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文明之星評選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評選方式
高一、高二年級各班(建議民主)推選一名到各年級組,最後由各年級初選13名候選人(高一6名,高二7名),在這13名候選人中,通過彙報演講,學校將評選出10名“校園文明之星”。
二、基本要求
1.品德優良,遵守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無任何違紀行為。
2.積極上進,學習努力,成績良好。
3.樂觀開朗,樂於助人,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比如:“校園文明督查隊”、“國旗班”、“團委會、學生會”、“演講比賽”、“知識競賽”、“文藝匯演”等集體活動,受到表彰者優先。
4.獲得班委、團支部、班主任和年級組集體認可。
三、活動安排
1.各班初選時間:5月15日前
2.年級推選時間:5月18日前
3.彙報演講時間:5月23日左右
四、獎勵
1.授予個人榮譽證書。
2.學校公開表彰。
3.設專刊宣傳“校園文明之星”。
一、指導思想
鼓勵學生髮展特長,增強學生的榜樣教育,樹立典型,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貼近學生實際,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徑、新方法。轉變教育觀念,在同學身上找長處,在同學當中找榜樣,在同學當中樹新星。真正做到學生之間找差距、自尊自愛、自強自立。人人爭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中學生,為樹立良好的校風而努力。
二、活動目的
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成長,引導全體學生尋找自身潛力,挖掘自身潛力;引導廣大教師發掘學生的閃光點,關注學生的點滴進步。通過榜樣帶動的作用,使學生們有進一步努力、前進的目標,讓更多的孩子發現自己的閃光點、找到成長中的自信。通過評星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導,樹立學生的自信心,使學生生動、活潑、健康、全面發展。
三、評選條件
凡申報“校園之星”的學生都必須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思想品德好、學習態度端正,能符合申報該星的條件,有一定的榜樣示範作用,並接受學校、教師和同學的監督。
四、評選方法
由學校發出倡議,並制定校園之星的專案及評選標準,由同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申報,由學校、教師、班主任、班同學等組成不同層次的校園之星審評小組,對申報校園之星的同學進行民主審評,獲得通過的由學校進行頒星獎勵。
五、各星標準
(一)全能之星
1.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
2.學習成績在全年段名列前茅。
3.具備其他兩個以上(含2個)校園之星的條件。
(二)管理之星
1.擔任學生幹部,能認真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獨立工作能力強。
2.曾獲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三)環保之星
1.積極參加班級值日工作,認真負責做好每一件事情。
2.垃圾分類工作深受同學和老師的好評。
3.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不隨地亂扔果皮紙屑。
(四)學習之星
1.各科學習成績優秀;課堂表現優異,深受老師好評。
2.在學科競賽中獲獎。
3.帶動周圍同學認真學習,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
(五)進步之星
1.平時上課能認真聽講,及時完成各科作業。
2.學習上或行為規範上有明顯進步的。
(六)文藝之星
1.具備文藝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啦啦操、器樂演奏等方面具有顯著成績。
2.在校、市各種文藝活動中表現突出,深受師生好評的。
(七)科技之星
1.喜愛科技創造、有小發明、小創造、小製作作品。
2.有科技小論文獲獎、發表。
(八)禮儀之星
1.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對人有禮貌,主動問好,見面行禮,尊老愛幼,同學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2.舉止文明,尊重他人,樂於助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待人接物時經常使用禮貌用語"您好""謝謝"、"對不起"等。
