,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

6.6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 篇5  实习期是什么意思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

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至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努力并且注重实践。

  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二)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学徒,是一种传统职业培训方法。过去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通过学徒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木工、瓦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焊工需要学徒,就是许多著名的老中医、戏剧表演艺术家、画家、设计师也都没有学历只有学徒经历。现在在戏剧届、曲艺界、武术届还是必须举行拜师仪式,师徒关系非常重要,说不上是谁的徒弟,本行业就不承认他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学徒仍然是职业培训的主要途径。199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育法》确定了六种职业教育方式。

1、学徒培训。

2、学校培训(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

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对象是失业人员)。

4、民办学校。

5、劳动预备制度。

6、职工教育。包括上岗前的上岗培训和、在岗职工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可见,学徒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式。

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学徒关系。有一些特殊工种,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实践技能。从事相关职业,即要求学校培训,又要求学徒培训,两种培训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屋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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