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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写读书的作文5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3.14W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读书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写读书的作文5篇

写读书的作文 篇1

就在这几天,我读过许多好玩的书,在这些书堆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觉好快乐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书中告诉我们大家:洋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因为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了他的儿子洋葱头说这监狱里关得都是正直的人,而强盗、杀人犯都被柠檬王在宫中养着。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所有的好人,让他们不用再过那种苦日子,过上以前平淡而又美好的生活。但是,正当他准备救出南瓜老大爷和村民的时候,却被番茄骑士关入了黑牢。在洋葱头的好朋友小田鼠、小樱桃和小草莓的帮助下,他才被救出来了。后来由于青豆律师的背叛,他又一次落入了番茄骑士的手中,被关进了老洋葱的那间监狱。小田鼠把地洞打到监狱,救出了洋葱头和所有的好人,柠檬王的手下柠檬兵纷纷放下了武器,大家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都获得了自由。在洋葱头被关进监狱的那些天里,番茄骑士专门用一根管子通到洋葱头的监狱里,听他们说话。他怕别人偷他的钥匙,想到把钥匙放在袜子里。于是,他每天都穿袜子睡觉。小草莓想找出藏钥匙的地方,但是什么线索也没有。他决定和小樱桃商量。小樱桃想出了:“偷,做一个巧克力蛋糕,在里面撒上安眠y,正好番茄骑士也爱吃巧克力。等他一睡,把钥匙偷出来,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出来了。是不是一个好办法呀!”有了这个绝妙的好办法,洋葱头就得救了。

故事中的洋葱头,是一个聪明、机灵、有主张和正义感的男孩,他团结葡萄师傅、南瓜老大爷、小红萝卜、小樱桃等被受压迫的朋友,一起反抗柠檬王、樱桃女伯爵、番茄骑士的暴力统治,虽然在斗争中历尽了磨难,但是最终还是取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洋葱头了,他做了一件连大人也难以完成的事。他为了救出他的所有朋友,怎么也不怕苦,就算番茄骑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作对,但洋葱头不屈服,勇敢地将小伙伴和亲人救出来。洋葱头告诉我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勇敢的面对这一件事情,不能屈服。

读了这一本书,我感觉好快乐,整个人好像已经走进了这一美妙的童话世界里。和洋葱头一起冒险,一起玩,一起交朋友,一起历尽千辛万苦!

原来读书是如此美妙,如此有趣呀!

写读书的作文 篇2

我是个挺爱读书的国小生,我的生活中几乎少不了书。

我刚上国小的时候,性格十分胆小,不爱与别人说话,但是,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老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要当好孩子》的书,却改变了这一切。五年级的时候,老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要当好孩子》的书。却改变了这一切。

我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十分喜欢里面的小主角---金玲。她是一个刚升六年级的国小生,虽然成绩不怎么好。但她性格活泼,有许多好朋友,我非常羡慕她。当金玲因生病请假而落下功课时,都会有同学及时地帮她补习,当她遇到困难时,身旁也总是会有好朋友的帮助。

这与我刚好相反,因为我不太爱说话,因此交不到这么要好的朋友。因此,我想从现在开始,多与别人说话,使自己的胆子变得更大一些,试着去交更多的朋友。甚至在上学的路上都学着主人公习惯地和路边的人打招呼。

在读《我要当好孩子》的日子里,同学们对我的一举一动都感到好奇,一个个的都问我你这几天怎么变的这么热情,性格也变得这么开朗?之后,我就向大家推荐了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书中有趣、精彩的内容。

书改变了我的性格,把我从一个胆小、不爱说话、害羞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开朗、大方、自信的国小生。这本书写的特别真实,让我也融入到了整个故事中,使我感受到了另一个世界中的自己。

书就像一种神奇的药物,它可以使一个内向,不善于表达的人成为一个阳光、开朗的社会成员。

写读书的作文 篇3

我看了一本成语故事书,里面有很多成语故事,这个成语让我有了感知。

我看了一个成语故事叫《百闻不如一见》,其实这个成语故事挺有教育意义的。

这个成语讲的是:西汉时,汉朝老将赵充国兵前去边关退战。宣帝问他要带多少人马。他说“百闻不如一见”,由于两地相距太远,一时难以计算。《百闻不如一见》是听得再多也不如亲眼一见的意思。这个成语让我知道了解一件事或物品,就算听一百次,也想象不到是真么样的,要亲眼看一下才了解的深一些。