(九)誠信之星
1.真誠的對待老師、同學、家人等,不說欺騙他人的話、不做欺騙他人的事。
2.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能自己做,答應的事要言而有信,知錯能改、勇於承認。
(十)勤勞之星
1.熱愛勞動,能積極主動地做好學校值日生、大掃除工作,勞動時不怕髒、不怕累。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裡的事情幫著做,社群的事情熱心做。
(十一)服務之星
1.熱愛集體,有為班級、為學校、為他人服務的思想。
2.經常為班級、為學校、為他人服務,為同學公認。
(十二)體育之星
1.上好體育課;在校運動會時能踴躍報名,積極參與。
2.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體育特長專案(足球、乒乓球、武術、籃球、田徑、水上運動等)。
3.在校級及以上的體育比賽中獲得名次。
六、各星名額分配
定額:全能之星(每班2名)、管理之星(每班1名)、環保之星(每班1名)、學習之星(每班1名;國中科技班和高中創新班每班5名)、進步之星(每班2名;國中科技班和高中創新班每班3名)。
自選但每班≤4名:文藝之星、科技之星、禮儀之星、誠信之星、勤勞之星、服務之星、體育之星(7項選4項,每班可在以上7星中選擇4星以內申報)。
七、文明班級評選
1.名額分配:
思明校區: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高二年段各兩班,高一、高三年段各三班;
翔安校區:七年級、八年級年段各一班、高一年段三班,高二年段兩班。
2.評選條件:(由年段自行組織評選)
(1)衛生評比:班級衛生整潔乾淨,公共區打掃及時,保潔工作突出,學生衛生習慣好。
(2)集會紀律:升旗儀式、課間操、大型集隊行動組織有序,紀律良好。
(3)文明禮儀:儀容儀表、校服著裝、遵守校規、進出門刷卡記錄良好,遇到老師有禮貌。
(4)校園四節(讀書節、藝術節、體育節、科技節)及各項校內外集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獲得表彰。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養,並積極落實上級佈置的“比學趕超”工作,展現我校學生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根據學校開展的徽章“集贊”活動、“文明禮儀”主題教育活動,學校決定由舉辦“校園文明之星”評選活動,讓廣大的同學學有榜樣,營造文明整潔、健康和諧、催人奮進的校園氛圍,鼓勵更多的學生“比、學、趕、超”,最終達到班風、校風優良,人才輩出的目的。
二、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陳海
副組長:莊秉光丘志華莫蝶飛
組員:葉綠容葉雪琴賴春花葉細妹彭雪紅
葉愛瓊羅素丹陳麗芬羅歲景葉素綠
三、“校園文明之星”十標準(自評每項10分)
1、注重儀表,穿戴整潔,樸素大方做表率;
2、文明禮貌,尊老愛幼,團結友愛互謙讓;
3、愛護公物,保護環境,服務社會講奉獻;
4、揚善棄惡,申張正義,扶貧濟困獻愛心;
5、遵守秩序,注意安全,公共場所不喧譁;
6、遵守紀律,積極思考,維護課堂求配合;
7、愛惜名譽,勤奮向上,品德端正心坦蕩;
8、崇尚先進,見賢思齊,嚴以律己知廉恥;
9、學習刻苦,誠實守信,立志成才有理想;
10、自尊自信,銳意進取,求實創新重踐行。
四、對有下列行為的學生視情況自減分值,嚴重者不予參評:
1、亂扔果皮紙屑,嚼口香糖、隨地吐痰者,不按時打掃衛生者。
2、經常不按時完成學習作業者。
3、破壞花草樹木者。
4、在校園、樓道及課室內追逐打鬧,使用不文明用語現象者。
5、有染髮、紋身、戴耳環等不文明行為者。
五、校園文明之星的評選辦法
由學生、班級、年級組共同評選。具體操作如下:
1、根據徽章“集贊”情況評選出候選人(每班3人);
2、候選人在班上進行自我推薦;
3、由全班學生根據評選條件進行投票;
4、班委認定,得票數最多者確定為“班級文明之星”;得票數超過班級人數半數者推薦為“學校文明之星”,並填寫《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候選人對照評選條件及先進事蹟,由學校大隊委評選產生“校園文明之星”,並送評鎮“美德少年”。
六、注意事項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實事求是,評選過程要充分發揚學生民主,嚴格推薦。
2、推薦表各專案要填寫完整、真實。
3、所有材料截止日期為6月29日,於學期散學會上公佈表彰。
七、校園文明之星的獎勵辦法
