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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劳动合同9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2W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劳动合同9篇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或开头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工时制,即乙方每日早上 --下午 下雨下雪休息;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药品经营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药学技术人员)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资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于甲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职务,现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企业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备注:

1.本解聘协议书签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员工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员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

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第一,员工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员工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则予以调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应主动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抗辩。

第三、用人单位以提供住屋、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因为住屋、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审理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员工送达或者在送达不能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员工不发生约束力,员工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应当予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对解除合同的事由负举证责任,而且应当对决定告知或者书面告知的负举证责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应当按照员工的原工资标准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判令一次性支付员工自劳动合同届满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必要生活费。

劳动合同解除后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当查验解除劳动证明,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员工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影响员工就业,员工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支持。

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证明涉及对当事人人品等评价的,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侮辱当事人人格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证明的内容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当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诉,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员工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员工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员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员工无法就业而造成员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问题。

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我国竞业限制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员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员工经济补偿的除外。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员工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员工不产生约束力。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盐城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剧场路60号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叶茂英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家 庭 住址: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

2、其中岗前培训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天;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

3、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销售任务、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

2、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盐城直营药房。

3、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4、甲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调动乙方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1、乙方上下班时间为:上午班早7:30至15:00,下午班15:00至9:30在其以外的时间均不为工作时间。

2、甲方采用半班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经营、工作任务的完成。

3、甲方在工作时间之外举办的培训学习、业余活动、召开会议、门店盘点等,乙方须按要求参加,不另计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需要的劳动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工作技能知识方面的培训。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依法约定,按岗按绩取酬(详见门店薪资发放方案)。

(1)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中旬前后,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定额时,甲方按完成工作定额占总任务的百分比例发放乙方相应工资额,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劳动保障工资标准。

(4)乙方因违规操作、违反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根据相关规章执行经济处罚与追究赔偿责任,在乙方工资中全额扣除。

(5)甲方根据当地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单位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及时修定员工工资增长办法,并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行个人奖励。

(6)薪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2、乙方在岗前学习培训期间不计算工资,在试用期间固定工资为 元/月。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并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经营任务与工作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操作程序和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门店销售额、薪酬待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3)乙方若为甲方部门经理(包括门店经理,门店店长)及以上岗位职员,离职后三个月内不得在盐城市内任何同行业任职。

(4)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兼职工作,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各种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七、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劳动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在培训及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泄漏甲方经济(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3)甲方按照第6、7、8、9、10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7)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一次不服从甲方对工作的调整,甲方可安排待岗7天;如待岗7天后仍不服从甲方安排,视乙方自行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九、其它约定:

1、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同岗位人员需交纳岗位培训费,个人所交纳的岗位培训费待劳动合同终止并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3、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5、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违约情形与责任。

1、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当月最后1天为起始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全额结算乙方工资,乙方交纳 元岗位培训费作违约金赔偿甲方。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未按上述第2条规定程序突然离职,乙方未结算的工资和交纳的岗位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并全额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与乙方约定的一个月保底工资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5、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十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盐城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或签章)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厨房承包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 、甲方把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制作,并聘请乙方为该厨房厨师长,聘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期满如需继续聘用,必须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负责厨房原材料的采购、供应以及日常节约监督。

3、甲方提供乙方工作餐、宿舍(水、电、气费用自负)

4、乙方每月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 元(包括工资、加班费、福利、劳动保险),每月____日发放上月出勤工资,日后根据营业情况需增减人员,再考虑增减工资总额。甲乙双方在试用期过后根据经营情况定出合理的营业指标,在经营指标完成的情况下,乙方享有现有的工资,超额予以奖励,未完成则适当的进行工资下浮 000元。

5、甲方根据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若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或辞退。

二、乙方权利与职责

、乙方配备的人员至少有________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到甲方厨房工作(其中炒锅 人、砧板 人、冷菜 人、面点 人、打荷 人),乙方人员需技术过硬,保证出品质量,乙方若对厨房人员调整时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2、乙方需做好厨房各项成本控制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保证零餐、宴席达到毛利率50%( 77;3%);团队餐达到毛利率30%;早餐、员工餐只计成本,如达不到乙方规定的毛利率将按所差数(所差毛利率比乘菜金营业总额)的50%扣除工资。

3、乙方应组织每周召开一次菜品讨论会,并邀请甲方管理人员参加,在确保菜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鲜(每月至少推出两道新菜品)。

4、乙方应结合节假日及酒店特殊情况,适时推出时令菜、节日菜,团餐、生日宴、标准餐、会议餐,不定期进行创新等活动。

5、因乙方厨房出品质量问题,而遭到客人投诉、退菜时,此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若因未按甲方管理卫生规定要求,由于乙方管理问题造成客人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门处罚,此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管理问题引起甲方厨房火灾,此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出产,如果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酒店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乙方人员应按要求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一律不准另行兼职。