这是我的读书心得,这个成语让我知道:听得再多。也不如亲眼看一次。

写读书的作文 篇4

书籍,无疑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进步的阶梯、升华的温度,它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普遍而又神秘的东西。但本人对书本的渴望值却极低,原因很简单:读书——很累。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了十多年,但谁曾想,它竟在我步入高中大门不久时,被深深打破了。

这是一个没有清风、阴云的日子,太阳有温度的光芒洒向大地,在这凸透镜一般的天气里,这种温度被放大了许多。在这炎炎烈日之下,有件事我不得不做,那就是——来学校。

今天本来是可以宅在家里吹空调、吃冰棍的,但说好了和好朋友一起来学校帮忙,我也只能赴约,而且竟然只花了不到半小时便处理好了学校的事务。

“才这么早啊,你要回家吗?”是啊,时间尚早,天气炎热,回家又无所事事,还不如到附近的什么小店蹭空调。小晴也理会了我的意图,因此我们没有回家,而是一路谈笑,径直去了书店。

书店里只有风扇,不过至少比外头凉快些。刚进门,琳琅满目的书本便跃入我的眼帘。看着这么多不同种类的书籍,我不禁有点慌了神,因为只有少量阅历的我实在是不知道要看什么书。果然和一片作文上写的一样:“书多了也是一种危机。”幸好小晴的阅历比我高出许多,很快,她就将一本封面精美的书籍推荐给了我。尽管是本侦探小说,但我还是欣然的接受了,毕竟有书看总比干坐着好。

我一手拖着脑袋,一手捧着书本,敷衍的看了起来。本来只想看完前几话就收书回家时,这故事里精彩的内容却魔力般吸引着我的眼球。我越看越专注,越看越投入,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主角,正身临其境一样,无法自拔。我是多久没有这样废寝忘食的读书了呢?不记得,总之年代久远。不是我迷上了侦探小说,而是我第一次发现:书本这东西原来也可以这么生动有趣。原来读书也像一种毒,久而久之便会喜欢上它。这剧烈的毒使我匆匆回家吃了午饭之后,又返回来挑入书海,直到傍晚六点半才上岸回家。

从这一天起,不到一周,我的家里便多了几本课外书。每天睡前我都会尽量争取时间多看几页,因为那书上令人心安的纯净而又高贵的蓝紫色可以避免的我梦里出现白花花的试卷。

我惊奇地发现:我竟爱上了读书。

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生动;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或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看电子书呢?”是啊,电子书携带方便,而且更高档次。但也许纸张这种东西就是有一种电子书没有的神奇魔力吧。只有书本陪伴,才能让欲望达到满足;只有纸页的香气萦绕,才能让我的心灵得到解脱。

我爱读书。

写读书的作文 篇5

书,人们称之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读书最大的好处,是它将你有限的生命,无限度的拉长、加厚。

我自从会识字不久,便开始读书。我上幼儿园时最早看的是连环画一类的小书。后来,渐渐长大一些后,便看《伊索寓言》,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数《龟兔赛跑》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懂得了不管遇到多强得对手都不能放弃,坚实不一定会胜利,但是放弃注定要失败。

随着年龄的增长,上了学前班后,我便开始看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了。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美猴王孙悟空了,他扬善除恶、聪明绝顶,倒不像贪生怕死、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我从孙悟空身上懂得了:遇事要多动脑筋,不能望而生畏。

上了国小,我开始看一些历史书籍,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让我感到自豪。这是,我就像再数的海洋中来回穿梭,看了《安徒生童话》就舍不得放下,《十万个为什么》解答了我的疑问;《格林童话》让我放飞了想象…… 到了三四年级是就开始看些世界名著和小说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主人公保尔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永远值得我学习。

我相信,书会是我一生最亲密的伙伴、最好的老师。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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