校園文明之星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有關事蹟在學校宣傳欄、廣播站公佈;該星作為以後評選市、縣、鎮三好學生、優秀幹部以及其他推優的參考條件。
一、宗旨: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養,向不文明陋習告別,特制定本方案。
二、評選形式:
各班評選出1名班級“文明禮儀之星”,由學校學生處和團委對推薦學生進行評選認定,在全校34個班級的34名選送學生中評定10名並授予“校園文明禮儀之星”稱號。
三、評選條件:
1、能很好地使用禮貌用語(5分),待人有禮貌(5分),見到老師能主動問好(5分);
2、能和同學、老師、父母、鄰居友好相處,知道謙讓(10分);
3、愛護公物,無損壞教學設施現象(5分),個人用課桌椅無塗、刻、挖等情況(5分);
4、愛清潔,講衛生(5分),不亂丟紙屑果皮(10分);
5、規則意識強,能自覺遵守《中國小生守則》、《長沙汽車工業學校學生手冊》(15分);
6、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刻苦學習,成績在班內良好。(15分);
7、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服務社群、勤於力所能及的家務活,能在環境衛生保持、規範課間活動中長期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如:主動撿拾校園內果皮紙屑,主動維持班級秩序等)(20分);
對有下列行為的學生不予參評:
1、隨手亂扔果品紙屑,亂倒垃圾、隨地吐痰者。
2、不按時打掃衛生者。
3、破壞花草樹木者。
4、在校園內,尤其是樓道及室內追逐打鬧,使用不文明用語現象者。
5、不穿校服、穿拖鞋、佩帶首飾、染髮、燙髮、男生留長髮者。
6、進電遊廳、桌球室、網咖、舞廳者。
7、打架、頂撞教師、侮辱同學者。
8、抽菸、酗酒者。
9、遲到、早退者。
四、評選辦法
由全班學生根據評選條件自行打分,經班委認定後推薦2-4名候選人進行全班投票。候選人對照評選條件簡要介紹事蹟後,由大家舉手表決確定,根據得票數多少且超過半數者才可確定為“文明之星”。將各班班級最終得票數最多的1名學生推薦為“校園文明禮儀之星”。
五、注意事項:
各班要實事求是,評選過程要充分發揚學生民主,對推薦名額寧缺勿濫。
六、獎勵辦法:
學校對獲得文明禮儀之星稱號的學生通報表揚,頒發證書。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為主導,主動適應時代發展與青年需求,充分尊重學生主體地位,通過在我校開展榜樣示範、典型引路的“校園之星”評比活動,發現典型,宣傳典型,學習典型,從而在全校範圍內掀起弘揚正氣、歌頌真情、倡導善良、崇尚高雅、爭當先鋒的熱潮,用先進人物的事蹟感染學生,用身邊的榜樣打動學生,引導和激發廣大青年學生形成積極上進、勇擔重任、勵志成才、刻苦勤奮、樂於助人、健康陽光的時代風尚,促進優良學風、校風與和諧校園建設。
二、參評物件:
全體在籍學生。
三、評選時間:
每年評選一次,時間定在每年11月。
四、評選類別:
校園才藝之星、校園自強之星、校園勤儉之星、校園運動之星、校園愛心之星、校園創業之星、校園勞動之星、校園文明之星、校園貢獻之星、校園學習之星
五、評選標準
(一)基本條件:
1、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有奮發成才、報效祖國的遠大理想。
2、具有明確的人生奮鬥目標和強烈的求知慾和上進心,勤奮學習,成績優良。
3、積極參加志願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精神。
4、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關心集體,樂於助人,模範遵守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優秀。
5、獲得過校級以上(含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乾和其他大獎等榮譽者優先。
(二)具體條件:
1、校園才藝之星:具有舞蹈、歌唱、表演、播音、主持等方面的特長,舞臺表演有自己的特色和風格,能夠通過自己的才藝帶動其他同學。
2、校園自強之星:在壓力、挫折和磨難面前表現出頑強的毅力,勇於與命運抗爭,在經濟上積極追求自立,用奮鬥迴應人生的坎坷,富有理想、心懷感恩、熱心公益。
3、校園勤儉之星:為人要樸素、崇尚節儉、不鋪張浪費,爭做節約表率,能帶動本宿舍同學一起為校園節約做貢獻。
4、校園運動之星:要熱愛體育運動並有體育特長,在體育方面獲得較高榮譽稱號,能發揚體育精神,帶動其他同學積極參加體育活動。
5、校園愛心之星:必須在某一方面體現自己的愛心行為,比如鮮血、拾金不昧、義務勞動等,得到相應榮譽的個人優先。
6、校園創業之星:具有較強創業意識,在校期間從事創業活動並取得優秀業績,創業專案具有較強的成長性,創業活動中能遵紀守法、誠信經營。
