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公司在招聘員工時,必須有一個合理的管理制度來規範招聘的一個流程,這也是公司人力資源法務師所要了解的一個制度。下面就與大家分享一下新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於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後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復試,部門經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複試後方可錄用。
第四條複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並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必檢項目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 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後,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後,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
第六條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並辦理入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複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複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複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員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後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週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部門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分管副總裁批准後執行。
1.目的
為規範公司招聘的管理,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總經理以下所有職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從應聘報名到轉正前均屬於招聘階段的工作。
3.工作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實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審核;招聘的組織實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申報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擬製《崗位描述書》、對招聘到崗人員進行跟蹤及評價。
3.3各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所管部門的招聘事項。
3.4總經理:負責批准招聘計劃,批准應招人員試用、轉正、終止試用等重大事項。
4.工作內容
4.1招聘計劃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離職補聘:指因職工離職導致的招聘需求。
B編內補充:指崗位現有人數少於編制人數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C擴編增崗:指因增加崗位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儲備:指因經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儲備性人力需求。
E其它類型:指因其它原因導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員調動等引起的需求。
A崗位描述書: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關係、工作地點、工時制度、任職條件或資格。
B同崗位的人員需求數量。
C各崗位到崗時間段(最早、最遲到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