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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公司火災應急預案範文

欄目: 工作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2.14W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潔公司火災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潔公司火災應急預案範文

  保潔公司火災應急預案1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脱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轄區任何區域一旦着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燃氣。

1.5引導火情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着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防監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安保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監控室值班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主管或當班班長,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經理或直接上報中心領導。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人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並告知:“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問詢人員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轄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客服人員逐層上樓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樓層及相鄰樓層→起火層上層→起火層下層。

2.7小型火災組織微型消防隊滅火,三人一組。20分鐘內無法撲滅的火災必須撤出應急滅火人員。由專業消防對組織滅火。

2.8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範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

A.辦公樓轄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C.火災發生部位;幾層、辦公室、會議室、倉庫等

D.燃燒物品;

E.火勢狀況,是否有人員被困;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中心領導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中心領導、物業管理部經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潔班主管、微型消防隊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中心領導任臨時總指揮。中心領導尚未到場時,由物業管理部經理代行臨時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微型消防隊,指揮義務微型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5.人員疏散和救護

辦公區域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關警員、被困人員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保安員負責為逃生人員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關警員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樓層及相鄰樓層,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關警員、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應急搶救人員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警戒,佈置好轄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人員及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關警員、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物業管理部應迅速將轄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班組織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人力資源部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轄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中心領導。

7.4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對受災部門及人員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保潔班組織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由物業管理部發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並責成消防兼管員寫出專題報告,分清責任。

7.7如果轄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流程

7.8後勤管理中心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保潔公司火災應急預案2

  1、總則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推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聯動、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跨區增援等社會整體資源優勢,高效有序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消防隊伍執勤戰鬥條令》、《天津市消防條例》和《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13〕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1.3.1依據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規定,火災事故一般分為四個等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Ⅰ級(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Ⅱ級(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Ⅲ級(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Ⅳ級(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2事故等級確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信息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信息,並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火災事故等級。

1.4工作原則

(1)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滅火救援現場應當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採取科學、正確的措施,第一時間實施救人,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

(2)政府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各方滅火救援力量,負責火災現場的具體處置工作。

(3)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專業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滅火救援行動。公安消防部門組織企業專職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具有應急救援和保障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

(4)練戰結合,注重實效。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認真落實組織機構、人員編配、裝備器材、物資供給、資金保障,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我市應對火災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需組織多部門共同應對的火災事故。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立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各項工作;受總指揮委託,協調各成員單位參與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的秩序穩定;負責組織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排爆、案件偵破和消防設施遭受人為破壞、劫持人質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承辦市指揮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項。

市公安消防局局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和現場指揮部管理工作;受總指揮委託,負責市指揮部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火災事故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區縣開展一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等。

2.2辦事機構

2.2.1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長擔任。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組織修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及編制應急保障預案,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組織落實火災事故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建設管理工作;研究確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等級;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成員單位

市公安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調集屬地直升飛機協同作戰,調派屬地公安分局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實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警總隊、屬地公安分局進行現場秩序警戒,預防因救援事故引發的羣體性騷亂事件;刑偵部門負責涉及火災的刑事偵查工作;公安的網監部門密切關注網上輿情,對於相關違法有害信息及時處置。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指揮部的命令,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將滅火應急物資調撥供應到位。

市商務委:負責市場監測,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儲備,保市場供應,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市建設交通委:負責提供工程設備,組織專業施工人員,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對有關建築物、構築物實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來水集團保證供水範圍內的市政管網滅火供水壓力,保證滅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團切斷火場內部及周邊區域燃氣輸送,搶修受損設備和管線,排除一切影響滅火戰鬥和給滅火人員帶來危險的燃氣泄漏隱患。

市市容園林委:根據需要提供灑水車等大型供水車輛,協助火場供水和現場洗消。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發佈火災事故信息,及時引導輿論;加強對網絡的監控和管理;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做好對外宣傳工作。

市安全監管局:參加重特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火災救援協調、指導和善後評估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和現場衞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

市民政局:指導區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緊急避險、救助服務,依據有關規定為因火災造成的無家可歸人員安排臨時食宿。調集殯葬車輛,轉運火災死亡人員屍體。