7、校園文明之星:必須有較高的自身素質,通過日常行為,講文明懂禮貌,能自覺維護校園利益和環境衛生,能模範遵守校園文明五不準。
8、校園貢獻之星:曾為學院的發展做出貢獻,並受到表揚,比如招生骨幹、為校贏得榮譽者。
9、校園學習之星:要有認真的'學習態度,並取得優異的成績,連續獲得相應的學習獎學金和榮譽。
10、校園勞動之星:熱愛勞動,維護校園環境,積極參加校園的義務活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評為“校園之星”
1、違法法律法規、校規校紀者;
2、考試課程有不合格者。
七、評選流程
本人提出申請,系內初評並公示,學校複評並公示,表彰獎勵並宣傳。
八、此評選辦法於20xx年開始執行,學生處(團委)負責解釋。
為激勵學習熱情,表揚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根據“激勵為主”的評價原則,經學校研究,特評選“學習之星”。
一、指導思想
表揚在學習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為全體學生樹立學習的榜樣,大力加強學風建設,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
二、評選標準
1、學習態度端正,學習積極性高,無違犯校規校紀現象。
2、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能幫助他人,在學習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3、上課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及時改正作業中出現的問題,主動學習性強。
4、學科學習成績優秀,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學習性活動,表現突出。
三、評選辦法
1、班級初選,即各班級根據評選標準,參照平時學習情況和測試成績,推選出10名候選人。
2、學校評選,即學校根據各班級推選的學生,確定校級“學習之星”人選。
3、公示通過,學校將“學習之星”人選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最終榮獲“學習之星”人員名單。
四、獎勵辦法
1、學校將受獎學生通過校訊通平臺以發喜報的形式通知給學生家長。
2、學校給每個榮獲“學習之星”的學生拍照,在宣傳欄光榮榜上進行張貼表揚。
3、榮獲“學習之星”的學生,照片貼上在學校網站上展示。
4、為每個獲獎學生髮放獎品。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養,展現我校學生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根據前階段學校開展的 “文明禮儀”主題教育活動,學校決定由本學期開始舉辦首屆校園文明之星評選活動,讓廣大的同學學有榜樣,營造文明整潔、健康和諧、催人奮進的校園氛圍,鼓勵更多的學生學習先進、趕超先進,最終達到班風、校風優良,人才輩出的目的,校園文明之星評選辦法。
二、校園之星的基本條件
(見《xxx市第二國小校園“文明之星”評比細則》)
對有下列行為的學生不予參評:
1、隨手亂扔果品紙屑,亂倒垃圾、隨地吐痰者,工作計劃範文《校園文明之星評選辦法》。
2、不按時打掃衛生者。
3、破壞花草樹木者。
4、在校園內,尤其是樓道及室內追逐打鬧,使用不文明用語現象者。
三、校園文明之星的評選辦法
由學生、班級、年級組共同評選。具體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學生根據評選條件自行打分,經班委認定後推薦5-6名候選人(候選人自評分必須在80分以上)進行全班投票。候選人對照評選條件簡要介紹事蹟後,由大家舉手表決確定,根據得票數多少且超過半數者才可確定為“班級文明之星”。各班將得票數最多的學生推薦為“校園文明之星”,並填寫 “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
2、年級組將各班級推薦的“校園文明之星”進行稽核,然後向學校推薦“校園文明之星”。(原則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項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實事求是,評選過程要充分發揚學生民主,對推薦名額寧缺勿濫。
2、推薦表各專案要填寫完整、真實。
3、上交“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為4月10日。
五、校園文明之星的獎勵辦法
校園文明之星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有關事蹟在學校宣傳欄、廣播站公佈;該星作為以後評選市、區三好學生、優秀幹部以及其他推優的參考條件。