9、乙方人员需遵守酒店作息时间,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0、乙方需交纳制服及工作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此保证金随工资一同退还。

、厨房员工的休假,由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在重大接待和节日期间不得安排休假。

2、如乙方中止本协议时,需提前通知对方,待甲方找到厨师后方能离职,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为保证乙方承诺到位,进场前需交 000元押金,乙方全部人员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前到位, 0天后押金退回并用工资做为担保;每月发放总承包金额的80%做为工资,剩下的20%将作为岗位保证金留在酒店,离职时一并退还。

4、乙方每周须配合采购人员到市场购买原材料,了解市场价格及菜品品种。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涂改无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全称

住所

联 系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盛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盛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盛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按国家、盛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盛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盛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盛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部门)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住所电话 手机号码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劳务派遣劳动者使用《劳动派遣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劳动者使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建筑业生产操作类岗位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使用《建筑业劳动合同书》。

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是指甲方注册登记证上登记的人员。户口性质是指非农业户口或者农业户口。

3、三种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4、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动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6、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

7、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当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要求,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8、当用人单位有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持有一份、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未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 年 /月 / 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成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 个月,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乙方按照公司制定的每月或全年销售计划完成销售目标,按照甲方规定定期对商品库存进行盘点,产生差异由乙方自行补差。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兼职与甲方同类竞争品牌的销售工作,不得泄露甲方销售商品的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具体工作内容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责任制度执行。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执行下列A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工资执行下列 D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 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 / 元。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基本工资 (试用期 )+提成,提成按公司规定发放。每个月支付员工基本工资的80%,剩余20%基本工资做为全年绩效考核,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一起发放,中途离职人员不发放剩余的20%绩效工资。

(二)甲方于每月 15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月标准为 / 。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存住屋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签字确认。

第九条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本条(三)、(四)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在试用期内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

(七)乙方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条第(五)项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有本条第(五)项第2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续订或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在本条中约定或者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等其他约定条款。

(二)在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培训所需费用先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在满一年后不需要支付其费用,若未满一年提前离职的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未其培训的全部费用开支。

(三)若乙方不需要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需要签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确认书;甲方将为表现好的乙方缴纳住屋公积金,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四)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可离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离职,离职前必须做好交接手续方可离职,否则甲方将不支付当月工资。

(五)对于涉及公司相关商业资料的乙方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行业的相关工作,并与甲方签订一个承诺的补充协议。

(六)乙方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须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服务期义务或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乔叶今年1月任职于上海某贸易公司北京办事处,担任业务代表,未签劳动合同就能克扣工资?否!任职前谈好待遇是固定工资,试用期3个月,每月1000元,转正后每月1600元,业务费用实报实销。到4月份他顺利转正,当月的工资为1600元。5月28日,他向办事处经理提出辞职,经理让他做到月底,可到了5月31日那天,经理说他不适合从事这工作,当天上午就让他离开公司,并说好6月3日去领5月份的工资,。

6月3日他去领工资及报销差旅费,工资单上他5月份的工资成了250元,乔先生与经理交涉,经理拒不改变。因为经理认为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乔先生不知这事该如何处理,他还能否拿到应有的工资。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

乔叶虽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按照约定,乔叶5月份的工资是1600元,公司不应该克扣他1350元,只发给他250元,经理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借口克扣工资是违法的,乔叶可以向劳动保障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仲裁。因为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可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 工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其处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定。提倡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需要时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劳动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担保,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其他费用。

第十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并具备以下内容的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的期限和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第十三条 劳动者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涉密的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条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或者离开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同类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所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上述约定的,应当同时约定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对其违约金作出约定:

(一)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

集体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签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无效,劳动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xxx公司 法人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平等自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 2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如因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生产(工作)岗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工作)条件和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健康与安全。女职工之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报酬形式:

1)计时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 转正后工资标准

(二)甲方支付工资的时间同其他员工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养老、工伤保险的规定,甲乙双方参加 保险,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其社会养老、工伤保险费。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工伤以及因职业病工伤造成的死亡的,其医疗费、抚恤金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五、劳动纪律

(一)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在工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由甲方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同时接受企业思想教育、安全意识教育。

(二) 乙方应遵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 乙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四) 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五) 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愿意继续工作,双方及时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六)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 解除、终止劳动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 其它约定: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 合同期内甲方无故解除乙方,需向乙方赔偿一个月工资。

2、 合同期内乙方无故离开甲方,需向甲方赔偿一个月工资。

甲方:xxxx公司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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