市交通港口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參與保障緊急、特種物資以及搶險救災物資交通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做好應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進行環境監測,協助檢測有毒氣體,提出預防次生災害對策。

市氣象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市水務局:根據現場滅火救援需要,視情排除道路積水。

市人力社保局:為火災事故中參保傷亡人員落實醫療保險待遇;對於參保人員因火災傷亡被認定為工傷的,及時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市電力公司: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供電、斷電措施。

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隨時對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2.4現場指揮部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發生的區域、火災事故類型和規模,組織參與滅火作戰的有關人員組建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較大以上級別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兼任現場總指揮;一般火災事故由到場的公安消防隊伍最高長官擔任現場總指揮。主要職責是:

(1)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火情偵察和分析,制定總體作戰方案,視情況設立作戰指揮組、通信聯絡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必要時劃分戰鬥段(區),分別組織實施滅火救援任務;

(2)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指揮參戰單位(含企業專職消防隊)協同作戰;

(3)根據現場救援的需要和情況變化,及時調集和適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可組織羣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4)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連(鄰)建築物、構築物的決定;

(5)調動公安、交通、衞生、環保、通信等有關部門協助滅火救援;

(6)指揮各種車輛及設備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現場的主要道路暢通,保證各種救援車輛、人員通行;

(7)決定採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2.5技術專家組

技術專家組一般由公安消防隊伍滅火救援專家和建築、環保、化工、燃氣、供電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確定技術專家組組長。技術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觀察、蒐集現場相關情況和信息,判斷火災事故發展趨勢,配合滅火與應急救援行動;

(2)評估火災事故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發生的後果,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3)參與制定作戰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解決技術難題。

  3、監測與預防

3.1監測

3.1.1各區縣和有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市內重點消防保衞單位的建築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後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築類、地下建築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類型建築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建立全市重點單位的火險隱患、重大危險源數據綜合分析、風險評估數據庫,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信息接收、報告和統計分析等處理工作。

3.1.2市公安消防局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信息監控工作;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信息經核實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3.2預防

區縣人民政府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帶隊,深入轄區內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火災隱患高危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節慶活動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等開展聯合檢查。推動指導轄區內行業、系統落實監管職責,加強對所屬單位的督導檢查。組織街道、鄉鎮、社區、村以及其他基層力量開展羣防羣治,全力消除火災隱患。推動各部門、行業、系統開展具有特色和影響力的社會宣傳活動,堅持搞好“流動宣傳”、“户外陣地宣傳”、“生命通道體驗”等專項行動。豐富羣眾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羣眾的火災自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一旦發現火災,火災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迅速準確地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該場所管理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滅火救災。市公安消防局接到報警後,迅速調集滅火救援力量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根據現場人員傷亡情況,調派市急救中心組織救護車輛和急救人員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調派供水、電力、燃氣、運輸、氣象、環保、通信等專業搶險和保障部門到場配合滅火救援工作。

4.2指揮協調

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火災救援工作;協調有關地區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單位與區縣人民政府的關係和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跨行政區劃或全市性的火災事故,由市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

4.3應急響應

4.3.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級別,火災事故響應分為4個級別,啟動標準如下:

Ⅰ級響應:通常為火災事故已經蔓延擴大,可能造成羣死羣傷、財產重大損失等影響社會穩定的惡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和天津市轄區內滅火救援力量(包括專職消防隊)不足,需要其他省(區、市)公安消防隊伍跨區域調集增援力量的火災事故。

Ⅱ級響應:通常為賓館、飯店、學校、幼兒園、醫院、候機樓、影劇院、體育館、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圖書館、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的火災事故;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發生的火災事故;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場所)發生的火災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災事故。

Ⅲ級響應:通常為黨政機關、檔案樓、電力調度樓、通信樓、廣播電視樓、車站、碼頭、倉庫(堆場)、財貿金融樓、高層和三級耐火等級以下的多層住宅、地下建築、古建築等發生的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的火災事故;缺水地區發生的火災事故,以及其他較大火災事故。

