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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法院的實習報告四篇

欄目: 實習 / 發佈於: / 人氣:1.83W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我們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在法院的實習報告四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按照學校的教學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20xx年2月27日到4月6日,我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作為一名見習法官,跟隨着我的指導老師——費秀蘭法官開始了為期三十天的畢業實習。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唐山市中心,毗鄰市政府、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國家機關。它的職能機構主要有執行局、立案庭、審監庭、行政廳、民庭、審監庭等。中院的審監庭主要受理以下案件:本院審委會決定再審的案件;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裁判已發生法律效力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減刑、假釋案件。作為一名見習法官,在這三十天我所從事的工作主要有:裝訂減刑、假釋案件的卷宗;填寫減刑、假釋申請中的相關材料;旁聽庭審,作為臨時書記員為庭審做記錄;參加審委會會議並作記錄等。

二、實習過程概述

作為一名見習法官,我在中院的實習是從最基礎的裝訂已審結的減刑、假釋卷宗開始的。雖然裝訂卷宗並不需要多高的技術性,但卻讓我瞭解到審理一宗減刑、假釋案件所要走的程序,缺少任何一環都會影響罪犯在押的時間,因此需要極大的耐心和細心。

在基本瞭解了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後,費法官便開始帶領着我出庭,在真正的庭審過程中直面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如何從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及紛繁複雜的證據中尋找到突破口,從而還原案件原來的面貌,這是作為一個法官必須具有的職業能力。通過參加五次庭審,對於案件分析我也有了基本瞭解。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還有幸參加了一次審委會的討論,在見證法官真正魅力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了自己理論知識的匱乏和分析能力的薄弱。

在庭審和審委會討論的過程中,我始終擔任臨時書記員的角色,為庭審和審委會作記錄。這幾次記錄工作很好地鍛鍊了我的打字速度和整合信息、概括信息的能力。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此次實習是學校專門針對大四畢業生安排的畢業實習,主要目的是讓我們在真正的法律機構中,通過觀察和從事法律職業活動,學以致用,將自己的理論知識同業務實踐相結合,從而提高自身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日後走上工作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雖然此次實習僅有三十天,但我受益匪淺。

進入審監庭最初的工作是整理減刑、假釋卷宗。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順序將原本雜亂無章的案卷材料整理成卷宗並裝訂成冊。整理卷宗看起來是一個簡單而不用動腦筋的活兒,其實不然。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卷材料整理成公正有序的卷宗。在學

習整理的過程中,我向費法官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例如: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只有一份終審裁定書怎麼整理???經過費法官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

在基本瞭解了再審案件的審判程序後,費法官便給我提供了出庭的機會,讓我在真正的庭審過程中去了解什麼是真正的訟爭。五次參加庭審,讓我切切實實地體會到了法院工作的神聖,法官責任的重大。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着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的心,他們每一雙焦急的眼睛都注視着事態的發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肩上所負責任的重大。面對一起案件要做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並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需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和法律的規定。法院的責任在於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確定,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無論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必須承擔,不需要承擔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當事人祈求這個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羣眾傾注的希望和責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加神聖和莊嚴。當法官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因為他所代表的是國家的審判權,體現的是公正。在數次的庭審過程中我擔任臨時書記員,承擔庭審記錄的工作。猶記得第一次擔任書記員時,心中既十分期待又十分緊張,庭審持續的三個多小時中,雖然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但仍然手忙腳亂。進行到法庭辯論階段,我幾乎忙不過來,只好總結了簡單幾句記下來。庭審結束後當我將一份九頁的審理筆錄交給雙方當事人和他們各自的律師簽字時,心中忐忑不安,唯恐錯誤太多。之後的幾次庭審我掌握了記錄技巧,主要將精力集中於當事人的陳述,甄別出哪些表述是重點是需要記錄的,並將宂長的語言縮減。庭審結束後,我將審理筆錄交給當事人和他們的代理人核對,看着並沒有實質性錯誤的審理筆錄時,終於可以如釋重負了。作為臨時書記員的經歷讓我體會到了書記員工作的繁重,也明白了任何工作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在自己的崗位上精益求情,做到最好才是最重要的。而這也讓我深刻明白了那句古話的涵義“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在實習過程中,我還旁聽了審委會對於案件的討論並作了記錄。此次旁聽讓我見識到了法官真正的魅力。他們以事實為依託,擺證據,引法條,旁徵博引,各抒己見,每一個案件細節都能引發法官們的熱烈討論。在激烈的辯論中,案件的真相越來越清晰,對它的決定也能達成一致意見。在會議結束時,看着法官們放鬆舒心的笑容,我明白了為什麼人們在遇到糾紛時會越來越多的選擇用法律手段來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在這個地方,公理日伸!在這次審委會會議的