Ⅳ級響應:通常為農村或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城市多層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場所)發生的初起火災事故,以及報警中不能確定的其他一般火災事故。

4.3.2響應等級確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第一時間接報的火災種類、起火單位信息或現場消防指揮員報告的火災信息,並充分考慮發生火災的政治、經濟、自然等因素,確定響應等級。

4.3.3響應啟動與調整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和區縣人民政府。內容主要包括火災接報警信息、氣象信息、可能發生火災的種類、各種滅火救援作戰力量、全市重點火災隱患單位、城市重大危險源等信息。

市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對響應級別進行調整。

4.3.4響應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場實施救援。根據火災類型和規模,由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供水、供電、燃氣、環保等相關部門到場協同作戰。

(2)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啟動各自應急保障預案或行動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滅火搶險、人員搜救、羣眾安置、交通管制、基礎設施搶修等工作,形成應對事故的強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偵等部門,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開展各項專業處置工作。各參戰部門、各專業應急隊伍要指定專人負責通信聯絡,確保指令暢通。

4.4應急結束

4.4.1火災撲滅經現場指揮部確認並報市指揮部批准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佈應急結束指令。

4.4.2火災撲滅後,參戰公安消防隊伍應全面檢查火場,清除殘火。實時檢測火場温度及周圍的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防止復燃或爆炸。恢復水源設施,向事故單位或有關部門進行交接。

4.4.3公安消防部門應責成火災發生單位或有關部門保護火災現場,事故調查完結前,未經市指揮部同意,火災發生單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壞火災事故現場。

4.5信息發佈

需由市指揮部發布的火災事故信息,由市指揮部辦公室配合市委宣傳部研究擬定新聞報道的意見和口徑,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發佈。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佈、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佈、散佈未經核實或者沒有事實依據的火災信息和傳言。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火災事故發生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要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並妥善安置災民,保障基本生活條件。避難場所可以選擇空曠地或臨時借用有關辦公場所、招待所及學校等場地。

5.1.2財政、民政、衞生等部門要根據災害損失程度,依據職責明確災民申請救濟的程序和要求,確保救濟工作迅速到位。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災民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實施。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企業專職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5.2調查評估

5.2.1火災事故救援結束後,由市指揮部指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寫出書面報告。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調查評估。

5.2.2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各區縣、各部門要及時總結,並在24小時內將火災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指揮部。火災事故報告應包括:

(1)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發生火災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發生火災事故的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火災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火災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理的有關事宜;

(7)火災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2.3各單位根據實踐經驗,修訂各自應急預案,並報主管部門備案。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找火災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必要時繼續進行環境監督與監測。

  6、應急保障

6.1應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總隊的領導指揮機構,市公安消防局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業專職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6.2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按規定予以保障。市財政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為參保傷亡人員的醫療救治、工傷待遇等提供資金保障。

6.3物資裝備保障

滅火救援物資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片儲備、分級管理和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區縣公安消防支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滅火救援物資。市公安消防局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通過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6.4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療急救人員和設備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對傷員開展現場急救和轉運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火場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

6.6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6.7通信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後,依託通信部門確保通信暢通。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撲救時間較長、難度較大的火災時,通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6.8科技保障

建立區縣滅火救援指揮系統,組成滅火技術專家組。建立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

7.1宣傳與培訓

公安消防部門要積極組織大型宣傳活動,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羣眾宣傳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對策、處置知識和自救常識,有組織、有計劃地為人民羣眾提供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擔負火災應急救援職責的各級領導和應急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系統的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瞭解和掌握滅火救援的工作原則、方法和程序。

7.2應急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組織1次滅火救援演習,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演習方案應包括基本情況、火情設定、力量部署、撲救對策、注意事項等內容。

滅火救援演習結束後,對演習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總結演習的基本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應急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演習總結報告和整改措施一併報送演習批准部門和預案管理部門。

  8、附則

8.1責任與獎懲

滅火救援戰鬥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對在滅火救援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滅火救援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救援不力而導致火災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8.2預案管理

8.2.1本預案由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2.2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本部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並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及時組織修訂預案。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後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論證、備案等各項程序。

8.2.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