記錄過程中,我深刻的認識到了實踐的重要性。會議記錄並不是機械的記下每一位法官所發表的意見那麼簡單,而是一項對人的理解力、總結力和邏輯思維水平以及語言能力的綜合測試。記錄首先要準確理解每一位法官發言的確切含義,如果只是一字不落的記下每個字,不僅費時費力,而且難以概括髮言者的想法。因此快速理解發言者所要表達的意思還不夠,必須迅速將其總結成簡潔明確、符合邏輯並且沒有語病的語言,這樣才是真正地做好記錄。

此外,費法官還帶我去過一次遷安公安局調查問題,本來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然而事實的情況卻遠非如此。當我們在遷安公安局頗費了一番周折才拿到公安局出具的證明後,引發了我許多思考。首先是法院與公安機關之間的關係。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三者之間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係。如果這三個系統之間配合不默契,必然會影響正常司法活動的進行。見微知著,今天的經歷至少表明在某些方面三個機關之間欠缺有效配合。其次,是我國國家機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辦事難、效率低、層層請示、事事批准。國家機關之間公務協助尚且如此困難,普通百姓辦事的困難程度可見一斑。

四、自我評價

在法院實習的一個半月中,每一次實踐都讓我學到了知識。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在庭審中快速而又準確地記錄下各方發表的言論,學會了如何去真正的分析一個案件,學會了如何為合議庭和審委會做記錄,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此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

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法律基礎知識還不夠紮實,對於法律程序的理解不夠全面,對於辦案的某些細節容易忽略,正如審監庭楊友順庭長所説的,作為法律人應當具備如下三個要素:法律知識、法律思維、解決糾紛的能力。所以,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必須要勤於學習,不斷改正自己的缺點和不足,磨練自己的意志品德,使自己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法律人。

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的法官及我的指導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本人於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實習,應屆生法院實習報告範文。在實習期間我認真工作,遵守上級指示。把在學校學到的理論和實踐想結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炸藥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炸藥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炸藥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炸藥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炸藥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炸藥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説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衞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炸藥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我愛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在法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但的確讓我見識了很多。不少同學常抱怨説,在法院裏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覺得,當我們走到社會上,誰一開始能夠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闆,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價的。至於跑腿,就像上文説的,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依舊能夠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集體中的待人處世。

大三的實習經歷,對於每個法學生來説都可能是一個頗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與許多同學聊天所説的那樣:通過實習,我們似乎對未來的鑽研方向或是職業方向有了某種比較清晰的認識。這倒不是因為實習工作果真對我們這些學生選擇未來的職業有什麼幫助。

從理論上説,作為對培養法律人才從學習階段邁向職業階段的重要教育途徑和手段的畢業實習,從實際中看卻只是見識司法官僚運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個環節而已。法學專業的擴招,學生多了,實習需求自然水漲船高,而沒有“相應增加”的實習單位面對一撥撥將來不太可能從事法律職業,尤其是司法業務的學生自然也沒有以前熱心了。

於是實習工作越來越簡單,要求不斷降低,許多學生只能來法院等單位“見習見習”而已,而是調侃説原來大學近三年的理論學習實在只是學習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維等完全説不上),説起什麼部門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後通過實習時主動選擇或是被動調配的機緣,可以更多地瞭解某個部門法的法律文本在實踐中適用,便覺得除了對這個部門法比較瞭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實在是讓人感到陌生,從而產生了對這個部門法方向的某種類似於初戀情結的好感。

通過這次實習,我對於法院的工作,對於那裏的工作人員有了一定的認同感,而這種認同感或許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強調的各類法律工作者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是一種職業上的認同。

我想,實習的價值或許就在於此;一是經過這次的實習,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説的那些良好態度之外,還讓我感到法律職業素養之一 ——保密意識的重要性,畢竟法律工作的性質不同於其他工作,保密意識是一項基本的工作要求。作為實習生,我也有遇到新鮮事物想與人分享的衝動,但也能慢慢適應那種“沉默是金”的感覺;

再就是與領導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這次實習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幾個書記員和法官,其實當你名義上“隸屬”某個合議庭時,千萬不要幫其他合議庭做太多事情,起碼不能影響到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很無奈的,畢竟我也很被動;

最後還是謙虛謹慎吧:無論是對法官還是對書記員,甚至只是對其他實習生,也不要太鋒芒畢露。自己沉默點,只要用心學,把握住關鍵的機會就行了。做人就得讓人感到沉穩踏實,太輕浮的人什麼樣的朋友都不會有。

法院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瞭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也深深體會到大到“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的道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和書記員都可以説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兩週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